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女”太嚣张了!
最近,青岛崂山一个开着“大路虎”的女司机,逆行插队还追尾,竟然怒斥自己后面的男司机没让她,还连扇对方十几个耳光。
男司机是退役军人,忍住没还手,选择了报警。
警察来了之后,会怎么处理呢?
【事情经过】
今年8月28日,38岁的王女士带着黑口罩,一身白衣黄帽,开着她拉风的路虎,到崂山风景区游玩。
排队的车太多了,王女士就动了歪主意,准备插队。
于是,她来了个180度大转弯,逆向行驶,想一下子插到队伍的最前面。
万万没想到,队她是没插上,反而一头撞到了前面大巴车的屁股。
王女士顿时火了,她觉得都是因为后面的男司机离自己太近,导致自己不够空间掉头。
王女士下车后啪一声关上车门,气急败坏地走到后面正常行驶的轿车前,对车里的男司机林先生破口大骂。
光骂王女士觉得还不解气,她干脆动起手来,连打林先生十几个耳光,打得他鼻血直流。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很好奇,说这个林先生怎么不还手呢?
原来这个林先生也是大有来头的,他是一名曾经立下赫赫战功的退役军人。
如果他真的要出手的话,10个王女士都不够打。
但是,面对“路虎女”的拳打脚踢,林先生竟然一直没还手,而是选择了报警。
警察来了之后,会怎么处理呢?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不得违反规定变更车道、超车、抢行或者倒车。
王女士不仅逆行,还强行插队,显然是违反了这条规定。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王女士殴打林先生,故意伤害林先生的身体,显然是违反了这条规定。
警察到场时,王女士虽然已经开车逃离了现场。
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察还是很快找到了王女士,依法拘留她10日,并罚款1000元。
对此,林先生觉得太便宜她了,表示不接受调解,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毕竟自己依法守纪,却遭受这样无辜的血光之灾,绝不能这么放任始作俑者!
【案件启示】
这个案件给我们几点警示:
1.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
不管你有钱还是没钱,不管你开的是豪车还是破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
不能你想插队就插队,你想逆行就逆行,不然设定交通规则的意义在哪里?
2.采用暴力解决问题不可取
像王女士,采用暴力解决问题,结果呢?
自己要进去蹲10天,拿10天来旅游,陪陪家人,不香吗?
3.遭遇不公时,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林先生面对王女士泼妇骂街、拳打脚踢的行为,没有还手,而是选择了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是非常明智的做法。
最后奉劝大家一句: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逆行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各位老铁,你怎么看待王女士这种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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