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在?广东夫妇花280万买房后意外去世,男子父亲继承1.3万月供,无力偿还被银行催债,开发商还不同意解除合同,法院判了

文化   2024-10-15 20:45   广东  
广东夫妇李强和朱颖,花280万买了一套婚房,每个月要供1万3。

万万没想到,他们刚结婚不久,就遭遇车祸去世了。

朱颖的父母早已过世,李强也只有父亲老李还在世。

房子由老李继承,他被迫承担1万3的月供。
因为还不起,银行三天两头打电话找老李催债。另一边,开发商又不同意解除合同,导致老李想死的心都有了。

为了捍卫自身的权益,老李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那法官会怎么判呢?


01  案情回顾

李强来自广东的农村读书的时候,成绩很不错,大学毕业后就在深圳工作。

出来工作没两年,父亲就催他赶紧结婚生子。

为了完成父亲的愿望,李强参加了很多相亲活动,但是一听说他没有房子,很多深圳女孩都拒绝了。

这样李强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攒钱在深圳买房。

攒了好几年,李强终于攒了70多万,他看中了一套280万的新房。

他父亲拿出攒了一辈子的20万,交给儿子做首付。

李强赶紧交了首付的90万,剩下190万做了贷款,每个月要供1.3万。

有了房子,李强很快就遇到了结婚对象朱颖。

两人结婚才不到一个月,有一天李强开着车,带朱颖出去购物,意外发生车祸。

两人当场死亡。

白发人送黑发人,老李太难过了!

他强忍悲痛,料理了两个人的后事。

头七都还没过,银行就打来电话说李强的房贷逾期了,让老李赶紧还上。

老李把儿子和儿媳妇去世的事情,告诉了银行,但银行的工作人员冷漠地说:你继承了房子,就要承担房贷。

老李年事已高,根本就做不了什么工作,所以根本还不起每个月1万3的月供。

杨父找开发商退房子,又吃了闭门羹。对方说:房子备案登记了,退不了。

无奈之下,老李只能把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那法官会怎么判呢?

02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一经成立,双方就要按约履行。

根据这一规定,李强和开发商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大家就要按照合约办事,也就是说李强这边需要每个月还月供1万3。

但是像李强和朱颖两口子意外去世了,这个购房合同可以解除吗?

《民法典》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李强和朱颖遭遇车祸去世后,老李成为了唯一的继承人。

不过,由于他没有能力还每个月1万3的月供,这就构成了不可抗力。

这种情况下,老李申请解除买卖合同是没有问题的。

根据《民法典》第590条的规定,老李这种情况甚至不用支付违约金。

最终法官判定:解除李强的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需退还老李90万首付款,以及6个月的房贷7.8万元。

03  案件看法

有网友说:必须给这个案例的法官点赞!


也有网友说:开发商不了解民法典中的相应条款,谁信?他们就是在赌死者家属不知道这些条款,他们就是不愿意主动承担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


更有网友说:如果不是法庭根据民法典相应条款主持公道,老李在老年丧子之后,还有倾家荡产的可能。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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