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女子李红,和二婚丈夫刘斌结婚6年,两人天天在朋友圈晒恩爱。
后来刘斌意外去世,李红在处理他遗物的时候,竟然发现他一直偷偷给前妻转钱。
算下来,一共转了36万。
李红心想这36万,可是我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啊,怎么能够便宜他的前妻呢?
但是,她能拿回这笔钱吗?
01案情回顾
虽然刘斌是二婚,但是他在和李红结婚之后,一直对李红很好:经常给他买花买礼物。
李红也觉得自己一直活在爱当中。
可是有一天她的恩爱生活结束了。
刘斌遭遇车祸,意外去世。
更令李红悲痛的是,她在整理刘斌遗物的时候,竟然发现刘斌和前妻一直藕断丝连,还一直给前妻转钱。
她算了一下,刘斌一共给前妻转了36万。
李红最不能接受的是:老公在情人节给前妻发“520”、“1314”这种代表爱的红包。
自己作为正宫,又算啥呢?这些年终究是错付了!
李红一想到自己和刘斌一起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钱,竟然被刘斌背着她转给了前妻,简直是心如刀割!
不能这么便宜了他的前妻!
李红首先是用刘斌的微信联系前妻,要求她把钱还回来。
哪想前妻竟然说:给出去的钱,就是泼出去的水,哪里还有要得回来的。
特别是知道刘斌去世之后,前妻更是直接把刘斌的微信给拉黑了。
无奈之下,李红把刘斌的前妻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那36万,那法官会怎么判呢?
02案情分析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应当归双方共有。
刘斌转给前妻那36万,李红提供了证据证明都是她和刘斌婚后创造的共同财产。
所以,这36万就是归他们两个人共有的。
法官根据相关规定,判定刘斌的前妻需要返还李红36万。
不过,这个案子复杂的地方在于:刘斌和前妻签订了抚养协议,每个月要给她转一笔抚养费用,那这个抚养费用是刘斌和李红的共同财产吗?
根据上面的规定,如果这个抚养费是刘斌和李红婚后创造的,那这个肯定算是他们的共同财产。
偏偏在这个案子里面,李红没有办法证明这些抚养费是两个人婚后的财产,所以法官判定:刘斌付给前妻的抚养费,前妻无需归还给李红。
03网友热评
有网友说:领到结婚证,就应该认定夫妻之后的每一份收入,都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外,未经双方同意的任何支出都应该被追回。
也有网友说:所以说如果头婚,你觉得过不下去了,想离婚,就做好一辈子不再结婚的打算。
因为跟谁过都是一样,在这场婚姻中出现的矛盾,在所有婚姻中基本都会出现。
如果不打算一个人过一辈子,那还不如不离婚,最起码这个会对你的孩子好。
对于这个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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