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有无穷多个的7种证明方法

教育   2024-11-11 08:08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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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文章发表后,粉丝们纷纷留言予以支持。那我今天就斗胆用这个劝退标题发一篇。文章有少量数学公式,但都比较易于理解。

请大家读完后来个三连”,用实际行动表示一下对干货文章的支持。

以下是正文。

如果你只能展示一枚数学珍宝,那你会选择什么?

建议先不要往下看,自行思考10秒钟。
然后在留言区写下你的想法后,再回来往下看。

与《美丽的数学》作者爱德华·沙伊纳曼一样,我也会选择质数有无穷多个的证明。在《数学之美:那让人心潮澎湃的历史(上)》,我提到了这则定理。这篇文章,我将给出它的7种证法。
《天才引导的历程:数学中的伟大定理》一书是这么评价这条定理的:
如果说世界上确实有真正的经典、有伟大的定理,那一定是欧几里得的这条论证。他的这条论证常常被人们作为数学定理的最佳典范,因为这一定理简洁、优美,又极为深刻。20世纪英国数学家哈代在其精彩的专著《一个数学家的辩白》中称欧几里得的证明“......自发现之日至今,永葆其生机与效力,2000年岁月没有使它产生一丝陈旧感。
哈代曾说过,一个伟大的定理应具备三个特点:
(1)精炼
(2)意外
(3)必然
显然,这条定理三者兼备。
要证明有无穷多个质数,从大的方向来说,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反证法,我们假设只有有限多个质数,然后尝试推出矛盾。
第二类是构造性证明,即我们尝试用某种方法生成无穷多个质数。

下面是我汇集的7种证法,供大家参考。

证法一

第一种证法属于反证法,是欧几里得在《几何原本》给出的,2000年来一直被人们奉为数学定理的最佳论证。
假设质数只有有限个,分别为P1, P2, …, Pn,令Q= P1×P2×…×Pn+1,则有两种情况:
(1)Q为质数,由于Q大于所有的Pi, 矛盾!

(2)Q为合数,则Q必有一个质因子P。但是Q不能被P1, P2, …, Pn中的任何一个整除(除以它们的余数均为1),因此P不等于P1, P2, …, Pn,也矛盾!

因此,质数有无穷多个。


证法二
证法一的反证法可以很容易被改造为如下的构造性证明。
我们假设S为已知的质数集合,初始时可以设S={2}。

构造Q= P1×P2×…×Pn+1,其中P1, P2, …, Pn为S中的所有质数,则有两种情况:
(1)Q为质数,则令S=S∪{Q};

(2)Q为合数,则Q必有一个不同于P1, P2, …, Pn的质因子(因为Q除以它们的余数均为1),不妨设这个质因子为P,则令S=S∪{P}。

继续对S重复上面的步骤,每一次都能生成一个新的质数。
因此,质数有无穷多个。


证法三

证法三也属于反证法,思路与证法一相似,但用于推出矛盾所构造的Q不同。

首先,令Q=n!+1,则Q必有一个大于n的质因子。这是因为Q除以2,3,…,n的余数都是1,有两种情况:
(1)Q是质数,此时Q本身就是自己的质因子,且Q>n;
(2)Q是合数,此时Q必有质因子P,且P不等于2,3,…,n,因此P大于n。
然后,应用反证法。
假设质数只有有限多个,那么一定存在一个最大的质数,不妨设为Pmax。考虑Pmax!+1,根据上面的结论,必然有一个质因子大于Pmax,矛盾!

因此,质数有无穷多个。
事实上,仿照证法二,也可以很容易将这个证法改造成一个构造性证明,此处略去。

证法四

证法四也属于反证法。
首先,我们用反证法证明一个引理:
引理:当1≤i<j≤n时,(n!×i+1, n!×j+1)=1。
假设n!×i+1和n!×j+1不互质,则考虑它们的一个大于1的质因子p。由于p|(n!×i+1),可知p一定大于n。这是因为n!×i+1除以2,3,…,n的余数都是1,因此其质因子一定大于n。

由于p| (n!×i+1)且p|(n!×j+1),因此p整除两者的差,即p|n!×(j-i),但前面已证明p>n,同时1≤j-i≤n-1,一个大于n的质数p不可能整除n!×(j-i)!因此,(n!×i+1, n!×j+1)=1。
然后我们继续用反证法证明质数有无穷多个。
假设只有n个质数,则我们构造n+1个数:

(n+1)!×1+1, (n+1)!×2+1,…,(n+1)!×(n+1)+1

根据前面的引理,这n+1个数两两互质,取每个数的一个质因子,则这n+1个质因子也两两互质,因此互不相同,从而至少有n+1个质数,矛盾!

