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欢平律所|承包方工程质量有瑕疵,发包方可以据此迟迟不付款吗?

文摘   2024-12-12 18:00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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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0年8月,B公司(发包人、甲方)与A公司(承包人、乙方)签订《废气治理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乙方完成所有项目内容,且废气排放经第三方监测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及业主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和业主在15天内组织验收。同时约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10%预付款,乙方所有材料设备人员进场施工7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10%工程款。2、乙方施工进度正常,设备安装过半,甲方支付乙方20%的工程款,乙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施工完毕后,甲方支付工程款至总额的80%。4、业主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至90%。5、剩余10%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结清。

2020年9月10日,B公司向A公司银行转账83600元;2020年9月25日,B公司向A公司银行转账15000元;2022年9月30日,B公司向A公司银行转账64000元;2020年10月22日,B公司从A公司处受让两张金额为100000元的承兑汇票,共计200000元。上述B公司支付金额共计362600元,付至合同总金额的43.37%。后B公司委托河南xx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案涉项目进行检测,2020年11月11日,河南xx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该报告载明:检测期间业主公司选矿厂工况稳定,生产工况符合检测要求。但B公司认为该检测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因为B公司检测时设备还没有运行,系B公司为了达到工期要求进行的不规范检测,其认为A公司仅完成50%—60%。于是B公司以工程未完工为由拒绝按照合同约定付全款,据此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经历一审和二审。


争议焦点:



一、承包方工程质量有瑕疵,发包方可以据此迟迟不付款吗?

二、如何确定B公司向A公司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数额?


法院认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根据双方的聊天记录内容,结合河南xx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出具的《检测报告》,以及金堆城xxx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工作联系函》等证据,可以认定A公司已经完成了案涉废气治理项目的施工内容,但工程质量确有瑕疵。B公司虽称其整改费用为39万余元,但并未提交因整改而签订的合同以及付款凭证等证据加以证明,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但是,鉴于B公司确有整改的事实,本院酌情认定整改费用为工程质保金83600元(836000元×10%)。故扣减整改费用后,B公司尚欠A公司389800元(836000-362600-83600)。因A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其无权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对巨兴公司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案件结果:



一、撤销西安市xx区人民法院(2023)陕xxx民初xxx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西安市xx区人民法院(2023)陕xxx民初xxx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B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A公司支付剩余合同价款389800元;

三、驳回A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8401元,由A公司负担1254元,B公司负担714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62元,由上诉人A公司负担1418元,B公司负担3644元。


案件启发: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本案B公司尽管似乎多次强调A公司未完工的“事实”,但是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撑,并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可见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若日后发生各种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提前固定证据,这有利于在诉讼中取得有利地位。



律师介绍 

Lawyer introduction

袁娴律师

Stella

香港大学及北京大学EMBA

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广东罗欢平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律协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研究员 

房地产传媒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广州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

广州市青年律师领军人才

广州市天河区公益律师普法宣讲团成员

广州广播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奇案启示录》

《战“疫”说法》节目嘉宾律师

广东省电台FM91.4《12348在线》节目嘉宾律师

梧州学院国际经贸与法律研究院

法律网络直播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


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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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旸律师

广东罗欢平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擅长民事争议诉讼、商事仲裁业务

以及银行信用卡催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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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精研实务外,我所承办的案件中有大量胜诉判决(或者代理效果较好的案例),因同事平时都较忙,一直未能抽出时间专门整理、分享出来。后续我们会陆续分享更多的案例出来,欢迎大家阅读、点赞、收藏+转发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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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 李志成实习律师

审核 | 李志成实习律师

排版 | 蒋蓓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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