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发布了住房减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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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对我们购房者的影响?
从个人房地产交易的视角来看,买方通常涉及契税与印花税,其契税缴纳标准与建筑面积以及家庭住房套数紧密相关。
例如,对于 90 平米及以内的住房,首套和二套契税均按 1% 缴纳;若住房面积超过 90 平米,首套契税为 1.5%,二套则按 2% 缴纳;而对于三套及以上住房,无论面积大小,契税均按 3% 缴纳。
同时,个人在销售或购买住房时,暂免征收印花税。卖方则主要涉及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依据购房时间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
其一,若转让 2 年以内的住房,需按 5% 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依据是否有原值凭证分别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则予以免征;
其二,转让 2 年及以上 5 年以内的住房,个人所得税按相应规则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均免征;
其三,转让 5 年及以上的住房,若是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按有无原值凭证分别缴纳,且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同样免征。
此外,普宅和非普宅在税收方面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四个一线城市的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上。
在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之外的城市,个人销售购买 2 年以上的住宅,不区分普通与非普通住宅,一律免征增值税。而在这四个一线城市,个人销售购买 2 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税,非普通住宅则需征收。
在土地增值税方面,建造销售增值率低于 20% 的普通标准住宅可免征,非普通住宅无此优惠。
后续对实体经济影响分析
年底再次实施降准操作、 明年一季度可能进一步降息,推出新一轮消费补贴政策, 提高生育补贴等人口相关举措, 设立更多区域发展规划,筹划更多大型基建项目, 提前下达 2025 年部分专项债额度等等。
直至把中国经济从底部托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