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怕了!
江苏男子刘斌(化名),因为要长期跑长途运输,和妻子李红(化名)是聚少离多。
李红对此强烈不满,于是提出了离婚。
离婚就离婚,但是李红竟然在去办离婚手续之前,偷偷转给她的父母99万元。
刘斌知道后,问她讨回自己的血汗钱。
哪想到李红竟然说:那是我孝敬我父母的!
眼看她不肯归还,刘斌就把李红告上了法庭。
那法官会怎么判呢?
01案情回顾
刘冰本来在工地上搬砖,一个月也能赚几千块。
但是他觉得这不是长久之计。
后来了解到做长途运输赚钱多,刘斌就贷款买了辆货车,专门跑长途运输。
有一次,刘斌到一个按摩店装货的时候,他遇到了李红。
李红长得像明星冰冰,刘斌一下子对她动了心,于是展开了猛烈的攻势。
每次刘斌从外地回来,都会带当地的一些特产,作为礼物送给李红。
一有时间,刘斌就会带她去看电影,给她送花,带她去高档餐厅吃饭。
慢慢地,李红和刘斌处出了感情,两个人就结婚了。
婚后,小两口一起努力工作,终于在县城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当时为了买到更便宜的房子,李红还专门去当了房地产中介。
由于有当房地产中介的先天性优势,李红确实找到了更便宜的房源。
本来以为小两口,就会一直幸福下去。
万万没想到,他们之间很快就出现了裂痕。
李红做房地产中介,接待的基本都是买得起房子的有钱人,所以她觉得自己头上有光环的,自己就在富人圈子里面呆着。
反观刘斌的圈子,就是那些货车司机,土里土气的,也没什么钱。
所以,李红越来越嫌弃刘斌。
最令她难以忍受的是:刘斌经常一跑长途,就大半个月不在家。这样李红感觉到自己有老公,等于没老公。
长期聚少离多,生活的圈子也差了十万八千里,所以李红和刘斌慢慢连话都懒得聊了。
李红觉得自己值得更好的,于是向刘斌提出了离婚。
调解员劝他们要且行且珍惜,劝他们在离婚冷静期,好好冷静冷静。
万万没想到,在这个冷静期,发生了一件让刘斌没办法冷静的事情。
原来李红瞒着他,偷偷把刘斌的99万血汗钱,全部转给了自己的父母。
刘斌很生气,问李红为什么要这么做。
李红却大言不惭地说:“这是孝敬我父母的钱,你无权过问”。
刘斌觉得他们家也太狮子开口了,一气之下去了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李红返还99万元。
那法官会怎么判呢?
02案情分析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共同享有。
根据这条规定,李红转给她父母的99万,是他和刘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所以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
李红不能私自把这99万都转给她的父母。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根据这条规定,李红相当于在两人离婚诉讼前转移了他们的共同财产。
这样刘斌和她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给他财产的。
当然,这个要看法官怎么判。
最终法官判定:李红需返还李斌40万元,他们的房子归刘斌所有,刘斌需将房子价值的20%支付给李红。
03案件启发
有网友说:对女方来说,拿走了大部分家中的存款,房子得了20%。当初彩礼也没说退不退,应该也是白得了,真是这场婚姻的赢家呀。既要老公有钱给她花,又要老公有钱陪玩,鱼和熊掌兼得,自己却不想付出什么,这种女人真不可娶!
也有网友说:一个只知索取、不思付出的人,是十分可怕的存在,这种人无论姿色多美,都绝非良配!
对于这个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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