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对老夫妻,婚前全款给独生女小玉买下价值1000万的豪宅,谁知婚后短短6个月,女儿意外去世,女婿拿出一份婚前协议,声称所有财产都归他所有!老两口心都碎了,这房子可是他们倾其所有买的啊!这到底咋回事?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这事得从2023年说起。
小玉是上海一对退休老夫妻的独生女,从小学习成绩优异,大学毕业后在外企工作,年薪50万。2022年认识了在金融行业工作的男友张明。
两人恋爱半年后,张明就提出要结婚。小玉父母为了给女儿一个完美的家,卖掉了自己的两套房产,又把积蓄全拿出来,在上海市中心全款买了一套价值1000万的豪宅送给女儿。
2023年3月,小玉和张明登记结婚。婚前,张明拿出一份协议,表示“为了表达对小玉的爱”,要把双方婚后所得财产全部归小玉所有。小玉被感动得稀里哗啦,立马在协议上签了字。
可婚后仅仅6个月,小玉在一次出差途中发生车祸不幸去世。
老两口还沉浸在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中,张明就拿出了一份新的协议。这份协议显示,小玉生前同意把所有财产,包括那套1000万的豪宅都归张明所有!
“这不可能!我女儿不会签这种协议!”小玉妈妈当场就哭晕了过去。
小玉爸爸更是气得浑身发抖:“你这个骗子!那房子明明是我们给女儿的婚前财产,你凭什么继承?”
张明冷笑着说:“我和小玉是夫妻,她的遗产当然归我继承。再说了,这可是她亲笔签的,你们想抵赖也没用!”
小玉父母这才发现,张明早有预谋。那份婚前协议根本就是障眼法,他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得到这套房子!
老两口实在不甘心,立即找律师打官司。律师调查发现,那份遗产继承协议的签署日期是在小玉出车祸前一天,而根据通话记录,那天小玉一直在外地出差,根本不可能在上海签署任何文件!
更让人气愤的是,张明居然还伪造了一份房产赠与协议,声称这套房子是小玉生前送给他的!
2.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几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1、关于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婚前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属于子女个人财产。这套房子是小玉父母婚前赠与,属于小玉的个人财产。
2、关于遗产继承协议的效力问题。根据《民法典》继承编规定,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亲自签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所立。张明提供的协议明显存在伪造嫌疑。
3、关于配偶继承权的问题。《民法典》继承编明确规定,丈夫虽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但如果存在欺诈行为,将丧失继承权。
4、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民法典》合同编规定,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协议无效。张明故意隐瞒真实意图,签订婚前协议,构成欺诈。
最终,法院判决:张明提供的协议无效,房产归小玉父母所有,张明因涉嫌伪造文书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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