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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8期双元无耦合,主元或偏导思想要学会用
该篇素材选自前几天考的浙江湖州、衢州、丽水 2024 年 11 月三地市高三教学质量检测第18题。该题是传统导数压轴,并不是很难,第(2)问是含参数不等式恒成立证明问题,第(3)问是不等式恒成立求参数范围问题,代入特殊点用必要性探路缩小参数范围,很简单。
之所以讲此题,是因为第(2)问的含参数不等式恒成立问题,以及第(3)问必要性探路缩小参数范围后充分性证明中都可以应用偏导数思想。这两问中,参数 和变量 有各自的取值范围,而且参数 和变量 之间并不存在任何等式或不等关系,即二者之间无任何耦合关系,可以利用偏导数,剥离两个变量,逐次证明两个变量在各自的定义域内满足要求。
另外就是这个过程非常像主元法,即先将参数 先看成主元(变量),证在其取值范围下满足条件,然后再证变量 在其取值范围下满足条件。但是,主元法比偏导思想相比应用更广一些,在同范围双变量不等式证明问题也适用。
一、这题中的主元或偏导思想应用
二、什么是偏导数?
三、偏导数在求最值问题中的应用
1、多元函数的极值与最值基础
2、拉格朗日乘数法
2、拉格朗日乘数法求多元最值模板
四、偏导数在含参恒成立问题中的应用
五、什么是主元法?
1、对于含参函数的恒成立证明问题
2、对于同范围双独立变量不等式证明问题
3、主元法在模考中的应用
一、这题中的主元或偏导思想应用
【浙江湖州、衢州、丽水25届高三11 月质检T18】 (关注微信公众号:Hi数学派)已知函数 ( )
(1) 当 时,求曲线 在点 处的切线方程;
(2) 若 , ,证明: ;
(3) 若 ,恒有 ,求实数 的取值范围.
解析:
(1) 由题意得 的定义域为
则 ,又
所以所求的切线方程为 ,即
(2) 记
,
在 单调递增
令
在区间 上单调递减
故 成立(关注微信公众号:Hi数学派)
(3) 当 时, ,所以
下证:当 , 时 恒成立.
由 (2) 得 在 单调递增
令
当 时, , 单调递减
当 时, , 单调递增
所以 的取值范围为
二、什么是偏导数?
对于多变量函数如 ,它的偏导数就是它关于其中一个变量的导数而保持其他变量恒定。
例如,求解 关于 的偏导数,我们将 、 视为常数,然后对 求导,所得的新函数(还可能是多变量函数)即为偏导数,记作 (简记为 )(关注微信公众号:Hi数学派)
举一个具体的例子,二元函数 ,其中 ,
对 求导则有 ,对 求导则有
注: 偏导数在高等数学中非常重要,但是高中一般不怎么涉及,因此在这里不再多加介绍。
三、偏导数在求最值问题中的应用
1、多元函数的极值与最值基础
极值是一个局部概念。
定义:设在点 的某个空心邻域,若 ,则称点 为函数的极大值点, 为函数的极大值。同理可定义极小值点与极小值。
驻点:一阶导数为零的点。在这一点,函数的输出值停止增加或减少。对于一维函数的图像,驻点的切线平行于x轴。对于二维函数的图像,驻点的切平面平行于 平面。
注意: 一个函数的驻点不一定是这个函数的极值点(考虑到这一点左右一阶导数符号不改变的情况);反之,在某设定区域内,一个函数的极值点也不一定是这个函数的驻点(考虑到边界条件)(关注微信公众号:Hi数学派)
二元函数极值的必要条件:设 在点 具有偏导数,且它在该点有极值的必要条件是 , , 由此易推广到 元函数。
二元函数极值的充分条件:设 在点 有二阶连续偏导数,又 , ,令 , , ,则当 时 是极值,且 时为极大值, 时为极小值;当 时 不是极值;当 时 可能是极值。
求二元连续函数在有界闭域内的最值的一般步骤:
先后求函数在内和边界上的所有驻点; 将所有驻点的函数值进行比较,最大者为最大值,最小者为最小值。
2、拉格朗日乘数法
条件极值的一般处理方法为代入求解,过程较复杂,计算量较大!这就迎来今天的内容——拉格朗日乘数法,我们先从二元入手再进行推广
设给定二元函数 和附加条件
为寻找 在附加条件下的极值点,先做拉格朗日函数
其中 为参数。
令 对 , 和 的一阶偏导数等于零,即(关注微信公众号:Hi数学派)
由上述方程组解出 , 和 ,如此求得的 ,就是函数 在附加条件 下的可能极值点。若这样的点只有一个,由实际问题可直接确定此即所求的点。
从定义上看,在二元的情况下,只要对 求导两次,再结合条件 ,即可得到所求的极值点 。
我们进一步推广:设函数 ,约束条件 , ,则可构造拉格朗日函数
同上分别对变量求导即可得到可能的极值点坐标。
2、拉格朗日乘数法求多元最值模板
【拉格朗日乘数法模板】 已知 ,,,, ,要求 ,,,, 的极值。
设
则(关注微信公众号:Hi数学派)
是对 偏导,即把 看作变量,其他字母看作常量进行求导
解出 ,,,, ,代入 ,,,, 就可以求得极值。
【典例】 已知正实数 满足 ,则 的最小值是________ .
