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众号第519篇文章,2024年第94篇
律师团队文化
1
律师眼中的高调
2
律师高调的积极意义在哪里
3
高调的边界在哪里
高调看起来似乎人人都会,其实并非如此。高调是有门槛的,有内涵的,高调也得有智慧,并不是你想高调就能高调起来,你得有高调的基础。有的人想高调很快就高调起来了,有的人费了很大的劲还是高调不起来;有的人能够一直高调下去,有的人高调一阵子就偃旗息鼓了。这就说明高调是有限制的,也是有边界的。
著书立说、演讲授课、写文章、上视频、搞直播,这些都是律师高调常用的手段。有些人喜欢语不惊人誓不休,有些人喜欢蹭热点事件,有些人喜欢怼名人,有些人喜欢标新立异,有些人喜欢信口开河,这些表现方式也都是高调的手段。从实际情况看,有些律师的高调深受欢迎,有些律师的高调让人反感,有些高调甚至是违反规则和底线的。
所以,律师高调也得有规则意识,有边界意识,否则就很容易造成负面影响,甚至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律师若选择高调行事,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事项:
第一,不要虚假夸大宣传
诚信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真实是人们表达和陈述时的基本原则,律师的高调行事同样也应遵循这些原则。从这个角度而言,高调并不意味着可以过度炫耀或夸大其词,而是要在保持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前提下,适度地展示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成绩。因此,律师在高调宣传自己的时候,首先要注意的就是不要虚假夸大宣传。
我们有些青年律师,在朋友圈发布自己某种观点或者某种活动信息时,经常喜欢自我标榜为“权威发布”“权威解释”。一个三四十岁的青年律师,把自己的发言,自己的授课说成是权威,这种情况不是虚假宣传,就是夸大宣传。
第二,不要踩低别人,抬高自己
高调会引起他人的关注,很多律师想通过高调出名,总是喜欢以批评他人的方式,突出自己。而且他们批评的对象要么是虚无缥缈,没有具体的指向,要么是一种根本不存在的假设,要么仅是极个别的现象,他们对这种对象进行狂轰滥炸般的猛批,显得特别义正词严,把自己摆放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把自己的人设打造成正确的代表,似乎他做的一切,他说的一切都是正确的,其他人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这种做法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
第三,不要唯我独尊,目中无人
还有一些人高调得没有谱,经常在各种场所炫耀自夸,不经意就把自己弄成了天下第一,习惯以天下第一自居,似乎除了他以外,就再没有比他更优秀的律师了。这样的高调,与律师的社会形象显然格格不入,也不符合传统的文化习俗。
第四,不能是老虎的屁股,摸不得
现在的律师圈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有些高调的律师只允许自己对各种事物发表评论,似乎他的话就是真理,谁要是反对他的观点,批评他的做法,那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就会遭到强烈抨击,甚至还会被人肉搜索。这种情况就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只许他批评别人,不许别人批评他。错都是别人的,他做的说的都是正确的。
这种情况就告诉我们,律师可以自己高调,也要容忍他人批评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要只能听赞歌。
第五,不要用优势地位,强迫他人行事
有些高调的律师经常以掌门人自居,向其他人发号施令,要求其他律师必须按照自己的意图行事。这样的高调就太过分了。
第六,不要不顾基本礼仪
律师工作是一个需要与他人打交道的工作,在和他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和保持基本的礼仪。这也是法律人应有的基本素质。特别是在法庭上和公共场所,律师对于自己的对手和同行应当保持基本的尊重态度,保持基本的司法礼仪。遇有矛盾和争执时不要恼羞成怒,不要搞人身攻击,贬损侮辱他人。
第七,不要只顾自己痛快,不考虑客户感受
律师在高调行事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公布案情,宣传办案业绩时,要注意考虑客户的心情和感受。有些客户不愿意律师宣传时提到他的事情和名字,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注意他们的感受,为他们保密。未经他们同意,在制作宣传材料的时候要特别注意隐去时间、地点和人物姓名,避免有人对号入座找上门来。
第八,不要踩红线,自陷风险
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参与仲裁诉讼时,都有相应的禁止性的规定,这些规定是法律的底线,律师在高调行事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这些红线和规则。
比如我们在披露案情的时候,就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能公开一些不应该公开的信息,如未成年人案件的信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这些行为都属于踩红线的行为,会给自己带来风险。
默默用功无人知,高调起来人皆知。
总之,高调是一把双刃剑,律师要善用高调,拿捏好分寸。高调过头,不是伤了他人,就是伤了自己。
- end -
- end -
中同刑辩
·作者介绍·
杨矿生
中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志愿专家、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涉企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曾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第七届副主任、第八届主任、第九届主任、第十届名誉主任、第二届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会长、北京市西城区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务。
荣获“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全国优秀律师”、“2010年度中国律师界新闻人物”、“北京市优秀律师”、“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西城区首届“十佳律师”等多项荣誉称号。
个人专著《刑辩实战》获评法律出版社2022年度畅销书。
☎中同刑辩业务联系:18911568384(vx)
中同刑辩
·推荐阅读·
声明|
本公众号发布署名作者文章均为原创,一切权利属于作者所有。请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刑事辩护大家谈”公众号及作者署名。本公众号文章仅供学习与交流,不代表任何的官方解读。需要白名单授权者请扫描底部二维码联系。
敢
辩
真
辩
会
辩
刑事辩护是中同律师的核心业务之一。
中同刑事团队在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矿生律师的领衔下,由一批具有雄厚刑事司法工作和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组成。以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秉承依法、诚信、尽职、专业的执业理念,注重正确处理与当事人、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媒体的关系,采用专业化、封闭式、团队化的办案模式,坚持敬业尽责、精益求精、专注执着,做到敢辩、真辩、会辩,用尽一切合法手段,把辩护做到极致。
中同刑事团队二十余年来,代理了数百起中央国家机关及地方公职人员、公司高管人员、民营企业家及其他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侵犯财产犯罪、责任事故犯罪、涉黑犯罪等多种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许多案件在当地或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如:厦门远华集团走私系列案、重庆“风起云涌”地产受贿窝案、文强案、央视大火案、 “10·27”东莞押运员开枪防卫案、北大方正李某系列案、阿里巴巴高管职务侵占案、浙江某集团季某55亿元集资诈骗案、湖北浙商涉嫌4.3亿元职务侵占案、海南40余亿元虚拟货币非法传销案、山西“7·14”特大涉黑案等等,多起案件取得了不批捕不起诉、无罪判决、减少减轻指控、从轻减轻处罚或二审改判的较好结果。
中同刑事团队的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认可,在刑事辩护业界和社会上享有广泛盛誉,荣获了“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全国优秀律师”、“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西城区首届“十佳律师”等多项荣誉称号。
刑辩工匠
杨矿生刑事辩护团队
敬业尽责
精益求精
专注执着
同一目标 携手共进
同心同路 合作共赢
邮箱:ztxbvip@126.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3号燕莎盛世大厦八层
交通:地铁8号线安华桥A口出。公交站(三环沿线)到马甸桥东下。
业务垂询
·☎18911568384·微信
✦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 ✦
▍中同律师系列栏目
中同官网
中同律师
中同刑事
业务联系
— 如果喜欢,快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
此文也许正是别人所需要的!感谢在看与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