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闪婚闪离背后,竟藏着让人愤怒的真相!河南小伙张某倾其所有付出18万彩礼,换来一段仅仅维持2个月的婚姻。更让人震惊的是,妻子分手时坦言只拿到8万彩礼,剩下10万竟被媒婆私吞!面对质问,媒婆理直气壮地说:“这是我应得的!”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2023年春天,在河南打工的张某经家人介绍认识了当地有名的媒婆王婶。王婶向张某承诺,一定能给他介绍个漂亮贤惠的媳妇。
张某是个老实巴交的小伙子,26岁,在建筑工地做泥瓦工。虽然收入不高,但他勤劳能干,每月能挣个七八千。家里一直催他结婚,可他在工地干活,认识异性的机会少之又少。
“小伙子,我这有个姑娘,在商场做销售,人长得漂亮,家里条件也不错,就是要18万彩礼。”王婶给张某看了几张照片。
女方叫小红,河南本地人,今年24岁。张某觉得小红长相甜美,性格开朗,跟自己年龄也相仿,心里很是满意。
经过简单相处,双方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一个月后,王婶就开始张罗婚事。“小伙子,这姑娘可抢手了,你要是再不定下来,可就晚了。”王婶催促道。
张某东拼西凑,好不容易凑齐了18万彩礼钱。“这钱你放心交给我,我帮你转交给女方家里。”王婶拍着胸脯保证。
婚礼很快举行,可婚后的生活却不尽如人意。小红整天泡在商场,经常加班到深夜才回家。张某劝了几次,小红却说这是工作性质决定的,无法改变。
两个月后,小红提出离婚。“我们性格不合,还是分开吧。”小红态度坚决。
张某虽然不舍,但也同意了离婚。在谈判彩礼退还问题时,小红说:“我家里只收到8万彩礼啊,其他钱我们都不知道。”
张某这才恍然大悟,原来10万彩礼被王婶私吞了!当他找到王婶讨要说法时,王婶竟理直气壮地说:“这是我的劳务费,天经地义!”
张某气愤不已,立即将王婶告上法庭。
2.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媒人费的性质及合理标准《民法典》规定,婚姻介绍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收费应当合理。媒人可以收取适当的服务费,但不能借机牟取暴利。
2、不当得利的认定王婶未经张某同意,擅自扣留高额彩礼作为媒人费,构成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规定,没有法律依据而获得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返还不当得利。
3、彩礼返还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婚姻无效或被撤销而返还彩礼的,彩礼应当返还给支付方。本案中,王婶扣留的10万元属于应返还的彩礼范围。
最终,法院判决:王婶退还张某9万元,保留1万元作为合理的媒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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