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矿生:辩护律师分析证据时要把握的几个基本要领 | 刑辩实战第12期回顾

文摘   2024-06-02 23:21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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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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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如何审查证据

编者按

第12期中同“刑辩实战”暨西城律协刑事业务研究会实务研讨活动在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围绕“刑辩律师如何审查证据”进行研讨交流。中同刑事团队在京成员参加。

此次培训邀请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三级高级检察官、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分院兼职检察教官田志鹏,全国检察技术人才库成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法医王居生,第十一届北京律协职务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英弘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石红英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艾静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发旭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委会副主任戴福律师,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李小波律师,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铮律师,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陈洪忠律师,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全国)刑事业务中心主任周雷律师等多位专家和资深刑辩律师共同参与研讨交流。

活动还特别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中,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吴洪淇担任点评嘉宾。

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雄飞律师,西城律协副会长、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欧阳继华律师出席活动并致辞。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彭靖雯律师主持活动。

同时,本期中同“刑辩实战”培训继续通过线上平台进行了同步对外直播,实时在线参会13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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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矿生律师的主题发言,现整理刊发,供大家参考


     



由于证据种类不同,分析各类证据的要点也会不同,但是辩护律师分析证据的目的,就是要发现控方指控证据存在的问题,从而否定控方证据和削弱控方的指控证据体系,因而可以说,辩护律师分析证据的工作都是围绕着如何发现指控证据存在的问题而开展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辩护律师如何分析证据,还是有一些共同的可供遵循的基本要领。


01

研究指控罪名的构成要件,确定分析证据的重点

分析证据之前,首先要研究指控罪名所涉及的法律规定,研究这个罪名的犯罪构成,这是分析证据的前提。

有些人可能会说,我们只有在思考辩护观点的时候才需要研究相关法条,其实,我们为什么要分析证据呢?分析证据是一个过程,最终还是要形成我们对案件的看法,形成我们的辩护观点。所以我们在分析证据之前,一定要研究法律关于这个指控的罪名是怎么规定的,这个罪名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抓住了这一点,我们分析证据的针对性就会更强,也能快速找到我们分析证据的着力点,找准证据的命门,也就是如果带着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和思考去分析证据,就能更加精准地发现问题。

比如说强迫交易罪,客观上要求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所以我们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就要重点分析,指控证据中有没有与暴力行为或威胁行为相关的证据,以及这些证据是否存在问题。

02

剖析起诉书,按照指控思路,找准指控的关键证据进行重点分析

控方的指控思路,主要就体现在起诉书中。一方面起诉书要按照指控事件发展的客观过程进行描述,另一方面还会对控方认为构成犯罪的关健事实、情节和行为进行重点描述。

控方对于这些关键事实、情节和行为的描述总是要有一定的根据和来源,也就是说总是有某个证据或者一系列证据来予以证实,而这些证据就是我们要分析的重点。

首先,我们要看一看控方指控的这些事实、情节和行为有没有相应的证据;其次,是我们要看一看这些证据是否符合证据规则,能不能成立;其三,我们要看一看这些证据能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我们抓住了控方进行重点描述的这些关键事实、情节和行为,就抓住了分析的重点,就可以避免平均用力,集中精力抓重点,就更容易发现问题。

通过分析我们会发现,对有些事实、情节的指控,虽然有证据证明,但是这些证据本身存在问题,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或证明力不足;有些事实情节的指控仅有某个孤立的证据,没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有些事实情节的指控,没有任何证据来印证,甚至连孤证也没有。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涉黑”案中,所以我们在分析证据的时候要重点看看起诉书的某个指控有没有相应的证据印证,如果一个证据也没有,就表明这个指控完全没有依据。


03

熟练掌握应用证据规则,发现证据的问题

怎样发现某个证据存在问题,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呢?就是要用证据的规则来衡量,而这个规则是大家共同遵循的。

我们国家并没有单独的证据法,证据规则一般散落在刑事诉讼法、刑事司法解释和有关司法文件中,有的则是在司法实践中大家形成的共识。

如果律师对这些证据规则不熟悉,不能够熟练掌握运用,怎么可能发现证据的问题呢?怎么能说清楚证据存在着什么问题呢?所以分析证据发现问题,首要的前提就是要掌握证据规则,熟练地运用这些证据规则。

