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好笑!浙江男子买不起学区房,竟花300元买“房产证”送女儿进名校,4年后被发现,还有脸说别人破坏了教育公平。法院判了!

文化   2024-10-20 19:28   广东  
浙江男子刘斌,买不起学区房,为了送女儿进名校,他竟然花300块钱买了张“房产证”。

4年后,当地教育局要求学校复核房产证,刘斌用假证被发现。

可笑的是,他竟然还有脸说别人破坏的教育公平。

那法官会怎么判呢?

01  案情回顾

刘斌十年前,来到浙江嘉兴一个小工厂里面上班,他的老婆在一家便利店负责收银。

两口子的收入很低,压根买不起房。

几年前,他们的女儿小红快要上小学了。

为了让女儿能够上到更好的小学,他们就要买学区房。

但是,学区房的价格又太贵了,两个人实在是苦恼不已。

有一天刘斌用手机上网,突然在网页看到一个推荐广告,上面写着“专业办理各类证件”。


现在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刘斌在对话框上,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很快就有电话打过来了,对方说只要300块钱就能办理一张“房产证”。

刘斌为了女儿豁出去了,很爽快的花钱办理了这张所谓的“房产证”。

2019年8月底,刘斌怀着忐忑的心情,给女儿报了重点小学。

提交资料的时候,学校的工作人员由于报名的人太多,也就是随便看一眼,复印一份就通过了。


由于有了这个所谓的“房产证”,小红顺利进了重点小学。


本来以为她会在这间重点小学顺利读完,但是万万没想到,四年级的时候,当地教育局要求所有学校复核近几年的入学资料。


结果这一查,就查出问题来了。


学校的老师在复核房产证复印件时,发现小丽家的房产证,跟别家的有点不一样,于是通知刘斌带上原件来学校复核。

刘斌接到电话的时候,心里面是非常慌的,但他还是强作镇定,把所谓的“房产证”原件带到了学校。

老师拿着放大镜一对照,就发现了刘斌的“房产证”是假的。

于是学校把情况上报给了教育局,教育局的工作人员报警抓走了刘斌。

刘斌承认自己确实买了假证,但是他认为自己没有错,毕竟都是为了孩子上学,他认为破坏教育公平的不是自己,而是别人。

那对于刘斌的买假证的做法,法院会怎么判呢?

02  法律分析

《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这条规定,刘斌买假房产证,触犯了刑法。

而且,他这么做还属于诈骗。

因为他用假房产证帮助女儿入学,实际上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了本不属于他的教育资源。

不过,刘斌这么做的初心,是想帮助女儿上到更好的学校。

法官考虑到他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是情节比较轻微,而且他还提供了卖家的相关线索。

所以,法官最后判定:判处刘斌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03  案件教训

有网友说:刘斌应该无罪。不然以后打仗有学区房的先去前线,没房子的就不用去前线了。


也有网友说:还有脸说别人破坏了教育公平,真好笑!


甚至还有网友说:教育资源应该共享,为什么要分学区房?择优录取才是正道,才公正!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科学打造个人IP的郭导师
只讲对你有用的内容,关注我,你会学到很多小知识哈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