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酿的酒,哪里犯法了?”大爷用自己的葡萄酿酒,被罚款60000元,他拒绝缴纳,市监局告上法庭!

2024-11-17 10:29   河南  

“这是我自家种的葡萄酿的酒,送给亲朋好友尝尝,怎么就违法了?”面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的6万元罚单,70岁的张德全(化名)一脸困惑。这位山东老人用自家种的葡萄酿酒,却因无证生产被处以重罚。这起看似简单的行政处罚案件,却引发了关于传统习俗与现代法律规范之间如何平衡的热议。



1.

  案情回顾  



2023年秋季,张德全看着自家葡萄园丰收的果实,心里却有些发愁。近年来葡萄价格持续走低,为了避免浪费,他决定尝试酿制葡萄酒。


“我家祖上三代都种葡萄,但从没想过自己酿酒会惹上麻烦。”张德全说道。他买来酿酒设备,通过摸索制作出了第一批葡萄酒。尝过的邻里都说味道不错,这让他备受鼓舞。


2024年1月,张德全正在酿制新一批葡萄酒时,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突然上门检查。


“你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吗?”执法人员问道。


“我就是自己家用,偶尔给亲戚朋友尝尝,要什么证啊?”张德全不解地回答。


执法人员现场查获200余斤葡萄酒和一套酿酒设备。几天后,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为由,向张德全开出了6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我一个退休老农,每月就那点退休金,让我拿什么交罚款?”张德全决定和市监局据理力争。他找到律师咨询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



2.

  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个人在家中小规模酿酒是否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安全法》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也明确:个人自制自用的食品,不需要取得许可证。关键在于如何界定“自制自用”的范围。


本案中,张德全虽然主张是自家饮用和馈赠亲友,但200余斤的酿造量明显超出了一般家庭自用范围,且存在潜在的销售可能性。


最终,法院判决:维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考虑到张德全确实未进行销售,将罚款金额调整为30000元。


3.

  案件看法  



网友们对此案议论纷纷:“这哪是执法,简直是在抢钱!”还有人说:“老一辈的传统手艺就这样被禁止了,太可惜了。”也有人表示:“为了食品安全,该管的还是要管,但处罚确实重了点。”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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