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没良心了!
上海12岁男孩小刘感冒了,便一个人去药店买感冒药。
店员竟然开了19盒感冒药,一共花了1760元!
老刘知道后,来药店大闹,结果店员认为他是无理取闹,说我们的价格是公开透明的!
01案情回顾
最近转季,天气变凉,很多人都感冒了,上海的小刘就是其中一员。
他的爸爸老刘本来想带她去医院,但是小刘觉得爸爸小题大做了,就说自己去药店买点感冒药吃就行。
老刘拗不过儿子,就让他拿自己的医保卡去楼下的药店买感冒药。
哪知进店之后,店员就随便问了一下小刘的情况,就开始给他拼命开药了。
一开就是19盒,收了1760元!
小刘对这些完全没有概念,任由对方刷医保卡。
他回到家把医保卡递给老刘的时候,老刘看着满满一袋子药,赶紧从袋子里拿出账单一看,竟然花了1760元!
这不是扯吗?一点点小感冒开这么多药,花这么多钱。
老刘带上儿子,还有药和账单都拿到药店去找店员算账。
万万没想到,店员竟然说我们就是根据他说的情况开的药啊,而且我们的价格都是明码标价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老刘一听就更加生气了,说:“小朋友不懂这些,你们就这么乱搞啊,而且一下子吃这么多感冒药,吃出了问题你们负责吗?”
店员还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说:“先生,你不要无理取闹,不然我们就要报警了”!
老刘很硬气地说:“报警就报警,谁怕谁。”
02案情分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就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的权利。
根据这条规定,店员虽然说药房价格是明码标价,但这是最基本的。
更关键的是像小刘这样的小朋友,他们对药又不懂行,对实际买的什么是完全不清楚的。
由于小刘是未成年人,这里面了就涉及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防止未成年人受到欺诈和误导。
药店店员的做法,有欺诈和误导小刘的嫌疑。
《药品管理法》第13条规定:销售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准确无误地提供药品,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显然这个药店的店员,就违反了这条规定。
报警之后,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这个事情,我们一起来蹲一个后续。
03网友热评
有网友说:19盒,家长不在场,小孩子每样都吃点,也会要命的吧,这药店是谋财害命呀!
也有网友说:给小孩配如此多药的店员,立刻辞掉,无父无母更无家教,还贪得无厌!
甚至还有网友说:重判,让这店员去坐牢,蓄意谋杀!!!不好好地惩罚一下,以后还会有更无底线的害人精!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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