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情回顾
江苏的王女士在一家医院当高级护工,平时基本都在医院照顾那些不能自己吃饭、上厕所的病人。
虽然活儿又脏又累,但王女士每月能挣一万多,从来没说过苦,她老公赵先生是个出租车司机,两口子虽说不富裕,日子也算过得去。
去年一天晚上值夜班的王女士突然肚子不舒服,跟同事换了班回家休息。
刚到家门口,就听见赵先生特别兴奋的声音:宝贝,你今天跳的这个舞真是太美了,下次见面一定要现场给我表演!
进门后丈夫也是很是慌张的表情,王女士没多说什么,等丈夫睡着了,她拿过他的手机偷偷看,气得直接把手机砸在了赵先生身上。
原来她老公迷上了一个女主播,是她直播间的榜一大哥,两人在微信里每天都聊很多,更吓人的是那些打赏记录。
一会儿打赏188,一会儿打赏520,还有很多1314、6666...加起来竟然花了22万多。
而且他不光在网上给女主播打赏,两个人还约会了好几次。
王女士质问他:我当护工有多累你知道吗?辛辛苦苦攒下的钱,你就这么给那个女主播了?还约会,你还想不想过了。
赵先生这时候还在狡辩:没有啊,你误会了,我跟她没什么。
王女士气得要离婚,赵先生这才说了实话,前年夜班等客的时候刷到了孙某的直播间,她年轻漂亮,跳舞又好看,赵先生一下就被迷住了。
开始就打赏了几十块钱,后来在孙某一声声“哥哥”中控制不住了,不光把开出租挣的钱都打赏了,还偷偷刷了信用卡,后来线下见过几次面。
王女士找到孙某,要求她把钱退回来,孙某却说:你老公心甘情愿打赏的,和我有什么关系,再说他也没说过他结了婚,我现在还嫌他不干净呢。
王女士气得把孙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全部打赏金额。
在法庭上,孙某请的律师说得很漂亮:这都是正常的网络消费,主播没逼他打赏。
02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经营收入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赵先生用于打赏的钱主要来自夫妻共同积累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已经损害了王女士的财产权益。
赵先生与孙某发展出不正当男女关系,这种打赏实质上已经背离了网络打赏的基本性质。
正常的网络打赏是用户对主播提供娱乐服务的合理回报,而不是为了换取现实中的约会或暧昧关系。
虽然孙某辩称这是正常的网络消费,但双方发生出不正当关系后,赵先生的打赏就不再是正常消费,属于维系不正当关系的赠与,这违背了公序良俗。
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无效,赵先生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婚外情的赠与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之前的打赏会被视为赵先生个人消费。
最后法院判决,孙某返还与赵先生第一次约会后得到的5万余元,驳回了王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应该把直播平台的打赏功能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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