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加盟无人售货机项目遭遇欺诈,起诉追回加盟费经验分享
文摘
社会
2024-03-11 20:00
吉林
这是一起加盟纠纷,法律上称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是2022年上半年,当时新冠肺炎疫情严重时期,魏律师代理加盟商,向总部主张返还机器并退回加盟费,先胜诉再沟通,最终把钱要回来的成功案例。2022年2月,委托人王先生想做个副业,通过百度了解到无人售货机项目后,与总部开始联系,先与对方经理打电话,后又进群被反复营销洗脑,最终支付了定金,签了合同,又分两次支付了全部加盟费。加盟后,总部先派人到长春给其租房,简单装修,发送了4台无人售货机和全部货物。具备经营条件后,王先生联系经理,经理却以第三方公司名义要3000元收款二维码钱。王先生不同意,毕竟加盟前已经确认无二次收费项目。收款二维码用不了意味着无法线下经营,王先生又要求开通事先说好的线上推广,又被告知线上建店也得交钱。王先生发现进货、收款、后台都被总部牢牢控制着,接下来可谓一步一坑。王先生已经不再信任对方,要求解除合同退加盟费,对方当然不同意,几次交涉,对方退一步说这3000可以不收了,先把店开起来,双方协商不成,此事搁置了下来。王先生是一个性情中人,一个雷厉风行的人,他知道不能一直拖下去,几番咨询后决心立即起诉,他最担心的还是加盟费能不能要回来,能要回来多少。接受委托后,魏律师立即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这起案件的大方向应该胜诉,毕竟加盟时间较短,且对方确实存在欺诈行为,但是过程可能会艰难,主要有这些难点:1、合同性质的问题,大部分加盟总部为了规避特许经营的法律风险,将合同写成“销售协议”、“服务协议”、“合作协议”等,但与特许经营合同在法律适用上有所不同,本案就是“合作合同”,对我们不利。2、合同撤销还是解除的问题,本案的根本问题在于欺诈,欺诈是撤销合同的法定理由,但是欺诈对于一个公司而言是否定性评价,实践中比较难打。3、管辖法院的问题,起初我们依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在福州中院进行立案,但提交材料时长春疫情爆发封城无法邮寄,直到5月才解封。这时按照最高法新的司法解释规定管辖法院已经改变,又只好寻找区一级的法院立案,但合同约定所在地与管辖法院不一致,又踢了两个回合才勉强立案,此时已经6月底了。4、举证的问题,由于案件涉及欺诈,都需要以证据的方式全部展现出来,形式五花八门,有书证、物证、照片、录音、视频、录屏、网页、媒体报道,尤其是微信聊天记录和群聊,证据繁多且混乱,都需要仔细梳理。开庭时,总部只来了一名律师,庭审十分激烈。回到长春后,法官让三日内提交一些补充材料,我这边刚要邮寄,那边却收到了判决,判决时间居然是开庭当天,这种情况还是头一次遇到。判决结果出乎意料的好,支持了王先生大部分主张,王先生非常满意,还特意送我一面锦旗。这起案件是魏律师在广和所执业期间处理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再次积累了非常宝贵的经验。通过这些成功案例,魏律师建议被坑的加盟商在协商不成时,应及时委托律师起诉,以免发生公司注销跑路难以维权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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