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成功】江西上饶20户村民土地无故被夷为平地,百姓苦不堪言,征收部门为何充耳不闻?
文摘
社会
2024-08-13 16:41
北京
江西省上饶市某村有这样的一群普通村民,他们世代耕种在这片土地上,拥有这片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合法权益。随着某水库灌区项目的启动,村民们的土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然而,村民们不仅没有看到任何相关的项目公告,也没有签署任何形式的补偿协议,土地却在一夜之间被强行推平!20户农民辛勤劳作多年,种植的农作物、耕耘的土地就这样被无情地剥夺,面对征收方的强势行动,他们显得如此无力。在经历了土地被强推的打击后,这些朴实的农民们决定联合起来选择拿起法律武器,共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找到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当北京创为律师团队接到尹先生、黄先生等20位村民的委托后,深感责任重大。团队迅速行动起来,仔细分析案情,精心梳理每一条线索。
深知在本案中,时间就是一切的道理,团队律师立即通过邮政向征收方邮寄《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与水库灌区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这份申请早已显示被征收方签收,但征收方并未给予任何书面答复。基于征收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事实,创为律师团队迅速向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经过一番努力,复议机关最终确认征收方未在法定期限内书面答复的行为违法。这是农民们迈出的第一步胜利,也是对他们不懈追求正义的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本府决定:
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书》的行为违法。
但这仅仅是开始,北京创为律师团队承诺将继续为尹先生、黄先生等20位村民的利益而战,将针对征收方的其他违法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直到为这些辛勤耕耘的农民们争取到应有的公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了政府应重点公开的信息,包括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等。
而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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