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成本原则
历史成本解决的是特定资产以什么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问题,因此,一般在谈历史成本时指的是资产的历史成本。
资产的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特定资产的累计资源消耗。
比如,一本书的取得成本取决于企业取得时所消耗的资源。假设你取得的这本书是别人送的,你没有付出任何代价,则你取得书的成本为零;如果是批量购买,并按照七折的价格买来的,则成本就是书的定价乘以0.7;如果是自己开车去书店全价买来的,路上闯红灯被罚款200元,停车费花了10元,在不计算汽车消耗的汽油费和汽车折旧费的情况下,你取得书的历史成本就是书的原价加上210元。
可见,同样的资产,由于取得方式不同、购买批量不同、运输条件不同以及用人不同等因素,历史成本表现出极大的差异。这既是历史成本的特点,也是历史成本的缺陷——不能面向未来,只能反映历史的资源消耗。
现在,企业资产的初始计量大多是以历史成本来确定的。
公允价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站在现在的立场,面向未来看资产的价值。
当我们以财务信息为基础面向未来作出决策之时,仅仅依据历史成本是不够的。那么怎么修正呢?这时就要考虑公允价值。
按照我国的会计准则,公允价值在对个别资产的后续计量中是可以采用的。
比如,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要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价值(即公允价值)对历史成本进行调整,并把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异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计入利润表;
对于其他债权投资,要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价值对历史成本进行调整,并把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计入股东权益变动表(没有作利润处理,属于资本公积)。
当历史成本遭到严厉抨击,似乎马上就要被公允价值取代时,金融危机发生了。
金融危机出现以后,全球都在反思:到底谁是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有人说是华尔街人的贪婪,有人说是公司治理问题,有人说是商学院的教育问题——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出了问题,有人说是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脱节的问题,还有人说是会计出了问题——公允价值概念把资产泡沫化了,泡沫破了,金融危机就来了。不论这些分析是否正确,现在业内不再像以前那样热衷于公允价值的讨论了。
怎么看待公允价值呢?我们要考虑在两种条件下,公允价值的效果可能是相反的:
融资目的
在企业的融资过程中,当某项资产用于对企业的债务进行保证时,就要用公允价值。也就是说,在融资时,对债务提供保证的是公允价值而不是历史成本。
比如,企业原来2 000元一平方米的房屋现在升值到2万元一会计处理,在融资保障的问题上,从现在的立场来看,这2万元就能对债务融资做保障。所以在以融资为目的时,资产的公允价值应该发挥作用。
至于公允价值的波动性,则是另外的问题。当将公允价值用于对债务融资做保证时,企业应该对公允价值的未来波动有合理的估计。
绩效评价目的
在我看来,在进行绩效评价时,应该更多地考虑历史成本。理论上的先进性和实践上的适用性往往是脱节的。不论是在我们的观念上还是在会计的实践上,并没有因为公允价值的出现而要求企业按照公允价值去补偿资产的消耗。
如果用历史成本,很多决策就可以正确地作出。如果一味地强调公允价值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很多决策将难以作出。
举个例子:
如果你有一套闲置的房屋,不打算卖,而是一直出租。房子取得时的成本是8 000元/平方米,假设最初每月租金为1 500元,现在已涨到每月3 000元。在此期间,你的房价也在不断上涨,现在已达到32 000元/平方米。
按照历史成本去考虑问题,你认为这套房屋用于出租是合算的:租金一直在涨,且租金远远高于与房子相关的各种固定开支,如物业费支出等同时,房屋的市场价格也一直在涨,你心里十分高兴:房屋升值了。
但是,如果用公允价值来看这个决策,你可能就会感到郁闷:现在房价已经涨到32 000元/平方米,是原来价格的4倍,但租金只涨了1倍。如此看来,真是太不合算了。
应该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呢?房主的出租决策是一个常规的、正常的决策。决策的正确性在于:闲置资源的机会成本是零,不管它的历史成本或者现在的公允价值是多少。只要闲置资产所带来的收益大于与其相关的支出,就对资产的持有人有贡献。请注意,在不出售房屋的情况下,如果想获得现金收益,只能选择出租,但房屋的出租价格主要由租赁市场决定。
因此,在进行绩效评价时采用历史成本可能会有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