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方面的财务漏洞表现形式主要有如下四种:
(1)其他业务收入入账金额不实
企业多列或虚列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等其他业务收入的金额,从而虚增利润。
如某企业为了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在年末虚拟一笔无形资产使用权出租业务,从而使企业其他业务收入虚增,扣除完所得税款后,致使利润有了很大的改观,这种其他业务收入入账金额不够真实现象的发生,影响了企业的财务信息的公允性。
少计或不计其他业务收入(多指不经常发生的业务),从而隐瞒利润,以达到贪污、挪用或私设“小金库”的目的。
(2)对其他业务收入入账时间故意提前或推迟
有的企业为了控制利润指标,常在月末或年末将本应在下月或下年度入账的收入列入本期,从而调增当期利润。
而有的企业将已实现的收入长期不入账(多为现金),一方面虚减当期利润;另一方面也容易被个人挪用、贪污或形成“小金库”。
(3)销售边角余料,私存“小金库”
企业生产车间剩余的边角余料,作价出售时,应作为收入处理,同时冲减材料成本,但车间领导为了自己用钱方便,便将销售的边角余料不下账,将收入直接存入“小金库”。
(4)销售材料,直接冲减材料成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工业企业除了产品销售以外,销售材料、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或出售、技术转让、运输等非工业劳务和销售,均应作为其他业务收入进行核算,有些企业为了逃交税款,将销售材料所得的收入直接冲减材料成本。
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管理漏洞的识别
一、识别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其他业务是否正确、合理,其规模是否超过正常范围这是为了防止企业与职工个人或其他单位低价销售企业生产上正在使用的材料、零部件等损害企业利益的情况。具体表现为:
[1]对超储多余积压物资销售的审查。
识别要点归纳如下:
●查明出售的材料物资是否确属超储、多余、积压、残次的材料物资,有无将生产上需要的物资出售而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
识别方法一般有两种:
第一种:识别其销售明细账有关会计凭证,核对出售的材料物资品名与超储、多余、积压、残次材料物资清单上所列品名是否相符,视其有无将属于生产上需要使用的材料物资,特别是紧俏物资,出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二种:将清仓后划出的属于超储、多余、积压、残次材料物资清单上所列品种、数量逐项与生产部门所需材料物资品种、数量进行核对,查清其划出有无错误。
●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的,看货款能否及时收回,有无发生久欠不付的情况;
有无为了推销积压材料而发推销奖并在销售收入中直接扣除,或将这些资金作销售费用处理的情况。审查时可根据“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账户借方或贷方发生额,调阅会计凭证核实。查时应注意有无低于规定价格或低于购进成本出售的情况。同时,审查其销售的收入是否计算正确、入账及时与否,有无企业把销售收入私放“小金库”的问题或将销售收入列入主营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
[2]边角余料、下脚废料销售的审查。
边角余料、下脚废料的审查可参照上述方法,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各点:边角余料是一种有用的材料,看企业有无大材小用或将成品材料当作边角余料出售的情况以及出现随意处理浪费的情况;
核查售价是否合理,有无低于规定价格的情况;
销售款是否全部入账,有无作为“小金库”的情况;
查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站的边角余料和下脚料是否取得了凭证,有无凭证涂改的情况。
二、出租包装物的识别
应注意审核出租包装物租金是否记入“其他业务收入”项目,应转入“营业外收入”处理的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是否错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审查时,可识别出租、出借包装物明细账和往来账户,并调阅有关凭证进行审查。
三、对技术转让的识别
技术转让是指技术商品转让,如商标、技术专利、先进技术成果和新产品开发等转让。对技术转让识别要点如下:
[1]审查技术转让的许可协定或转让合同的内容是否确切、齐全、合理、合法,有无容易引起误解和纠纷的不明确条款等。
[2]审查技术转让的收入是否正确,有无将与技术转让无关的收入列入的现象。同时,还应审查收入记录是否完整,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等问题。
[3]审查技术转让收支的余额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免征所得税余额的界限。超出时,是否交纳了所得税。
[4]审查转让的技术是否经国家有关机构的认定证明,防止企业作假骗取国家对新技术等的优惠政策。
[5]审查技术转让支出的成本、费用是否属实,有无将与技术转让支出无关的费用、成本列入的现象。
四、对固定资产出租的识别
固定资产出租是一种讲求经济效益的行为。识别时,其要点如下:
[1]审查出租固定资产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签
字认可;出租后的固定资产是否作了会计记录,出租固定资产是否有专人负责和登记管理。
[2]识别固定资产出租的合同,查清固定资产出租后保管、维修的责任,出租的价格是否恰当。主要看出租的固定资产是否确属企业暂时不需要使用而租出的,租出时所订条款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
[3]识别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的记录是否正确,是否都已入账,有无隐瞒出租的固定资产,隐瞒收入的情况。
五、对对外运输、非工业性劳务收入的识别
这种劳务收入不是经常发生的,对于这种临时性收入,企业往往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而由运输部门自行收取现金或与出售产品同时开发票收款。识别要点为:识别这种收款凭证,核算该项劳务收入与消耗的料、工、费等成本,有无得不偿失,收入不报账,或以多报少,从中私分、贪污的情况。另外应查明与主营业务收入有无界限不清,列入主营业务收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