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牛故事】
奔牛为水陆通衢,古代在大运河中或路旁常能见到尸体,地方上怕连累,运河中的浮尸也任其在大运河中飘流。
在清代嘉庆16年武进知县吴时行在奔牛镇的大运河旁设立了一块石碑(水陆毙尸地保免协缉碑)。
到道光17年常州知府特发布告:大运河中凡遇浮尸应有地保捞出,报本府验尸乡董查看,如系不幸落水身上无伤痕,由地方上捐出棺木殓埋,并按日期填簿报县衙。如系死者身上有伤,地保应保存尸体报县衙来查验。如遇乞丐不幸落水,亦要报衙查明,并记载年貌,服色交衙门登簿查核,特别是夏日浮尸,尸身及易腐烂,地保应讯传丐头来衙门領取棺木殓埋。
如系浮尸是当地人,又无亲人来认領尸体,应由地保填单报衙处理。运河设立塘保按田亩轮当。
如遇盗杀谋害之䅁,地保有呈报之责,各保遇案不能推诿应详呈衙门,衙门派差役查验,查实凶手后,地保应协助衙役捕捉凶犯,勒限缉拿凶犯归捕役缉拿。
另外镇上各塘保应知悉,镇上遇有盗窃之案应报地保,也应详定章程办理,如稍有不遂罪犯脱逃,会害累地方今勒石告示永遵。
平时地保要有巡防之责,如遇自溢自尽应查明原因验伤之后再殓埋。
有次奔牛地保在运河中捞出一浮尸,报衙门后查验,尸身上有刀伤和被打伤痕手足还被缚,后查明是当地恶棍所为,这恶棍敲诈木商不成后,将其杀害扔入大运河中,后来此恶棍照律治罪遭砍头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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