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男子为让情人生下孩子,送给情人一套房。生下孩子后,情人与另一男子产生感情,要卖房回老家,男子发现后将情人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文摘
社会
2024-12-13 15:14
河北
天津一位男子为了让情人生下孩子,送给情人一套房,生下孩子后不久,情人竟然与另一男子产生了感情,要卖房回老家结婚,男子要求归还房子被拒绝,于是将情人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天津的王某18年前还是个穷小子,他当时在酒吧打工,认识了后来的妻子,妻子家比较有钱。一心想要改变命运的他,入赘到了妻子家里,然而婚后生活并不如意,妻子总是高高在上,岳父母也看不起他,让王某怨气越来越深。后来经过妻子同意后,王某做起了生意,几年下来,生意越做越大,他也成了别人口中的有钱人。这时候妻子一家对他的态度跟过去完全是两个模样,但王某对妻子越来越厌恶。有钱以后的王某认识了房产销售李女士,两人谈起了恋爱,20出头的李女士活泼开朗,让他感受到了年轻时的爱情。没多久李女士告诉王某自己怀孕了,王某立刻表示,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还在市区买了一套120平的精装修房子,直接挂在了李女士名下,儿子出生后,王某对李女士更是百般呵护。
万万没想到,一年后的一天,王某发现李女士竟然要偷偷把房子卖了,还带着孩子回了老家。王某火速赶到李女士老家,想要问个明白,竟发现李女士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面对王某的质问,李女士平静地说:我想要个名分你又给不了,我不想让儿子没有爸爸。我和男朋友已经交往半年多了,他不介意我有孩子,我们准备结婚了。王某不敢抢儿子的抚养权,便要求李女士归还房子,但李女士坚持认为房子在自己名下,处置权完全属于自己。感觉被欺骗的王某,一怒之下将李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归还房产。王某在法庭上表示,他赠与房产是有条件的,目的是让李女士生下孩子并共同抚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房产是直接挂在李女士名下,权利已经归李女士所有,除非王某能够证明赠与时确实明确约定了条件。《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几种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当时他们没有签订赠与合同,也就没有约定的义务,李女士的行为虽然让王某感到被欺骗,但从法律角度,并不符合上述撤销事由。最后法院判决:赠与行为是有效的,并且已完成赠与,所以房子归李女士所有,驳回了王某的诉求。有网友表示:李女士打得好算盘,这个私生子以后还可以继承王某的遗产。金钱至上的价值观扭曲了一些人的感情观,一段婚姻中,夫妻之间没感情了可以离婚,但不能不忠!案例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