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欢平律所|买车过程中,交付定金后还能要求退还吗?

文摘   2024-11-19 18:00   广东  


胜诉案例

Winning cases


案情简介:



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我方当事人联系被告买车,经看车后双方就买卖二手车辆达成合意,我方当事人交付了定金6万元,但其后继续对车辆状况进行调查,并得知该车辆可能曾发生过严重事故的重大情况,因而未与被告签订买卖合同并要求退还定金,但是对方拒绝退还。于是当事人委托本所律师团队为其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收受的定金款项。


争议焦点:



1、双方就买卖二手车辆达成合意可以退定金吗?

2、买方是否构成违约?


代理思路:



本所律师团队经整理证据发现,根据查博士报告显示,案涉车辆早在2023年3月14日就已经进行鉴定,被告一、二在早已经存在案涉车辆鉴定报告、知道案涉车辆属于大型事故车辆车性质的情况下,谎称车辆只发生了轻微事故,车架不存在问题,使得原告在被欺骗的情况下支付了60000元定金,在原告支付定金之后才披露案涉车辆存在大型事故,显然属于未向原告如实提供交易车辆真实信息的情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因此,本所律师团队认为,本案被告一、二在原告支付定金前未向原告提供案涉车辆的真实情况,无法向原告提供不用大修的车辆,导致原告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被告一、二显然属于过错、违约的一方,依法应当向原告退还定金。


案件结果:



本院认为,本案原告与被告通过线下及微信协商二手车辆的买卖,原告看车后确定具体车辆及价格,双方就买卖二手车辆达成合意,原告交付了定金,但其后继续对车辆状况进行调查,并得知新的重大情况,未与被告签订买卖合同,应当认定合同尚未订立,双方仍处于合同订立过程中。被告一是本次买卖合同的实际主体,被告二广东某公司是其对外拟签订合同的主体,并受被告一实际控制,两被告依法应当对本次买卖合同承担责任。

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根据相关行业规定,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本案中,根据查博士检测报告显示,案涉车辆存在诸多维修情况,可以推测案涉车辆可能发生过导致右主梁柱出现损坏的严重事故。现有证据可以证明,被告未在原告交付定金前或交付定金后主动向原告披露上述信息,而是在原告交付定金并再次验车出现合理怀疑后才向原告披露,存在故意隐瞒对订立合同有重大影响的事实的行为,应当认定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原告在知悉上述重大情况后,在合理期限内向被告表示不继续订立买卖合同,是其应有权利,并不构成违约,原告依法应当向被告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已付款项60000元的主张,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予以支持。据此,本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定金6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律师介绍 

Lawyer introduction

罗欢平律师

ROLENDO

重庆大学法律硕士

香港科技大学EMBA

律所创始人、主任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课程实务授课教师


全网新媒体粉丝超650万

矩阵账号粉丝更是逾1000万



广东罗欢平律师事务所

广东罗欢平(南沙)律师事务所

广东罗欢平(白云)律师事务所

2016年获聘为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副研究员

2017年广州市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团体三等奖

2017年获聘为广州市广播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

"特约法律顾问"

2017年荣获《律战行动》节目组“月度战士”称号,

第一季冠军

2019年成为"九三学社社员"

2020年获聘为广州市司法局“广州云普法”团队成员

2020年担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宣传工作委员会委员

2020年担任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2022年担任九三学社广东省第九届委员会

社会和法制专门委员会委员

2022年担任广东省律协涉案企业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

2022年11月荣获连州市丰阳镇人民政府授予的

"公益直播彰爱心,司法助农有力量"荣誉称号

2022年11月荣获连州市乡村振兴农产品

"公益推广大使"称号

2023年3月荣获陕西广电助农好物

"公益宣传推广大使"称号

2023年3月在陕西乡村振兴直播活动中荣获

泾阳县西红柿"公益宣传推广大使"称号

2023年8月担任天河区公益律师普法宣讲团成员

2023年获得《第二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提名

2024年1月获得中政法举办"首届法律服务创新产品"入选案例

2024年3月获聘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研究员、房地产法律服务专家团及房地产传媒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2024年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委员

2024年9月获聘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2024年10月获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律师事务所管理》硕博士研究生课程实务授课教师


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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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想娣律师

广东罗欢平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擅长民商事诉讼、仲裁业务


团队介绍 

Meet the team



说明 illustrate

除精研实务外,我所承办的案件中有大量胜诉判决(或者代理效果较好的案例),因同事平时都较忙,一直未能抽出时间专门整理、分享出来。后续我们会陆续分享更多的案例出来,欢迎大家阅读、点赞、收藏+转发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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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 李志成实习律师

审核 | 李志成实习律师

排版 | 蒋蓓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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