解析: 设
设
则(关注微信公众号:Hi数学派)
解得
代入解得最小值为
四、偏导数在含参恒成立问题中的应用
先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典例1】 设实数 ,证明:
这个问题其实并不难,直接放缩即可:注意到 ,因此 ,即证。
为了说明如何利用偏导数解决含参不等式恒成立问题,此题可以这样写(关注微信公众号:Hi数学派)
令 ,其中 ,此处将 视为常量。
, 在 单调递增。
因此
接下来只需证明 ,而这是显然的。
注: 从上面可以看出,偏导数法就是在剥离两个变量,逐次证明两个变量在各自的定义域内满足要求。下面给出更多典例加以说明。
【典例2】 已知函数 ,
(1) 若 不存在极值点,求 的取值范围。
(2) 若 ,证明: $<e^x$ $+\sin="" x$="" $-1$.<="" p="">
解析: (1) 略
(2) 由 , 知 ,下证该不等式在 成立。
我们先固定 ,令 ,
在 单调递增。
因此
只需证明
考虑对 进行讨论:(关注微信公众号:Hi数学派)
若 ,则 , ,
,该不等式成立;
若 ,则 ,只需证明
令
因此 ,该不等式成立。
综上,不等式 在 成立,证毕。
【典例3】 已知函数
(1) 讨论 的单调区间(关注微信公众号:Hi数学派);
(2) 若 ,求证:当 时,
解析: (1) 略
(2) 注意到 ,因此我们先将 视为变量。
令
因此函数 在 单调递增
只需证明
其中
到这里,变量只剩下了 ,虽然看上去有些复杂,但比原不等式简单多了(关注微信公众号:Hi数学派)
令 ,其中
,
在 单调递增,在 单调递减
因此 ,证毕。
注: 事实上,构造出来的 是关于 的一次函数,其一次项 恒正。因此可以知道单调递增,可以不用求导。
【典例4】 设函数 ,
(1) 求 的极值(关注微信公众号:Hi数学派);
(2) 证明:
解析: (1) 略
(2) 注意到 ,
因此只需证明
其中
注意到 , ,其中
因此 ,当且仅当 时取等,证毕。
【典例5】 已知函数
(1) 若 ,求 的单调区间;
(2) 若 , ,求证:
解析: (1) 略
(2) 令
因此
只需证明 ,其中
这个不等式的证明还是有难度的,但是有了第(1)题,思路还算自然。
由 (1) 知:当 时,
用 代替 得
其中
因此(关注微信公众号:Hi数学派)
当且仅当 时取等,证毕。
五、什么是主元法?
1、对于含参函数的恒成立证明问题
对于含有参数 的函数 , ,现要证明 , , .假若此时 的单调性与值域难以分析,可考虑将 看作为关于 的函数 ,此时只需证 , , 即可,若 的单调性或值域容易分析,那么将 做为主元来研究将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下面举一个典型的例子
【广东中山市24届高三第三次月考T22】 已知函数
(1) 若函数 在区间 上单调递增,求实数 的取值范围;
(2) 求证:当 时, .
解析:
(1) 实数 的取值范围为 (详解略).
(2) 将 看成主元,则 是关于 的一次函数,要么单调递增,要么单调递减,取决于 的系数 ,下面分区间讨论其正负
① 当 时, , ,成立;
② 当 时, , 在 单调递增,
则 成立;
③ 当 时, , 在 单调递减,
则
由放缩可知,
(上式中第一个 在 即 取得;第二个 在 取得)
所以 ,即 成立;
综上所述, .
2、对于同范围双独立变量不等式证明问题
像“对数平均值不等式”、“指数平均值不等式”、“二元形式的琴生不等式”,可以说是这类题目的代表了,类似于这样的不等式都可以考虑用主元法来证明 .
【对数均值】 两个正数 和 的对数平均定义为(关注微信公众号:Hi数学派)
【对数均值不等式】 即为对数平均与算术平均、几何平均的大小关系
取等条件:当且仅当 时,等号成立.
设主元法
不妨设 ,则(关注微信公众号:Hi数学派)
记 ,
则
得 在 上单减,有 ,左侧得证.
同理可证.
注: 设主元法,即是将双元(参)中的一元看成自变量,即主元,另一元看成是常数;然后根据两元的大小关系确定主元的取值范围,再然后将不等式化为关于主元的函数,求导证明即可。有关对数平均值不等式的其余四种证法可以参考小派之前的推文《1220期【导数】老生常谈的差值、比值代换 系统谈6点》
【琴生不等式(Jensen's Inequality)的二维形式】 在区间 上连续,对 上任意两点 ,如果 在区间 是下凸函数,恒有
如果 在区间 是上凸函数,恒有
当且仅当 时等号成立。
法四:主元法
不妨设
欲证
即证
以 为变量,构造中间函数
,
由于 ,所以函数 单调递增
, 单调递减
原不等式得证。
注: 有关琴生不等式(Jensen's Inequality)的其余四种证法可以参考小派之前的推文《748期【导数】琴生不等式在高中的应用》
3、主元法在模考中的应用
【24届江淮十校高三第一次联考T22】(关注微信公众号:Hi数学派)已知函数 ,
(1) 讨论 的单调性;
(2) 设函数 , ,当 时,证明:
解析: (1) 略
(2) 方法二:主元法
要证明
只需证
即证
只需证(关注微信公众号:Hi数学派)
以 为主元,
令 ,
又
由于 ,可得
,其中
, 在 上单调递增
, 在 上单调递增
得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