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曾远去的记忆
毛泽东对新中国工业化的两个愿望
没有强大的工业不可能成为强大的国家,强国必走工业化道路!
1945年4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召开,毛泽东在大会上作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报告中有这样一段论述:“在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获得之后,中国人民及其政府必须采取切实的步骤,在若干年内逐步地建立重工业和轻工业,使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这是毛主席对新中国要“由农业国变成工业国”的第一个愿望。
1949年3月5日至13日,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举行,毛泽东代表中央政治局作了《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报告中讲:“人民共和国的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没有对外贸易的统制政策是不可能的。从中国境内肃清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国民党的统治(这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者的集中表现),还没有解决建立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问题,只有待经济上获得了广大的发展,由落后的农业国变成了先进的工业国,才算最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是毛主席对新中国不仅要实现工业化,还要在中国大地上建立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的第二个愿望。
毛泽东率中国代表团访问苏联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业萧条,满目疮痍。中国工业面临着严重落后的窘境,正如毛主席所感叹的那样:“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壶茶碗,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
众所周知,重工业是国防工业的基石,没有重工业就没有国防,对于中国这样体量的国家,国防力量薄弱就是一种灾难,经济越发达越遭强盗惦记。晚清时期的GDP占到世界的30%,然而构成GDP的只是茶叶、丝绸、瓷器之类,没有重工业,没有力量保护自己的成果,只能任由列强蹂躏。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欲强需持剑。
新中国成立后,由战乱转入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建设时期,将国家工业化作为各项建设事业的重中之重,并要优先发展自己的重工业。
但要把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转变成工业国,并建成独立的工业体系,仅依靠自己的力量是很难短期内实现的。白手起家搞建设需要外援,需要国外贷款、需要工业设备、需要生产技术、需要专业人才,在当时国际政治隔离和经济封锁的情况下,要解决所有这些问题及其它诸多问题,中国只有向苏联和东欧国家寻求援助。
1949年12月至1950年2月毛主席率团访问苏联,其主要目的是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其一系列协定。
1950年2月14日,在毛泽东主席和斯大林大元帅直接主持下,由我国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同苏联外交部长维辛斯基签订了中苏两国为期30年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关于苏联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及其他协定。
《关于苏联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中规定:苏联以年利率1%的优惠条件向中国提供3亿美元的贷款。苏联就是用这笔贷款向中国提供了“156项工程”的首批50个大型工程项目,包括煤炭、电力等能源项目,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基础工业项目以及国防工业项目。中国因缺少技术力量、缺乏建设经验,更多的是听取苏联的建议。
1951年2月,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毛主席提出“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思想。新中国经过三年的恢复建设,工农业已达到历史较好水平,决定自1953年起,实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并要求立即着手进行编制五年计划的各项准备工作。一五计划是我国长期建设的第一阶段,其基本任务是:为国家工业化打下基础,以巩固国防,提高人民的物质与文化生活,并保证我国经济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1952年8月至9月,周恩来率政府代表团访问苏联,就朝鲜形势、中国“一五计划”、旅顺口协定三个问题征求苏联的意见。期间,双方界定了大的原则后,周恩来、陈云等先行回国,李富春等继续与苏方商讨援建细节,历时8个月,在对每个项目进行详细周密的研究之后,双方于1953年5月15日签署《苏联政府援助中国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苏联承诺在1953~1959年内援助中国新建和改建91个规模巨大的工程项目。协定还规定,连同1950年签订的50个项目共141个企业,将在1953~1959年期间分别开工。
