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小区,一名53岁离异女子小王与31岁广场舞男伴小张相识相恋。两人发展成情侣关系后,小张以换车为名向小王索要5万元被拒。小张竟然以偷拍的亲密视频威胁小王,要求其支付金钱,否则就将视频发给小王的前夫和儿子。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2023年3月,小王在小区广场跳广场舞时认识了小张。这位31岁的年轻男子身材高大,跳舞动作潇洒,很快吸引了小王的注意。
两人在广场舞队认识后,渐渐熟络起来。小张得知小王是离异女性后,开始频繁约她单独相处,经常请她吃饭看电影。小王被小张的体贴打动,对这个比自己小22岁的男子产生了好感。
4月初,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小张向小王表示,自己虽然年轻,但很欣赏成熟女性的魅力,年龄不是问题。小王被这番真挚的表白打动,全身心投入了这段恋情。
恋爱期间,两人经常约会,感情迅速升温。小张还主动承担了约会的花销,让小王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有担当。小王完全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中,丝毫没有察觉到危机正在靠近。
6月中旬,小张突然向小王提出想换一辆新车,称自己手头紧,希望小王能借给他5万元。当时小张说:“亲爱的,我想换辆好点的车,这样接送你也有面子。你先借我5万,我很快就还你。”
小王考虑到两人还只是恋爱关系,而且认识时间不长,婉拒了小张的请求。没想到小张的态度立刻发生了转变,开始对小王冷嘲热讽。
7月初的一天,小张突然给小王发来几段视频。这些视频记录了两人约会时的亲密画面,都是小张偷偷拍摄的。小张威胁说,如果小王不给钱,就把视频发给她的前夫和儿子。
小王被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彻底击垮,她没想到温柔体贴的小张会做出这种事。在痛苦和愤怒中,小王选择了报警。警方很快介入调查,查实了小张的违法行为。
2.
法律分析
这起案件涉及多个法律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私自偷拍他人亲密视频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关于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定。在没有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偷拍私密视频,已经构成了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
2、以视频威胁勒索钱财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敲诈勒索,利用他人隐私为要挟,索取财物,情节严重。
3、违背他人意愿传播私密视频的威胁行为也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名誉权的保护规定。这种行为会给受害人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和名誉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小张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需向小王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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