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学《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⑤)

文摘   2025-02-04 13:14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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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期是研学《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第五篇,分享和讨论的是第二部分“合理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使用成本”中的第(三)条、第(四)条”。
其中第三条的原文是(三)推进数据跨行业共享。支持有关单位建立对接合作机制,推动实现新能源汽车数据跨行业合规共享,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形成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端端认为这一条释放了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和指导,因为通过数字行业共享,打破了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各环节的壁垒。个人觉得正因为存在这种壁垒,客观地拔高新能源车辆用车成本,让各个环节各自拼命挖“护城河”,最终将高起的用车成本抛给了新能源车主。
举个非常现实的例子,例如“指导意见”前部分提及的“动力电池维修经济性”这个话题,其实就是新能源车辆制造厂、动力电池生产产商、新能源车辆维修企业、以及保险公司等各方深挖筑垒的鲜活体现,针对于制造厂和动力电池生产商希望更换配件的占比越高,应对的利润越丰厚,因为换修的标准掌握是他们制定的;对于新能源维修企业希望能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维修,获取足够的利润,因为不合理的更换对于维修企业来说利润是远小于维修的利润;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希望在实事求是且合理的状态下进行换修尺度的掌握,这样确保赔付成本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确保新能源车险承保和理赔可以持续。这个层面的妥协需要一个三方都能够信服的指导意见,我们也可以称之为平台主导,那么这个“平台主导”如何实现,其实端端认为就是可以通过整个产业各个环节的数据进行交互形成“共同主导”,如新能源车辆制造商和动力电池制造商共享出动力电池的修复复原率数据、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率数据、动力电池的重复利用率数据等信息;维修企业共享的动力电池维修后的车辆复修率、车辆使用完成率等;保险公司共享的动力电池维修后的再次出险率、新能源车辆的动力电池材料和维修费用比率等。后续再结合数据的汇总和测算,产生客观的新能源车辆动力电池的换修标准,而不再是现在“一言堂”的存在。
聊完第三条,我们接下来看一下第四条,其原文(四)探索建立保险车型风险分级制度。研究制定低速碰撞试验标准,建立保险车型风险分级制度,充分利用社会化检测资源,降低汽车企业负担。综合考虑低速碰撞试验结果、易损零部件价格、常见维修项目工时等因素,及时优化保险车型分级等级,推动其与商业车险保费相挂钩,促进新能源汽车企业优化生产设计、完善零部件供给,提高维修经济性水平,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学习完这一条,端端其实感受颇多,其实可以被视作第三条的一个落地和延伸,其实这条从根源上更加指明了一个方向,客观的着眼细节且影响着新能源车辆使用成本的事实,不回避矛盾,而是将矛盾进行深度剖析。例如低速碰撞试验结果、易损零部件价格、常见维修项目工时等因素,进行“量体裁衣式”的进行风险划分,倒逼新能源汽车企业优化生产设计、完善零部件供给,提高维修经济性水平。彻底扭转当下出现了矛盾,再去解决矛盾的状况,朝着前置预判和达成共识,将矛盾扼杀在萌芽方向转移,从而实现未发生矛盾即能达到整个新能源车辆行业实现和解和妥协,最终不再让新能源车主成为被动接受各方挤压的“承压者”,必将成为将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向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剂。
相信如果真正落实了这三和四两条的指导意见,整个新能源车辆行业将会更加如虎添翼,产业大了无论在于生产企业、还是维修企业、亦或是经营新能源车险的保险企业都是一个好的结果,对于新能源车主更是一个极大地振奋,自然后续选择新能源车辆的群体将会增加,整个行业的蛋糕将会越来越大,当然各方的利益和利润都能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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