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客观吗?
注册会计师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经济警察”的角色,本应以其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来维持经济秩序,发挥其“警察”的作用。
但是,在银广夏、黎明股份等上市公司造假事件中,注册会计师却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在这些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中,注册会计师均签署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有的甚至帮助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上作假。
这些事件被披露以后,广大投资者、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信力提出了质疑:注册会计师为什么不实话实说,甚至于以假护假,参与作假。如果仅仅是个别会计师事务所、个别会计师未能实话实说,这个问题还可以以审计失败和缺乏职业道德来解释,但是如果说谎现象已经成为会计师行业的一个较普遍的现象,简单的一句“审计失败”或“缺乏职业道德”是无法对这个现象作出解释的。
1.审计市场恶性竞争
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虽数量众多,但大多缺乏相应的规模,事务所之间对审计业务的竞争相当激烈,由此出现了违规操作的现象。有的会计师事务所不是通过关系揽得业务,就是靠互相压价争得一席之地。
靠低价争得的业务要保证事务所的效益,办法只有一个,就是简化审计过程,缩短审计时间,降低审计成本,所有这些都使审计质量无从保证。一个有着总资产17亿元的大型国有企业,花2万元就能找到承揽其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公司,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
由于事务所之间的恶性竞争,使得事务所有意无意地放纵上市公司,让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政策的行为屡屡得逞,虚假报告的出现就成为必然。会计师事务所是财务报表质量的重要把关者,他们在审计中的不客观必然导致虚假报告的增加。
2.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
外部审计缺乏独立性是助长造假行为的添加剂。
目前,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在会计市场上委托者、受托者和被审计者的博弈中,会计师事务所是弱势群体,来自于发起人或控股股东的经营者,事实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股东大会形同虚设,这不但使公司内控失效,也使经营者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决定着审计人的聘用、续聘、收费等,完全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衣食父母”。
因此,会计市场上出现了委托者出钱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自己财务报告的怪现象,其审计结果必然是委托人意志的体现,虚假行为不可避免。这种扭曲了的聘任制度,往往助长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心态,不仅危及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独立性,而且使他们无法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履行股东和社会公众的责任。
从原理上说,一个审计关系的形成,是由委托人、被委托人和被审计人三方形成的。在证券市场,委托人是上市公司的股东,被委托人是会计师事务所,被审计人是上市公司。所以,在理想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股东与会计师事务所形成契约关系,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形成监督和制约。
实际情况“一股独大”无法制约
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一股独大”的问题,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失效,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不能起到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应有的监督,相反,公司的董事会常常就是公司的管理层。所以被审计的实际委托人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而是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即管理层聘请审计机构审计监督自己的行为,并且审计费等事项也由公司管理层来决定,这必然从根本上破坏审计中的平衡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审计人员发现上市公司存在作假行为,审计机构在同行业竞争中让步、迁就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共谋,有时候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当然,有职业道德的会计师也可以选择不迁就上市公司,甚至于不做这个项目。但是,如果作假的上市公司多了,选择不说假话也就等于选择不要市场。于是,在会计市场的博弈中,会计师事务所客观上成了“食君之禄,分君之忧”的对象,这种情况有点像会计人拿了经理人发给的工资为经理人服务,被经理人利用一样。上市公司的要求,便是委托人的意愿,自然也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目标;
每一份审计报告,都是上市公司和事务所出价与还价的结果,委托者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旗帜下总是力图“购买”审计,失去了独立性的注册会计师被迫在获取收益与承担风险的夹缝中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