中庭地白树栖鸦,
冷露无声湿桂花。
今夜月明人尽望,
不知秋思落谁家?
这首诗的美,美就美在先选取皎洁月光、树上栖鸦、露湿桂花三个典型的秋夜特征,展现中秋独特夜景。此情此景的衬托下,诗人借用委婉的疑问语气,以写景起笔,以抒情结尾,表达出幽美的意境里,令人想象丰满,产生生动形象,萌生真挚感情。
中秋之夜,中唐诗人王建写这首表达无限秋思的诗句,寄给杜郎中。杜郎中何许人也?诗人没有指明。有人认为,杜郎中就是宰相杜如晦的五世孙杜元颖,时任唐穆宗朝中书舍人、户部侍郎。还有人考证认为杜郎中就是杜羔,在《新唐书·杜羔传》里记载:“羔贞元初及进士第。未几,授户部郎中。”郎中是官名,对帝王侍从官的通称。
大唐诗人王建在中秋佳节与朋友相聚望月,抚琴思念远方,想到长安做官的杜郎中,作诗题为“十五夜望月寄杜郎中”,可见这真是寄给友人杜郎中的诗,其诗题下原有注:“时会琴客”,说明那年中秋佳节,良友相聚,非独吟诗,还配合琴曲演唱此诗。王建所作这首诗的诗句,通过对中秋夜景描述,表达诗人对故友无限思念之情。
庭院的地面撒下月光变得雪白,
庭院的树上栖息着筑巢的乌鸦。
秋天露水无声地打湿院中桂花,
桂花的香气四溢在我家的庭院。
今夜明月当空世间人都在仰望,
我不知道秋日的情思落到谁家?
啊!庭院中月光明亮,满地皆白。
啊!乌鸦栖息在树上,安静入睡。
啊!清冷的露珠,从天空中飘飞。
啊!八月桂花盛开,映月中桂树。
啊!秋天的情思,化作一阵琴曲。
诗人王建在万籁俱寂的深夜,仰望明月,凝想入神,丝丝寒意,轻轻袭来,不觉浮想联翩:那广寒宫中清冷的露珠,已经沾湿了桂花树。月光、栖鸦、冷露、桂花,形成寂寥、清凉、潮湿的境界,对怀思之情颇有衬托作用。
“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
中秋佳节,同是望月,感秋之意,怀人之情,却各不相同。诗人怅然于亲友离散,因而由月宫的凄清,引出了入骨的相思,诗人的“秋思”是浓烈真挚的。然而,在表现的时候却不采用正面抒情方式,而是采用委婉的疑问语气:不知那茫茫的秋思,又会落在谁家?明明在怀想杜朗中,却偏偏说“不知秋思落谁家”。诗人知道,此时都在望月,并且皆有秋思,思念谁却不可尽言也。
唯独诗人痴情,追忆故人惹秋思,落在谁家庭院里?这成为中秋夜的千古难解之迷。这一个“落”字,化虚为实,以实写虚,新颖妥帖,非同凡响。这首诗的意境很美,美就美在渲染出中秋望月特定环境的气氛里,诗人把读者带进月明情深的意境里,今夜谁不赏夜景,谁的夜景和诗人王建的心境相融?
今夜之月,明如昼,如此岂非尽人所望?而人的悲叹,实不一也。因此,“不知秋思在谁家”,凡有望月之家,皆有秋思可悲,有不知秋思之可悲者,同此月夜,照三千世界之悲欢,究不知秋思落在哪一家。然,其言不知秋思之人,乃即深陷于秋思者也。
中秋月夜,苦乐有别。
诗人王建感慨系之,无限秋思诉诸笔端,流传千古的这首诗,意境很美,诗人运用形象的语言,丰美的想象,渲染了中秋望月的特定环境气氛,把读者带进一个月明人远、思深情长的意境,加上一个唱叹有神、悠然不尽的结尾,将别离思聚的情意,表现得委婉动人。
20岁时,诗人王建与张籍相识。他们一道从师求学,写作乐府诗,遂齐名称“张王”。唐贞元十三年(公元797年),王建辞家从军,到辽水边,创作了一些以边塞战争和军旅生活为题材的诗篇。46岁时,已是满头白发的王建开始做官,历任数职,后任陕州司马,世称王司马,有《王司马集》存世。
陕州司马王建的诗篇,以田家、蚕妇、织女、水夫等为题材,对当时的社会现实有所反映。曾作《宫词一百首》亦颇有名,对帝都王宫宫女生活多描述。著名诗人白居易、刘禹锡和王建的关系都非常好。
王建赴任陕州司马时,白居易曾作诗《送陕州司马王建赴任》:
陕州司马去何如,
养静资贫两有余。
公事闲忙同少尹,
料钱多少敌尚书。
祗携美酒为行伴,
唯作新诗趁下车。
自有铁牛无咏者,
料君投刃必应虚。
同时,刘禹锡亦作《送王司马之陕州》:
暂辍清斋出太常,
空携诗卷赴甘棠。
府公既有朝中旧,
司马应容酒后狂。
案牍来时唯署字,
风烟入兴便成章。
两京大道多游客,
每遇词人战一场。
很快,白居易到洛阳任职,正好路过陕州,与王建等人相见,作《别陕州王司马》相赠:
笙歌惆怅欲为别,
风景阑珊初过春。
争得遣君诗不苦?
