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购买二手车发现被调表,代理买家起诉“退一赔三”大获全胜
文摘
社会
2024-05-15 20:17
吉林
本文受众群体:购买二手车被欺诈想要退车退款或退一赔三的消费者
这是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是2019年年底魏律师代理买家,向个人二手车商起诉退车退款并主张三倍赔偿即“退一赔三”,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大获全胜的成功案例。
2019年,王先生向曾经打过交道的个人二手车商,花了几万元购买一辆二手沃尔沃轿车。王先生头天付款,第二天上午办了过户,下午就发现车辆打不着火,换过电瓶后,又出现了故障码。王先生找了好几个地方维修,都修不了,无奈只能去吉林省内唯一的一家4S店。经4S店检查发现,车辆里程表被调表了,2014年就已经达到12万多公里,现在2019年却显示11万多公里,并显示数据异常,可以确定车辆因为调表导致故障。王先生立即找对方要求退车,对方一开始不承认,后来说帮他介绍维修的地方,还满不在乎地以“换个表就好了”、“这个价格的车就这样”、“哪个二手车不调表”等理由搪塞,最后甚至嚣张地说“想去哪告就去哪告”……王先生非常气愤,决心起诉并主张三倍赔偿。接受委托后,魏律师分析认为,这是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退车退款是基本要求,三倍赔偿也不过分,大方向应当赢,但要“退一赔三”,仍然存在不小难度:1、调表事实如何确定。当时我们想申请法院调取4S的维修记录,可是法官人不友好,直接拒绝,我们退而求其次想让法官开个律师调查令,也惨遭拒绝,那么如何证明里程表存在调表情况,里程表调表以前的里程是多少、调了多少,这些都成了难题。2、调表是否知情。双方买卖前,对方是否告知调表车,王先生对调表一事是否知情都不确定。实践中存在买家知道是调表车,低价购买愿意承担风险的情况,又或者对方有证据证明告知过,如果王先生知情,那就不存在欺诈行为。3、三倍赔偿问题。王先生是从个人二手车商处购买的车,王先生是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的消费者,个人二手车商是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的经营者,都有争议。一审时,我们准备得比较充分,主要证据也都解决了,对方难以招架,但一审法院只判决退车退款,没有支持三倍赔偿,既没有承认王先生是消费者,也没有承认对方是经营者。王先生不服想上诉,毕竟扣除成本后等于输了,但上诉也面临风险,一审胜利成果能不能保住?王先生决定争取一把。最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了公道,二审开完庭后法官找对方想调解,对方依然很硬气,就这样在维持了一审判决的基础上,改判支持了三倍赔偿。委托人喜出望外,这等于通过打官司赚了一大笔钱。还记得当时所里同事也在打一起当事人在商场买到假名牌包起诉“退一赔三”的案件,但结果不好,而这起成功案例,成为了魏律师执业生涯中非常经典的案例之一,通过这起案件,魏律师经验:消费者如协商不成,直接起诉就好了,也许是老天给机会想让你赚一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