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美国著名经济学者Michael Pettis的最新文章,他在研究经济不平衡、贸易和国际金融方面有着深入的见解。立场不同,观点仅供参考借鉴,请注意甄别。
经济学家从1930年代的失败中得出的教训是错误的
特朗普承诺对美国的贸易伙伴实施一系列激进的关税,包括对进口商品征收20%的普遍税率。虽然特朗普的支持者认为这些关税将有助于美国制造业的复兴,并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但批评者认为这将导致通货膨胀、减少就业,甚至可能引发经济衰退。许多人引用了1930年的《斯穆特-霍利关税法案》作为示范,认为这将重蹈覆辙。《斯穆特-霍利法案》提高了美国对多种进口商品的关税。美国企业研究所的经济学家德斯蒙德·拉赫曼曾写道:“从特朗普提出的进口关税政策来看,很明显他并没有记住我们国家在1930年《斯穆特-霍利关税法案》中的灾难性经济经历。”
然而,这些观点恰恰暴露了许多专家在关税问题上的混乱。关税既不是万能的,也不一定会带来负面影响。就像任何经济政策一样,关税的效果取决于实施时的具体情况。《斯穆特-霍利法案》在当时确实是失败的,但它的失败并不意味着今天美国实施类似关税就一定会重蹈覆辙。原因在于,今天的美国与1930年的美国截然不同——当时美国生产的商品远超消费需求,而今天的美国则没有这种过剩生产。讽刺的是,《斯穆特-霍利法案》的历史更多地反映了关税在今天如何影响像中国,因为中国目前的过剩生产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更为相似,而不是今天的美国。
错误的时机,错误的地点
对于那些不记得(或从未看过《费里斯·布勒的休假》)的人来说,《斯穆特-霍利关税法案》是一项具有争议的法律,旨在提高超过2万种商品的关税。这项法案以其两位共和党发起人——犹他州参议员里德·斯穆特(Reed Smoot)和俄勒冈州众议员威利斯·C·霍利(Willis C. Hawley)命名,并由不情愿的总统赫伯特·胡佛于1930年6月17日签署成为法律,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二大关税增幅。
《斯穆特-霍利法案》是在大萧条初期实施的,那时世界各国已经实施了货币贬值、进口限制和关税等政策,正如英国经济学家琼·罗宾逊(Joan Robinson)所称,这些政策属于“邻国乞讨”策略。罗宾逊解释说,这些政策通过补贴本国生产,牺牲国内消费来刺激国内经济增长。通过多种方式,它们利用由此产生的贸易盈余,将需求疲软的成本转嫁到贸易伙伴身上。简而言之,“邻国乞讨”政策的目的是通过增加一个国家的制造业来支撑本国经济,而这种支撑是以牺牲其他国家的制造业为代价的。
经济史学家普遍认为,《斯穆特-霍利法案》是失败的,它加剧了全球贸易的萎缩,尤其对美国影响甚大,因为美国当时不仅拥有世界上最大的贸易盈余,而且是全球最大的出口国。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马里纳·埃克尔斯(Marriner Eccles)曾解释过这一不平衡,他认为,美国的收入不平等程度就像一个“巨大的吸水泵”,把越来越多的财富吸入少数几个人手中。因为富人消费的比例远低于普通人,埃克尔斯指出,美国人无法消耗他们生产的足够商品,从而导致国内生产无法平衡。换句话说,1920年代的美国贸易盈余反映了美国人无法吸收本国企业生产的商品。
今天,虽然美国面临高水平的收入不平等,但这并不能使《斯穆特-霍利法案》成为评估今天关税效应的合理模型。总体来看,现代美国的经济与1930年代的美国截然不同,尤其在贸易方面,两者几乎是对立的。今天,美国的贸易赤字是历史上最大的,这意味着美国的投资和消费远远超过其生产的商品。换句话说,1920年代,美国的消费相对于生产来说过低;而今天,美国的消费则过高。
双刃剑
像大多数工业和贸易政策一样,关税通过将收入从经济的一个部分转移到另一个部分来运作,这里是从净进口国转移到净出口国。具体来说,关税通过提高进口商品的价格,使得国内生产这些商品的企业受益。由于家庭消费者是净进口者,关税实际上就像是对消费者征税。然而,通过提高制造业和其他可交易商品的价格,关税也间接为国内生产商提供了补贴。