黄河岸上白头人。
唐代名相姚崇曾侄孙姚合是陕州人。
元和十一年(816),姚合中进士,授武功主簿。历任监察御史,金、杭二州刺史、刑部郎中、给事中等职,终秘书监。世称姚武功,其诗派称武功体。姚合在当时诗名很盛,与贾岛友善,诗亦相近,然较贾略平浅,世称“姚贾”。擅长五律,善于摹写自然景物及萧条官况。姚合老家看到朋友王建到老家陕州任职,曾作诗《寄陕州王司马》相送:
家寄秦城非本心,
偶然头上有朝簪。
自当台直无因醉,
一别诗宗更懒吟。
世事每将愁见扰,
年光唯与老相侵。
欲知居处堪长久,
须向山中学煮金。
晚年为官陕州,王建的人缘很不错。长安、洛阳两京之间,王建接待过许多的诗友。王建出生的时候,大唐已经过了最辉煌的时期。王建的青春在这大唐盛世与乱世的余音中度过。贞元十六年,三十二岁的王建去了幽州节度使刘济的幕府,这个出身贫寒的书生第一次见识到塞外世界。虽然进士出身,想在朝廷里谋得一官半职并不容易。京官职位少,求官人数多,即使熬到吏部授职,待遇往往不如人意。相比之下,各地藩镇幕府为延揽人才,给出更为诱人的待遇。来到边境,参与战争,别人看见立功请赏,王建看见刀疤剑痕。
王建“从军走马十三年”的军旅生涯,只在他的诗句中留下难以磨灭的苍凉气息。作为藩镇的低级幕僚,王建还时不时要作为使者,来往于幽州与扬州、荆州等地。跋涉在大唐帝国的土地上,底层百姓的艰辛生活就像一幅幅长卷在他的身旁展开。王建把这些边关苦难和百姓生活诉诸笔墨,汇成浅显而沉重的诗歌:
渡辽水,此去咸阳五千里。
来时父母知隔生,
重著衣裳如送死。
亦有白骨归咸阳,
营家各与题本乡。
身在应无回渡日,
驻马相看辽水傍。
——王建《渡辽水》
辽东万里辽水曲,
古戍无城复无屋。
黄云盖地雪作山,
不惜黄金买衣服。
战回各自收弓箭,
正西回面家乡远。
年年郡县送征人,
将与辽东作丘坂。
宁为草木乡中生,
有身不向辽东行。
——王建《辽东行》
苦哉生长当驿边,
官家使我牵驿船。
辛苦日多乐日少,
水宿沙行如海鸟。
逆风上水万斛重,
前驿迢迢后淼淼。
半夜缘堤雪和雨,
受他驱遣还复去。
夜寒衣湿披短蓑,
臆穿足裂忍痛何!
