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欢平律师|通过影视公司授权可以使用明星肖像为自家产品宣传吗?

文摘   2024-12-09 18:00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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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4年3月28日,某影视公司业务员通过业务交流群联系A公司,称其公司作为某明星某部影视作品的版权方,可以提供某明星的剧照宣传。后某影视公司业务员在双方微信沟通群中出具经营证明、授权证明、明星高清个人图片,以及提供同类授权的家居建材宣传模板,证明其确可以以此方式授权,且经营多年。A公司在网上查询该影视作品联合出品方,核实该影视公司确系联合出品参与公司后,与该影视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并在其运营的京东店铺和拼多多店铺使用含有某明星肖像的照片、某明星的姓名用于A公司品牌、商品的广告宣传和推广。后某明星以侵犯肖像权、姓名权为由将A公司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A公司删撤所有侵权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该明星经济损失500000元。


法院认定:



本案中,被告在其运营的京东店铺和拼多多店铺大量使用含有原告肖像的照片、原告的姓名用于被告品牌、商品的广告宣传和推广,被告主张其有授权来源且已尽到审慎审核义务,但被告提交的《影视版权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主体不包括被告,被告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允许某影视公司授权使用其肖像,且涉案照片并非《影视版权使用许可合同》《独家授权委托书》《授权书》授权范围所包括的某电影剧照,而是原告为案外品牌进行商业代言时所拍摄的广告素材,被告未尽到审核义务,具有侵权过错,故被告未经许可使用原告的姓名、肖像使一般社会公众能够将其与原告相联系,误认为双方具有合作关系,该行为构成对原告姓名权、肖像权的侵害。

关于经济损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本案中,原告作为演员,其姓名、肖像具有一定商业价值,被告的使用方式,容易使一般公众误以为原告与被告推广的产品有广告代言或者其他商业推广关系。被告的行为缺乏合理权利来源,亦未向原告或有权主体支付合理对价,具有过错,并造成了原告的财产损害。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因涉案侵权行为受到的损失或者被告因此获得的利益,本院将综合考虑原告知名度、被告过错程度、涉案侵权行为具体情节等因素酌情确定。


案件结果: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在京东店铺“xxx官方旗舰店”、拼多多店铺“xxx专卖店”登载致歉声明,持续48小时向某明星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需经本院审核,若被告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照原告的申请,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本判决书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被告负担);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赔偿原告某明星经济损失40000元;

三、驳回原告某明星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建议:



与影视公司签订合同前必须防范法律风险!使用明星肖像为自家产品进行宣传应得到明星本人的授权。本案中,《影视版权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主体并不包括被告,被告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允许某影视公司授权使用其肖像,且涉案照片并非《影视版权使用许可合同》《独家授权委托书》《授权书》授权范围所包括的某电影剧照,以上都能证明被告未尽到审核义务,具有侵权过错。因此,如需使用明星肖像为自家产品进行宣传,在与影视公司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必须谨慎看清楚合同签订主体以及具体合同条款,建议咨询律师后再签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律师介绍 

Lawyer introduction

罗欢平律师

ROLENDO

重庆大学法律硕士

香港科技大学EMBA

律所创始人、主任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课程实务授课教师


全网新媒体粉丝超650万

矩阵账号粉丝更是逾1000万



广东罗欢平律师事务所

广东罗欢平(南沙)律师事务所

广东罗欢平(白云)律师事务所

2016年获聘为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副研究员

2017年广州市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团体三等奖

2017年获聘为广州市广播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

"特约法律顾问"

2017年荣获《律战行动》节目组“月度战士”称号,

第一季冠军

2019年成为"九三学社社员"

2020年获聘为广州市司法局“广州云普法”团队成员

2020年担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宣传工作委员会委员

2020年担任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2022年担任九三学社广东省第九届委员会

社会和法制专门委员会委员

2022年担任广东省律协涉案企业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

2022年11月荣获连州市丰阳镇人民政府授予的

"公益直播彰爱心,司法助农有力量"荣誉称号

2022年11月荣获连州市乡村振兴农产品

"公益推广大使"称号

2023年3月荣获陕西广电助农好物

"公益宣传推广大使"称号

2023年3月在陕西乡村振兴直播活动中荣获

泾阳县西红柿"公益宣传推广大使"称号

2023年8月担任天河区公益律师普法宣讲团成员

2023年获得《第二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提名

2024年1月获得中政法举办"首届法律服务创新产品"入选案例

2024年3月获聘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研究员、房地产法律服务专家团及房地产传媒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2024年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委员

2024年9月获聘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2024年10月获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律师事务所管理》硕博士研究生课程实务授课教师

梧州学院国际经贸与法律研究院

法律网络直播研究基地主任 


律师介绍 

Lawyer introduction


杨景律师

广东罗欢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



擅长民商事诉讼业务

扬州大学 法学专业 法学硕士


团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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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illustrate

除精研实务外,我所承办的案件中有大量胜诉判决(或者代理效果较好的案例),因同事平时都较忙,一直未能抽出时间专门整理、分享出来。后续我们会陆续分享更多的案例出来,欢迎大家阅读、点赞、收藏+转发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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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

撰稿 | 李志成实习律师

审核 | 李志成实习律师

排版 | 蒋蓓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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