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加盟无人售货机项目遇欺诈,代理人投资人退回加盟费
文摘
社会
2024-10-20 13:47
吉林
这是一起加盟纠纷,法律上称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是2022年上半年,当时新冠肺炎疫情严重时期,魏律师代理无人机售货项目的加盟商,向福州总部主张退回加盟费,最终帮助投资人挽回绝大部分损失的成功案例。2022年2月,委托人王先生想做个副业,通过百度了解到无人售货机项目后与总部联系,先与对方经理通电话,后又进群被反复营销洗脑,最终支付了定金,签了合同,又分两次支付了全部加盟费。加盟后,总部随即派人到长春帮其租房并简单装修,同时发送了4台无人售货机和货物。准备差不多后,王先生联系经理希望开通后台,经理却以第三方名义索要3000元收款二维码钱。王先生不同意,毕竟加盟前已经确认过无二次收费。收款二维码用不了就无法线下经营,王先生希望开通线上推广,又被告知线上建店每个交500元。走到这步,王先生发现,进货、收款、提现、后台、线上等等全被总部牢牢控制着,动一下就得交钱,可谓一步一坑。王先生已经不信任对方了,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加盟费,对方当然不同意,几次交涉,对方退一步说这3000可以不收了,先把店开起来,王先生更加不信任,协商不成,决心起诉。2022年8月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接受委托后,魏律师根据以往退加盟费诉讼的丰富经验,稍作分析便可判断,这起案件的大方向应该胜诉,毕竟加盟时间较短,且对方确实存在欺诈行为,但仍存难度:1、合同性质问题。大部分总部为了规避特许经营的法律风险,将合同写成“销售协议”、“服务协议”、“合作协议”等,这些合同与特许经营合同在法律适用上有所不同,本案就是“合作合同”,对我们不利。2、合同撤销或解除的问题。本案的根本问题在于欺诈,欺诈是撤销合同的法定理由,但是欺诈对于一个公司而言是否定性评价,实践中比较难打。3、举证问题,由于案件涉及欺诈,都需要以证据的方式全部展现出来,形式五花八门,有书证、物证、照片、录音、视频、录屏、网页、媒体报道,尤其是微信聊天记录和群聊,证据繁多且混乱,都需要仔细梳理。2022年3月底,魏律师依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在福州中院申请立案,但提交材料时长春疫情爆发封城无法邮寄,直到5月初才解封,这时最高法关于知识产权管辖的新司法解释出台,福州中院不管了。我又寻找区一级的法院,但合同约定所在地与管辖法院不一致,又踢了两个回合才立案,此时已经6月底了。开庭时,总部只来了一名律师,庭审状况十分激烈。回到长春后,法官让三日内提交一些补充材料,我这边刚要邮寄,那边却收到了判决书,判决时间居然是开庭当天……这种情况魏律师执业生涯中还是第一次遇到。王先生最担心的是加盟费能不能退回来、能退回来多少,结果判决结果出乎意料的好,支持了王先生大部分主张,王先生非常满意,还特意送了我一面锦旗。这起案件是魏律师代理的第五起退加盟费的案件,再次积累了非常宝贵的经验。通过这起成功案例,魏律师建议被坑的加盟商在协商不成时,应立即起诉,减少损失,避免发生总部一身债务、跑路、注销而难以维权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