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花瓶是赝品!你必须退我3万,再赔我9万!”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怒气冲冲地闯进一栋别墅。这是发生在江苏的一起离奇古董交易案。一位收藏家以“友情价”3万元将价值28万的清代花瓶卖给多年好友,谁料对方5天后就翻脸不认人,声称买到假货要求高额赔偿。这究竟是一场蓄意设局,还是一次意外乌龙?
1.
案情回顾
马先生(化名)是江苏当地小有名气的古董收藏家,家中珍藏了大量珍贵文物。2023年6月的一个周末,他的老友张某(化名)登门拜访。
“老马,你这收藏可以啊,比博物馆都不差!”张某一边喝酒一边打量着满屋的古玩字画。
当看到角落里那只清代青花瓷瓶时,张某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这只花瓶通体青白,釉色莹润,纹饰精美,一看就不是凡品。
“老马,这花瓶我要了,你开个价!”张某放下酒杯,直奔主题。
马先生连忙摆手:“这可是我的心头好,花了28万才淘到的真品,平时都不舍得碰。”
“咱们这交情,还计较这个?你给个友情价得了!”张某不依不饶。
两人都喝了些酒,气氛正好。在张某的软磨硬泡下,马先生最终心软,以3万元的超低价将花瓶转让。
“这可是友情价,你可得好好珍惜。”马先生叮嘱道。
谁知仅仅5天后,张某就带着一份“鉴定报告”找上门来。
“马先生,你这花瓶是赝品!我要求你立即退还3万元购物款,另外按照销售假货赔偿三倍的标准,你还得赔我9万!”张某态度强硬。
“不可能!我的收藏都是有正规鉴定证书的。你拿的是什么鉴定报告?”马先生大为震惊。
“我找专家看过了,就是假的!你要是不赔,咱们法院见!”张某扔下一句狠话转身离去。
就这样,多年的友情因一只花瓶彻底破裂。
2.
法律分析
这起古董交易纠纷的关键在于花瓶真伪的认定以及交易行为的性质界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卖方明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仍然销售,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并主张赔偿。但本案中,交易双方都未签订书面合同,也未约定相关鉴定条款。
庭审中,马先生提供了购买花瓶时某国家级文物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证明花瓶确为清代真品。而张某出示的所谓“专家鉴定报告”,既无鉴定机构资质,也没有具体鉴定人签字。
为还原真相,法院依职权委托国家文物鉴定中心进行重新鉴定。结果表明,这只花瓶确实是清代官窑精品,市场价值不低于25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
驳回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责令张某支付鉴定费6000元 *赔偿马先生名誉损失费7500元
3.
案件看法
网友们纷纷对这起案件发表看法:“这年头连铁哥们都靠不住,看来以后做买卖都得留个心眼。”“明明占了大便宜还想讹诈,这种人也太贪得无厌了!”“古董交易要么找专业机构,要么签好合同,图便宜吃亏的事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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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