04

借用“外脑”发现证据的问题

有很多证据专业性极强,律师受限于专业知识,很难发现这类证据中存在的问题,这就需要借鉴专业人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来帮助分析证据,发现问题。

所以,我们通常认为刑事辩护就是一个立体战争,需要多方参与,借助多方力量


05

熟悉证据缺陷对案件认定的影响以及控方的处理方法


我们要知道证据一般会存在哪些问题,哪些问题对案件有根本性的影响,哪些问题不会产生根本性的影响,这样才会使我们在分析证据时,避免平均用力,集中力量抓住重点问题。


同时,我们还要知道控方对这些证据缺陷的看法及处理方法,当我们提出这些证据问题之后,控方会怎样处理,这种处理对案件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些因素同样也会影响我们分析证据的时候如何抓住重点。


06

需要经验和见识的积累

如果缺乏足够的经验和见识积累,即使指控证据不合常理,辩护律师可能也无法发现,或者无法说清楚存在的问题。所以经验和见识的积累极其重要,这也是很多律师之间的差距所在。


经验和见识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不一定凡事都要亲身经历才能增长经验和见识,关键在于平时要善于观察思考。


07

要有整体意识和联想意识

发现证据的问题,不能孤立地研究这个证据,有些证据单独来看是很难发现问题的,但如果把相关的证据串连在一起进行分析,就能够发现问题,所以我们在分析证据时一定要建立整体意识和联想意识。


08

会见当事人共同分析证据

有时候我们分析证据,仅通过查阅卷宗材料很难发现证据存在的问题,而通过会见当事人,和当事人交流以后,我们就能够发现证据存在的问题。这种情况非常普遍,也是我们会见当事人的一个重要功能。

09

树立现场意识和侦查实验意识,联系在一起来分析证据

有些证据乍看起来似乎没有问题,只有通过查看现场才能够发现;有些问题则需要通过侦查实验才能发现。

比如说,把100万元现金用一个装茶叶的纸袋装起来送人,如何判断这个说法是不是真实的呢?特别是当事人否认的时候,侦查实验就能够揭开事实真相。

当然不是所有的证据都要通过看现场来发现问题,只有某些有现场的案件,其中与现场有关的证据,才必须通过现场发现是否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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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同“刑辩实战”由杨矿生、赵铭律师领衔的中同刑辩团队发起,旨在延续中同刑辩团队的“传帮带”传统,采用以“实例、实训、实用”的方式,“内训外邀”,对青年刑辩律师进行系统培训,提升业务技能、提高办案质量,培养“专业化、精细化、团队化”的精英刑辩律师。


中同“刑辩实战”培训自开展以来,先后围绕“如何回应家属咨询委托事宜”“阅卷、摘卷过程中案件对比表的制作”“如何构思辩护观点”“刑辩律师如何与办案机关有效沟通”“刑事案件中书证的有效审查”“如何与中间人有效沟通”“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家属沟通”“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本人沟通”“刑辩律师如何高效阅卷”“刑辩律师如何审查证据”等刑事辩护中的必备技能、疑难问题,举办了12期专题培训。活动邀请广大刑辩律师、律师协会、刑事法学专家、司法实务人员参加,致力于搭建一个共同联办、多方参与、开放共享的平台,凝结共识,为刑辩事业贡献点滴力量。


中同“刑辩实战”培训得到越来越多关心和热爱刑事辩护的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支持。



往期回顾




刑辩实战第12期:刑辩律师如何审查证据

刑辩实战第11期:刑辩律师如何高效阅卷

刑辩实战第10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办案机关沟通(二)

刑辩实战第9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本人沟通

刑辩实战第8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家属沟通(二)

刑辩实战第7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家属沟通(一)

刑辩实战第6期:如何与中间人有效沟通

刑辩实战第5期:刑事案件中书证的有效审查

刑辩实战第4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办案机关有效沟通(一)

刑辩实战第3期:如何构建辩护思路

刑辩实战第2期:阅卷摘卷过程中案件对比表的制作

刑辩实战第1期:如何回应家属咨询委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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