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欢平律所|房屋未被纳入征地红线区范围却造成了损害,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文摘   2024-11-21 18:04   广东  


胜诉案例

Winning cases


案情简介:



冯先生在某市有一座房屋,2022年5月,某高速项目施工队在涉案房屋周边范围施工,工地距离房屋直线距离只有5米左右,因施工产生的地面震动和强烈噪声不仅给冯先生的房屋造成开裂等损坏,而且严重影响到冯先生的正常生活。2023 年1月,冯先生发现房屋因施工影响已遭到严重毁坏(房屋震动,天花板掉落,地基下沉,瓦片掉落),根本无法继续居住生活,经与施工单位协商无果,遂报警处理,但一直未得到解决。

关于某高速项目,某行政机关未发布任何征地公告告知冯先生本次征地的范围。2023年3月3日,经冯先生向某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某行政机关答复称,相关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未纳入某高速项目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补偿范围内。冯先生对此不予认可,并认为其合法权益被侵害,于是委托了本所律师团队为其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某行政机关不对冯先生名下房屋予以拆迁安置补偿的行为违法并请求某行政机关对冯先生房屋予以安置补偿。


争议焦点:



1、某行政机关对冯先生要求补偿安置的请求未作处理是否违法?

2、房屋未被纳入征地红线区范围却造成了损害,可以获得安置补偿吗?

3、某行政机关是否具备对位于已确定的征收范围外的涉案房屋履行征收补偿安置的法定职责?


办案思路:



根据《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第八条等有关规定,公路建设需要考虑公路两侧划定建筑控制区的因素。公路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时,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拟定包含拟征收土地的用地安排情况、征收土地范围等内容的征地方案,并报市或县人民政府审查。市或县人民政府依法进行建设用地审查时,应当对征地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等内容进行审查。

冯先生的房屋距离修建的某高速公路距离约3米,违反了上述规定中有关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线的距离限定,原因在于某行政机关在某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审查时,未依法审查该项目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造成了涉案房屋与高速公路的距离不符合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要求。现某高速项目的施工及通行已对冯先生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某行政机关作为该高速公路建设征收土地的用地审查主体和组织单位,应当对涉案房屋纳入征收红线范围并予以拆迁安置补偿,但某行政机关并未恰当地履行行政职责,未对涉案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构成行政违法。据此,本所律师团队经整理证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行政违法并判令对冯先生的安置补偿请求依法作出处理。




案件结果:



一、确认某行政机关对冯先生要求补偿安置的请求未作出处理的行为违法:

二、判令某行政机关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二个月内采取补救措施,对冯先生的安置补偿请求依法作出处理。




法律依据:



《广东省公路条例》(2020年修正)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 20米;省道不少于 15米;县道不少于 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 30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第七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一条第三款 征收土地方案,应当包括征收土地的范围、种类、面积、权属,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等。

第十八条 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广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

第八条 建设用地审查,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三)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方案是否落实可行,征收土地和供地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策......



律师介绍 

Lawyer introduction

罗欢平律师

ROLENDO

重庆大学法律硕士

香港科技大学EMBA

律所创始人、主任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课程实务授课教师


全网新媒体粉丝超650万

矩阵账号粉丝更是逾1000万



广东罗欢平律师事务所

广东罗欢平(南沙)律师事务所

广东罗欢平(白云)律师事务所

2016年获聘为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副研究员

2017年广州市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团体三等奖

2017年获聘为广州市广播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

"特约法律顾问"

2017年荣获《律战行动》节目组“月度战士”称号,

第一季冠军

2019年成为"九三学社社员"

2020年获聘为广州市司法局“广州云普法”团队成员

2020年担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宣传工作委员会委员

2020年担任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2022年担任九三学社广东省第九届委员会

社会和法制专门委员会委员

2022年担任广东省律协涉案企业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

2022年11月荣获连州市丰阳镇人民政府授予的

"公益直播彰爱心,司法助农有力量"荣誉称号

2022年11月荣获连州市乡村振兴农产品

"公益推广大使"称号

2023年3月荣获陕西广电助农好物

"公益宣传推广大使"称号

2023年3月在陕西乡村振兴直播活动中荣获

泾阳县西红柿"公益宣传推广大使"称号

2023年8月担任天河区公益律师普法宣讲团成员

2023年获得《第二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提名

2024年1月获得中政法举办"首届法律服务创新产品"入选案例

2024年3月获聘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研究员、房地产法律服务专家团及房地产传媒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2024年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委员

2024年9月获聘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2024年10月获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律师事务所管理》硕博士研究生课程实务授课教师


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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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丹律师

广东罗欢平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擅长民商事诉讼、仲裁业务


团队介绍 

Meet the team



说明 illustrate

除精研实务外,我所承办的案件中有大量胜诉判决(或者代理效果较好的案例),因同事平时都较忙,一直未能抽出时间专门整理、分享出来。后续我们会陆续分享更多的案例出来,欢迎大家阅读、点赞、收藏+转发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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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 李志成实习律师

审核 | 李志成实习律师

排版 | 蒋蓓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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