到明辛苦无处说,
齐声腾踏牵船歌。
一间茅屋何所值,
父母之乡去不得。
我愿此水作平田,
长使水夫不怨天。
——王建《水夫谣》
男声欣欣女颜悦,
人家不怨言语别。
五月虽热麦风清,
檐头索索缲车鸣。
野蚕作茧人不取,
叶间扑扑秋蛾生。
麦收上场绢在轴,
的知输得官家足。
不望入口复上身,
且免向城卖黄犊。
田家衣食无厚薄,
不见县门身即乐。
——王建《田家行》
叹息复叹息,
园中有枣行人食。
贫家女为富家织,
翁母隔墙不得力。
水寒手涩丝脆断,
续来续去心肠烂。
草虫促促机下啼,
两日催成一匹半。
输官上顶有零落,
姑未得衣身不著。
当窗却羡青楼倡,
十指不动衣盈箱。
——王建《当窗织》
去秋送衣渡黄河,
今秋送衣上陇坂。
妇人不知道径处,
但问新移军近远。
半年著道经雨湿,
开笼见风衣领急。
旧来十月初点衣,
与郎著向营中集。
絮时厚厚绵纂纂,
贵欲征人身上暖。
愿身莫著裹尸归,
愿妾不死长送衣。
——王建《送衣曲》
无论怎么说,京官更近宫廷。元和七年,47岁的王建厌倦在各地藩镇的客居生活,前往京师,寄居咸阳,两年等待之后,得到一个从七品的低微官职昭应丞。已经年近半百而历尽沧桑又饱经风雨的王建,想过相对安定而有尊严的生活,然而,朝廷能够提供的职位只有这个昭应丞。也许是工作之余的耳濡目染,也许是朋友之间的道听途说,王建把笔墨深入宫墙之内,书写下深宫中的种种细节,记录那些向来不被传统诗人注意的琐事:
春明门外作卑官,
病友经年不得看。
莫道长安近于日,
升天却易到城难。
——王建《寄广文张博士》
延英引对碧衣郎,
江砚宣毫各别床。
天子下帘亲考试,
宫人手里过茶汤。
五更三点索金车,
尽放宫人出看花。
仗下一时催立马,
殿头先报内园家。
十三初学擘箜篌,
弟子名中被点留。
昨日教坊新进入,
并房宫女与梳头。
王建《宫词》的创作达一百首,使他的大名骤升,很快成为中唐诗坛的明星,开始有资格站在白居易、张籍这些朋友身边,接受后辈诗人们的仰慕。翻阅诗人年轻时那些反映底层人民生活的诗稿,再看描述富贵奢华的宫词。大唐诗人王建的存在,告诉后人写富贵永远比书写贫困更受欢迎。然而,真正的文学、文人的价值,总要在经历时间的考验之后,才能看出端倪来。千百年后,被人们记住的诗句,并不是那些华美旖旎的宫词,而是那些和张籍诗歌并称的“张王乐府”。
王建作为有俸禄可拿的官吏,自然属于上层社会阶级,多年来沉沦下级幕僚的酸楚,让他本能地对底层人民感到亲切。他和雨雪中拉纤的纤夫,辛苦一年勉强纳租的农民,昼夜织布的贫女们一样,活在凡庸的人生当中,竭尽全力地生活着。难能可贵之处,王建的诗兴,重在人间众生相,这比水光山色更能激起创作欲望。比起上司与同僚,王建和那些底层百姓拥有更深厚的共鸣。
大和三年,一生潦倒的王建在陕州司马任上病逝,年六十五。他最著名的小诗当数《新嫁娘三首·其三》的这首作品,通过描写新嫁娘初下厨房时的小诗,细致入微地展现出了唐代新嫁娘的生活。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
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
古代女子出嫁后的第三天,俗称“过三朝”,依照习俗要下厨房做菜。“洗手”二字,标志着新嫁娘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在婆家开始她的劳动,表现出新媳妇郑重其事,力求做得洁净爽利,试着去处理好与婆婆的关系。但是,婆婆喜爱什么样的饭菜,对她来说尚属未知数。如果是一个粗心的媳妇,也许凭自己的口味,自以为做了一手好菜,实际上公婆吃起来却为之皱眉头。因此,细心、聪慧的媳妇,考虑就深入了一步,她想事先掌握婆婆的口味,要让第一回上桌的菜,就能使婆婆满意。
古代,一个刚进门的新娘子能不能讨得婆婆的喜欢,对于她今后在家庭的地位如何,日子能否过得顺当,至关重要。已经做好的羹汤让熟悉婆婆口味的小姑先尝一尝,这样就不至于出差错,也可以讨得婆婆的欢心。通过小姑的食性来巧妙地推知婆婆的食性,这样便将一个机灵聪敏、心计巧思的新嫁娘形象便跃然纸上。这首诗只写了一件生活中的小事,却把新娘子欲讨好婆婆却又唯恐得罪婆婆这种进退两难的心理描写得细致入微,并且很有风味,历来广为传诵。听讲长安城南“终南山国际诗林”已经具看接纳诗人条件。王建凭其诗作应在诗林拥有展示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