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在建工程成本: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康美药业将前期未纳入报表的多个工程项目纳入表内,分别调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投资性房地产,合计调增资产总额达36.05亿元 。这些工程项目实际上并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从而虚增了在建工程的成本 虚构项目和合同:康美药业通过签订虚假的合同和协议,虚构不存在的工程项目或夸大项目规模,以此来虚增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 。这些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委托加工合同等 。 资金转移至关联方:康美药业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这些资金被关联方用于购买康美药业的股票,从而影响公司股价 。通过这种方式,公司可以虚增资产和利润,同时掩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事实. 后续康美药业在监管机构的要求下,对虚增的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进行了重估和调整。公司对2017年存货、货币资金和营业收入科目进行了大额调整,以反映真实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