1954年10月苏联代表团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周年庆典期间,双方就旅顺口问题、中苏科学技术合作问题以及苏联政府帮助中国新建和扩建企业等问题举行了会谈,并签署了包括《关于苏联政府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新建15项工业企业和扩大原有协定的141项企业设备的供应范围的议定书》在内的10项文件。
1955年3月,双方又签署了新的协定,包括军事工程、造船工业和原材料工业等建设项目共计16项。1955年又通过口头协议增加2项。前后共确定174项工程。经过反复核查调整后,最后确定为154项。因计划公布156项在先,故通称为“156项工程”。
“156项工程”是新中国史上最大规模的技术引进,没有之一。
“一五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一五”计划极具特色:先执行,后计划;边计划、边执行。
1951年2月,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自1953年起,实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并要求立即着手进行编制五年计划的各项准备工作。经周恩来同志提议,成立了一个6人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小组成员有:周恩来、陈云、薄一波、李富春、聂荣臻、宋劭文。
1952年初,中国政府开始编制《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并确定“一五”时期经济建设的重点是重工业,特别是钢铁、燃料、动力、机械、军工、有色金属和化学工业等基础工业。
“一五”计划经四次编制都未编定,进入1954年了,还没有拿出初稿。
1954年2月12日,春节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成立“编制五年计划纲要草案八人工作小组”,由陈云、高岗、李富春、邓小平、邓子恢、习仲勋、陈伯达、贾拓夫组成。陈云任小组长,再次主持“一五”计划编制。毛主席要求,从2月15日算起,用一个月时间,拿出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稿。
毛泽东与陈云在北戴河
对于陈云担心的时间紧迫,毛主席做他的思想工作:苏联援助的项目已经定下141个,朝鲜战争停战减少了军费和意外支出,总路线一经宣布后已深入人心,此前又有几次编制计划的经验,因此,短时间内完成是有可能的。
陈云受任后,要求各部门指定部长或副部长一人,专门负责搞五年计划,且一定要亲自动手。
他提出要求,保证141个苏联援助项目的建设完成是第一位的任务,维持市场供应是第二位的任务,提高农业发展速度是第三位的任务。
陈云带领这个小组,用15天时间编出《一九五三——一九五七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纲要初稿》,于4月15日印好后呈送毛主席。
1955年3月21日至31日,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在北京举行,通过了《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一五”计划草案的决议》。
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是中国“一五”计划建设的核心。
随着“一五”计划的实施,经过反复多次的论证,“156项工程”中最后投入实际施工建设的共计150项。这150项施工项目的构成是:
军事工业企业44个,其中航空工业12个、电子工业10个、兵器工业16个、航天工业2个、船舶工业4个;
冶金工业企业20个,其中钢铁工业7个、有色金属工业13个;化学工业企业7个;机械加工企业24个;能源工业企业52个,其中煤炭工业和电力工业各25个、石油工业2个;轻工业和医药工业3个。
项目布局:苏联方面的意见,把援建的项目集中在中国的东北和靠近沿海的一些大中城市。这样做,工业建设的各方面配套条件较好,企业上马快,见效明显,又可与苏联的工业建设相联系。
但是毛主席有自己的考虑:如果把156项工程全部集中在东北和沿海大城市,对中国工业的均衡布局和国家建设的全面展开显然是不利的。尤其是国防工业,都建在与正在打仗的朝鲜相邻的东北地区和易受美蒋飞机袭击的沿海大城市,更不妥当。就在马上要确定一五计划的前几天,毛主席把周恩来、李富春找到菊香书屋专门商量156项工程的安排问题。毛主席说,在经济建设问题上,我们要考虑中国的实际,不能完全按照苏联方面的意见办。他们说得对的,要听;不对的,就不要听。总之要有我们自己的主张。毛主席与周恩来、李富春最后确定了这样一个原则:既要尊重苏联专家的意见,又要有自己的主张。
苏联援建的156个项目,分布范围涵盖18个省和48个地级市
中国自己的主张就是毛主席提出的156个建设项目,不能全部放在沿海和东北地区,要安排一批项目到中西部去搞,国防建设项目要有近一半安排在西部。根据毛主席的这一意见,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与苏联方面进行了反复协商,最后决定106项民用工业企业的21项,44项国防工业企业中的21项,摆在西部。这一决策的实施使过去几乎没有工业的我国西部地区建起了一批轻、重工业。其中钢铁、电力、煤炭、石油、有色金属、兵器、航空、建材、电子电气等企业初具规模,并且初步形成了相互衔接关系。
(未完待续)
END
文字丨明瑞 荣天
排版丨龙 山
图片丨网 络
三线记忆
共和国一段艰苦创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