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6年给女友花了1073万,女友毕业后竟提分手,男子要求返还,女子:是你自愿给我的,我凭什么还给你?法院判了!

文摘   社会   2024-12-14 06:26   河北  

江苏一男子6年时间给女友花了1073万,没想到女友出国留学回来后竟提分手,男子要求返还,女子:是你自愿给我的,我凭什么还给你?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江苏的李先生上高中的时候学习不好,高中毕业就跟着父母做生意去了。

年轻人敢打敢拼,脑子也灵活,几年下来,就帮着家里把生意扩张了很多,他爸妈给他介绍了好几个对象,他都不喜欢。

直到2018年夏天,李先生家的公司招了一批实习生,读大三的小林就是其中一个。

小林是学会计专业的,被安排在财务部,李先生经常去财务部查账,第一次就注意到了这个年轻漂亮的女孩。

李先生年轻多金,出手又大方,两人很快就走到了一起,虽然李先生年纪大一些,但两人很合得来,那时候每天一下班就腻在一起。

过完年小林实习结束要回学校了,因为不在一个城市,李先生给了她一张副卡,每个月都能消费几万的额度。

怕小林住校不方便,在她学校旁边买了一套房,让她搬出宿舍住得舒服点,又花100多万给她买了辆保时捷。

2019年小林快毕业的时候,李先生想直接把女朋友安排进自己家的公司,之后就考虑结婚的事。

但小林却说自己考上了国外的一所商学院,想要出国留学,李先生虽然不舍,但还是支持了她。

小林临走前还警告李先生:等我回来咱们就结婚,这三年你可不要沾花惹草。

小林留学期间,李先生承担了她所有开销,还特意照顾起她的父母。

他在自己的城市给小林父母买了房子,还在工厂里给小林父亲安排了一个轻松的职位。

三年后小林拿到了海外硕士学位,李先生第一时间就准备好了求婚戒指,打算给小林一个惊喜。

没想到小林刚一回国就提出要分手:我感觉我们不合适,分手吧,你一定能找到更适合你的。

李先生看出小林已经变了,也没死缠烂打,只是说:这几年我在你身上花了将近1200万,都还给我。

小林不愿意了:你怎么这么下头,这些都是你自愿给我的,凭什么让我还。

李先生不甘心,就把小林和她的父母告上了法庭。

02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李先生出于恋爱关系对小林及其父母的财产给予,确实构成了赠与行为,但是我们要区分附义务赠与和普通赠与。

李先生主张这些赠与是建立在双方将来结婚的基础之上,属于附义务赠与。

在李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中,确实有多次提到过两人要结婚的话题,甚至小梅还说过:“咱俩早晚都要结婚,还分那么清干嘛。”

法院认为,李先生为小林购买保时捷、支付学费、房产购买款等费用,明确是以结婚为前提的赠与,属于“有条件的赠与”,这些赠与应当返还。

而小林的日常消费属于恋爱期间的正常支出,是李先生为了增进感情的自愿付出,不属于可撤销的赠与范畴。

最后法院判决,小林返还李先生671万元,她父母返还李先生购买房子的93万购房款。

李先生和小林对这个判决都不服,都提起了上诉,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这是出国之后变开放了吧,还算有点良心,要是先结婚再离婚,那就能分走男方家产了。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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