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重要概念解释·中国古代史(56)·两税法

文摘   2024-08-08 20:10   四川  

高中历史重要概念解释·中国古代史(55)·租庸调制

【上期答案及解析】

[55-1]D。根据题干所述,唐初实行租庸调制可以以庸代役,即向官府缴纳绢或布取代服徭役。这有利于保障农民的生产时间,进而保障社会的稳定,D正确。授田男顶可以以庸代役,而没有被要求强制服徭役,说明官府对人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松弛,A错误;租庸调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人民负担、抑制土地兼并,但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民负担严重和遏制土地兼并,B、C言过其实,错误。

[55-2]C。据题干所述,纳税者实际拥有的土地面积比政府规定的要少很多,即授田不足。但官府规定的纳税数额是固定的,这容易导致租庸调制不能有效运行,C正确。赋税制度的重大变革发生于唐朝后期,A错误;此处未将唐初纳税者的负担与其它时期相比较,不能得出“实际负担沉重”的结论,B错误;均田制创立于北魏,一直实行到唐朝前中期,D错误。


高中历史重要概念解释·中国古代史(56)·两税法

唐朝中后期实行的赋税制度,由唐德宗于公元780在宰相杨炎的建议下实行。

图:杨炎

唐朝中期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国有土地的减少,土地兼并和买卖之风盛行,均田制逐渐被破坏。加上安史之乱和藩镇割据对社会经济的严重破坏,均田制最终瓦解。租庸调制从而失去了实行的基础。由于制度遭到破坏政府的财政收入骤降。为解决财政困境,唐朝政府被迫对赋税制度进行改革。

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玄宗之末,版籍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

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至是,炎建议作两税法。

《资治通鉴》

两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徭、杂税,保留丁额;

(2)不分主户、客户,以居住地作为登记户籍的依据

(3)以资产和田亩作为征税的标准,分夏、秋两次征收

(4)向行商征税。

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
《资治通鉴》

在两税法实行之前,历代王朝主要以人丁为征税标准。两税法实行后,征税标准逐渐转向以土地资产为主。与前代的赋税制度相比,两税法简化了税收名目、扩大的收税对象,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两税法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朝廷对人民的人身控制,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之一。反之,两税法的实行顺应了社会发展规律,亦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两税法原则上规定必须纳钱即缴纳铜钱……当是对应唐代中期以来逐渐成熟的货币经济的结果……两税钱与盐的专卖税钱加在一起,极大地充实了国家的财政,国家又以这些金钱来负担士兵和官僚的开销。
(日)气贺泽保规《隋唐:绚烂的世界帝国》

但是,两税法在施行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税外加征的现象,苛捐杂税繁重,实际上加重了人民负担。

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

奈何岁月久,贪吏得因循。浚我以求宠,敛索无冬春。

织绢未成匹,缫丝未盈斤。里胥迫我纳,不许暂逡巡……

《白居易集》卷2《重赋》


【典型例题54-1】780年,宰相杨炎奏请唐德宗实行赋税制度改革,收税“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古代赋税制度逐渐由“舍地税人”朝“舍人税地”方向发展。这有利于

A.减轻政府对人民的人身控制

B.形成藩镇割据的经济基础

C.抑制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

D.导致土地私有制度瓦解

【典型例题54-2】唐朝前期推行租庸调制,以丁为单位,缴纳固定数额的谷物、布帛和代役税。唐朝中期改行两税法,“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除征收谷物外,原来征收的布帛等实物改为折钱计征。这一转变

A.提高了商人的政治地位

B.完成了实物税向货币税的过渡

C.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D.加强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答案见下期)

卢比肯河畔
以小见大,寻千秋悲欢离合;见微知著,感万代抑扬褒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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