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夫妇李强和朱颖,花280万买了一套婚房,每个月要供1万3。因为还不起,银行三天两头打电话找老李催债。另一边,开发商又不同意解除合同,导致老李想死的心都有了。李强来自广东的农村读书的时候,成绩很不错,大学毕业后就在深圳工作。为了完成父亲的愿望,李强参加了很多相亲活动,但是一听说他没有房子,很多深圳女孩都拒绝了。攒了好几年,李强终于攒了70多万,他看中了一套280万的新房。李强赶紧交了首付的90万,剩下190万做了贷款,每个月要供1.3万。两人结婚才不到一个月,有一天李强开着车,带朱颖出去购物,意外发生车祸。头七都还没过,银行就打来电话说李强的房贷逾期了,让老李赶紧还上。老李把儿子和儿媳妇去世的事情,告诉了银行,但银行的工作人员冷漠地说:你继承了房子,就要承担房贷。老李年事已高,根本就做不了什么工作,所以根本还不起每个月1万3的月供。杨父找开发商退房子,又吃了闭门羹。对方说:房子备案登记了,退不了。无奈之下,老李只能把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一经成立,双方就要按约履行。根据这一规定,李强和开发商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大家就要按照合约办事,也就是说李强这边需要每个月还月供1万3。但是像李强和朱颖两口子意外去世了,这个购房合同可以解除吗?《民法典》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李强和朱颖遭遇车祸去世后,老李成为了唯一的继承人。不过,由于他没有能力还每个月1万3的月供,这就构成了不可抗力。根据《民法典》第590条的规定,老李这种情况甚至不用支付违约金。最终法官判定:解除李强的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需退还老李90万首付款,以及6个月的房贷7.8万元。有网友说:必须给这个案例的法官点赞!
也有网友说:开发商不了解民法典中的相应条款,谁信?他们就是在赌死者家属不知道这些条款,他们就是不愿意主动承担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
更有网友说:如果不是法庭根据民法典相应条款主持公道,老李在老年丧子之后,还有倾家荡产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