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气急败坏,马上要求开发商退款,对方的回应态度很恶劣:你没看公告吗?都贴了那么多天了,是你的问题,休想退!
李女士一气之下,把对方告到了法庭上,那法院会怎么判呢?
01 案情回顾
李女士在江西南昌工作。
一个周六的晚上,她骑着共享单车在郊区转。转啊转,转到了一个售楼部门前,人叫那个多啊。
李女士连忙把车停好,也凑热闹去了。原来一个楼盘在搞大促销,促销价格让人很难不心动。
李女士盘算了一下,觉得自己每个月租房实在不划算,还担心房东“提灯招损”,太没安全感了。
之前也想过买房,但市区的房子真的是臣妾买不起啊。
销售人员眉飞色舞地介绍着住进来,面朝森林、春暖花开的美好画面,李女士已经按捺不住了。
她看上了一套130平的,总价260万,每个月咬咬牙省吃俭用,刚好能供得上。
抢着交定金的人太恐怖了,销售人员跟李女士说:房子升值空间很大,现在不交定金,迟点就没了。
李女士心想老娘豁出去了!
她赶紧转了5万元定金,拿到收据那一刻心都乐到要开花了。
第二天周日,李女士趁还没上班,打算再去看看小区的情况。
在离小区还有大概1公里的地方,她竟然看到了一个黑色牌子的“安乐堂”:妈呀,这里竟然是放骨灰的地方。
还好离小区还有段距离,将就一下吧。
拐进小区后,李女士很认真地留意着这里的一切,毕竟接下来几十年都要住这里了。
她走着走着,路过公告栏时停了下来,定睛一看,其中一条公告赫然写着:离小区200多米处,即将新建一个“安乐堂”!
想到日后开门就见“安乐堂”,李女士想死的心都有了。
这里是不能住了!
她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冲向售楼部,强硬要求对方必须退还5万定金。
开发商不以为意,说:早就在公告栏上贴告示了,你不看怪谁呢?定金你就想退了!再说了,又不是在小区里建安乐房。
李女士更加激动了,说:我昨天交定金时,你们怎么没跟我说这个事?天都乌漆嘛黑了,谁还会去看公告栏啊?
不管李女士怎么说,开发商就是不肯退定金。
她没有办法,只能先回家。
走出小区门口时,两个大妈聊得正嗨。
“你前几天不来,太可惜了!售楼部天天请人演买房的人,一晚就能挣好几百呢!”
李女士听到后,更气了。
她一纸诉状把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退还5万元定金。
02 法律分析
李女士如果单方面违约,肯定是不能返还定金的。
但是,如果开发商存在欺诈和重大误导行为,她就有权要求返还定金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
出卖人未说明的情况,除买受人明确表示不需要说明或者不宜说明以外,应当认定为对房屋质量或者周围环境等存在影响,但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小区附近有安乐堂,是会影响买房人的决定的。
开发商要主动告知购房者这一情况。
只是贴了公告在公告栏上,销售时避而不谈,这属于故意隐瞒。
《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售楼部请了那么多托假扮买房,这就是典型的欺诈,严重误导了李女士在晚上就迫不及待交定金。
最终法官判定:售楼部需退李女士5万定金。
03 网友辣评
网友表示:
好奇葩的事情,为什么房子旁边建安乐堂?哪个开发商会这样?这样不就是在骗钱吗?
也有网友说:我说之前为啥他们老是晚上带我看房子了……
更有网友说:钱是个好东西,能让人们的生活变得丰裕。钱是个坏东西,能让人把良心扔进狗屎堆里。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决定权在于人们的心里。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