这种从消费者到生产者的收入转移意味着关税对国内生产总值(GDP)产生影响,即影响国家企业和工人所生产的商品和服务的总值。因为一个经济体的所有生产最终要么被消费,要么被储蓄,因此任何提升生产相对于消费的政策,都会自动导致国内储蓄率的提高。通过对消费征税并补贴生产,关税有效地提高了生产相对于消费的比例,意味着消费在GDP中的占比下降,而储蓄率则上升。
然而,关税通过降低消费在GDP中占比的方式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是通过整体提高GDP。当关税对生产的隐性补贴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高的工资时,消费也随之增加,从而推动经济整体增长。储蓄的增加——即消费增长与生产增长之间的差距——最终表现为更高的投资或出口相对于进口的增长。无论是哪种方式,这种类型的关税都能使企业和家庭受益。
然而,第二种方式是通过直接压抑消费本身来降低消费在GDP中的占比,而不是通过促进整体经济增长。即当关税提高进口商品的价格,但没有提高工资时,就会使得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能力下降。这种关税并不会推动生产增加,因为国内生产商不能通过增加产量来应对关税。如果美国企业主要受困于国内需求疲软的情况,关税就会通过对原本就低的消费水平征税,进一步压制需求。如果其他国家无法或不愿吸收更多的美国贸易盈余,那么美国的关税可能会导致国内生产下降。
要判断关税到底是有益还是有害,关键是看最终会发生哪种情形。在《斯穆特-霍利法案》的例子中,显然是第二种情况。当时实施这些关税时,美国正面临储蓄过多、消费不足的困境,这也是美国当时向全球出口如此巨大的原因,类似于今天的中国。正如埃克尔斯所指出的,美国当时需要的是提升生产分配给家庭的部分——通过工资、利息和转移支付的方式——以此提高生活水平,激发国内需求,减少对外国消费的依赖。而《斯穆特-霍利法案》却做了相反的事:它通过提高进口商品的价格,增加了对美国消费的隐性税负,同时进一步补贴了美国生产商。关税不仅没有减少美国对外国吸收过剩生产的依赖,反而加剧了这一依赖。
相较之下,如今的美国则面临着消费占比过高的问题,因此不得不从国外进口所需商品。在这种情况下,关税(如果实施得当)将产生与《斯穆特-霍利法案》完全不同的效果。通过对消费征税并补贴生产,现代的关税将把一部分美国需求引导到国内,推动商品和服务生产的增加。这将促使美国GDP增长,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更高的工资,并减少债务。即便消费占GDP的比例下降,美国家庭仍然能够享受更多的消费。
扭转局面
由于美国相对开放的贸易账户和资本账户,美国经济几乎自动吸收了实施“以邻为壑”政策的贸易伙伴的过剩生产,成为全球最后的消费者。美国应通过关税扭转这一局面,使得美国生产商不再需要根据外国生产商的需求来调整生产。因此,这类关税应当是简单、透明且广泛适用的(可能排除那些承诺实现国内贸易平衡的贸易伙伴)。其目标不是保护特定的制造业部门或“国家级企业”,而是纠正美国偏向消费、抵制生产的经济结构。换句话说,美国关税的目的是消除美国在全球贸易不平衡中自动起到的“接盘侠”角色。
这些关税当然也会带来国内的风险。但如果经济学家认为1930年的关税效应今天仍然适用,那只表明他们对贸易问题的理解存在混乱。斯穆特-霍利法案的真正教训并不是美国不能从关税中受益,而是那些长期盈余的经济体不应实施加剧全球贸易冲突的政策。
最终,关税只是改善经济状况的众多工具之一。在某些条件下它们能带来积极效果,在其他情况下则可能抑制经济增长。在一个面临过度消费、低储蓄、以及制造业占GDP比重下降的经济体中,经济学家的焦点应当是找到这些问题的根源,并探索可能逆转这些困境的政策。关税,或许就是其中一种可能的政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