因此,质数有无穷多个。

证法五
证法五与证法一和证法三类似,属于反证法,只是用于推出矛盾的Q构造方法不同。
假设质数只有有限个,分别为P1, P2, …, Pn取m满足1<m<n,构造两个数:
R= P1×P2×…×Pm

S= Pm+1×Pm+2×…×Pn

设Q=R+S,则:
(1)当1≤i≤m时,(Q, Pi)=(R+S, Pi)=(S, Pi)=1

(2)当m<i≤n时,(Q, Pi)=(R+S, Pi)=(R, Pi)=1

可见,Q与所有质数互质,从而Q必有一个不同于任何Pi的质因数,矛盾!

因此,质数有无穷多个。
需要说明的是,仿照证法二,也可以很容易把这个反证法改造成构造性证明。

证法六

证法六与证法一、证法三和证法五类似,属于反证法,只是用于推出矛盾的Q构造方法不同。这个Q的构造过程非常类似于证明中国剩余定理所使用的构造方法。
假设质数只有有限个,分别为P1, P2, …, Pn,令M= P1×P2×…×Pn,设Mi=M/Pi,令Q= M1+ M2+…+ Mn则有:
(Q, Pi)=( M1+ M2+…+ Mn, Pi)=( Mi, Pi)=1
因此,Q与所有质数互质,从而必有一个不同于任何Pi的质因数,矛盾!

因此,质数有无穷多个。
需要说明的是,仿照证法二,也可以很容易把这个反证法改造成构造性证明。

证法七

这个证明利用费马数两两互质来证明质数有无穷多个,本质上属于一种构造性证明,但有点给人杀鸡用牛刀的感觉。
所谓费马数,是指形如的数,此处k为非负整数,前5个费马数分别为:
F0=3, F1=5, F2=17, F3=257, F4=35537

不难验证,这5个费马数都是质数。费马曾做过一个大胆的猜测,即所有费马数都是质数。但很遗憾,他的这个猜测是错误的。人们发现,F5是合数。更具讽刺意味的是,除了前5个费马数是质数,目前人们还没有发现其它的费马数是质数。

但即便如此,费马数在数学上也很有价值,甚至与尺规作图都有密切关系。
为了利用费马数证明质数有无穷多个,我们先证明一则定理:

定理:设m和n为不同的两个非负整数,则费马数Fm和Fn互质。

为了证明这个定理,又需要先证明一个引理:

引理:设Fk表示第k个费马数,那么对于所有正整数n,有:

F0F1F2…Fn-1= Fn-2

这个结论用数学归纳法不难证明,此处就略去。

有了这个引理,我们就可以证明Fm和Fn互素。

假设m<n,则根据上面的引理,有:F0F1…Fm…Fn-1= Fn-2。
设(Fm,Fn)=d,则d|Fm且d|Fn,从而d|(Fn-F0F1…Fm…Fn-1),即d|2。

由于费马数都是奇数,因此d=1,即Fm和Fn互质。

最后,我们再利用这个定理证明质数有无穷多个。
因为费马数有无穷多个,每个费马数都有一个质因子,由于费马数两两互质,这些质因子也两两互质,因此各不相同,这就证明了质数有无穷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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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作者:昍爸,中国科学院计算机博士,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项,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和会议发表论文60余篇。曾获初中和高中全国数学奥林匹克联赛一等奖,江苏赛区第一名,高考数学满分。著有畅销书《写给孩子的数学之美》、《搞定平面几何:辅助线是怎么想出来的》、《给孩子的数学思维课》与《给孩子的数学解题思维课》。


昍爸说数学与计算思维
昍爸,中科院计算机博士,曾获初、高中全国数学联赛一等奖,江苏赛区第一名,高考数学满分。现为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计算机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委员,所著《给孩子的数学思维课》获科技部2020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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