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性吗?辽宁抚顺,女子身为母亲为了讨好新男友,竟然配合男子一起虐待7岁的女儿为乐!网友:判的太轻!

文摘   社会   2024-12-10 12:18   河北  
辽宁抚顺一女子身为母亲为了讨好新男友,竟然配合他一起虐待7岁的女儿为乐,网友:判的太轻了
01  案情回顾
辽宁抚顺的朱某,因为和前夫刘先生感情不和离了婚,他们的女儿兰兰归刘先生抚养。
兰兰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儿,刘先生一个人带着她生活,日子虽不富裕,但也踏实,而朱某不出一个月,就找了个新男朋友崔某。
直到一年后,前夫要跑长途运输挣钱,为了不耽误兰兰上学,就想让朱某照看一段时间。
朱某一开始还算尽心,每天早起给兰兰做早餐,送她去学校。
可没几天,崔某得知女友的女儿在家,就吵着要搬过来一起住。
这崔某外表光鲜,但心理很变态,喜欢折磨孩子来满足自己,看到兰兰这么可爱,让他很兴奋。
朱某第一次碰见崔某对女儿下手的时候,也很心疼,可她为了哄男友开心,竟然对兰兰说:“叔叔这是在跟你玩游戏呢。”
兰兰不敢吭声,也不敢告诉别人,崔某变本加厉,兰兰身上的伤就没断过,旧的还没好,新的又来了。

时间一长朱某竟然也习惯了,甚至为了讨好男朋友,开始配合崔某殴打兰兰。
直到有一天,他们饿了兰兰一整天,接着又用热水冷水交替浇她,兰兰疼得昏过去了。
朱某和崔某满足之后,赶紧把兰兰送到医院,还打电话给在外地的刘先生,说孩子摔伤了,让他来交住院费。
兰兰的爸爸一听女儿住院,急忙赶回来,到医院看到女儿身上的伤,他心都快碎了。
医生在治疗时发现了兰兰身上有针眼,暗示刘先生这不像普通的伤,刘先生一怒之下报了警。
警察把朱某和崔某带走审讯,他们一开始还狡辩,可很快就招架不住,全招了。
何某和李某后来被当地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02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朱某和崔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虐待未成年人的犯罪事实,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严重。
崔某作为主谋,至少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判多少年也弥补不了对兰兰的伤害。
同时《刑法》第261条明确指出:虐待未成年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们不仅对兰兰进行了长期的身心虐待,甚至在明知会对兰兰造成严重伤害的情况下,仍旧继续其残忍行为。
朱某身为兰兰的母亲,在女儿被虐待的时候不保护她,反而配合崔某,简直没人性,不配当母亲!
最后法院判决:崔某和朱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和3年,崔某赔偿兰兰313549元。
03  案件看法
网友表示:判的太轻了!身为母亲竟然如此丧心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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