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请17人吃自助,写着302元一位,也就5000多元,可吃完却说不是自助,吃出14535元天价账单,女子吓了一跳!

文摘   社会   2024-12-16 05:16   河北  
重庆一女子庆祝升职请17个同事吃自助,写着302元一位,也就5000多元,可吃完商家却说不是自助,他们吃出了14535元天价账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01  案情回顾
重庆的黄女士在一家公司当了十来年的会计,去年年底升职成了部门主管。
同事们都吵着让她请吃饭,她又不想吃得太寒酸,就选了一家日料店,团购APP上标着“302元/人”。
她算了一下,他们18个人,五千多块钱就够了,自己可以承受这个价格。
约好的这天,一群人热热闹闹地来到日料店里,服务员递上菜单,黄女士随手翻了翻,看着图片就开始点菜。
特大份的刺身拼盘、新鲜的帝王蟹、现切的和牛、法国红酒...
她一口气点了不少菜,虽然看到菜单上的菜品都带着价格,但她心想反正是按人头收费,随便吃就行,同事们还调侃她:这次咋这么大方了。
他们边吃边聊,大家都在祝贺她,两个多小时后吃得差不多了,他们约好去KTV唱歌。
黄女士起来去吧台结账,没想到接下来的事情让她傻了眼。
服务员把账单递过来:您这桌一共消费了14535元。
黄女士听到这个数字吓了一跳:你们弄错了吧?怎么可能这么贵?我们就18个人,一个人302啊。
服务员指着账单解释:谁告诉您按人头收费了,我们是按菜品的价格收费的。
黄女士着急了:你们店在团购APP上明明写着302元/人,这不就是自助餐的意思吗。
日料店店长听到吵闹声也走了过来:我们从来没说过是自助餐,APP上那是人均消费大概是一个人302,而且您点菜的时候,我们的服务员也提醒过您可以看看套餐。
黄女士不想在同事面前闹得太难看,就咬着牙先把钱付了。
回到家后,她越想越感觉日料店故意坑人,把“302元/人”写得这么显眼,却不说清楚这不是自助餐。
第二天一大早,黄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了这家店,说他们虚假宣传。
02  法律分析
日料店的这种标价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明确。
日料店在团购APP上标注“302元/人”的做法显然不够明确的,因为这种表述方式没有清楚说明这是一个参考均价,容易让消费者对价格产生误解。
虽然黄女士在实际点餐时可以看到具体价格,但商家的初始价格告知义务也没完全履行。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日料店的标价虽然不能认定为主观故意的虚假广告,但确实带有引人误解的成分,“××元/人”的标价方式很容易让消费者联想到这是“按人头收费”或“自助餐”的消费模式。
这种价格表述方式虽然没达到虚假广告的程度,但也触及了误导消费者的边界。
最后在市场监管部门的调解下,考虑到价格标注确实存在不够清晰的问题,商家退还黄女士1450元作为和解补偿。
03  案件看法
有网友表示:在302元前面标明是人均消费很难吗?明显就是日料店故意下套。
可以说双方都有责任,如果黄女士问清楚,或者日料店能标注成“人均消费参考价”或“人均消费约302元”,那就没有这些事了。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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