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及《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衡政办发〔2024]17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在全市实行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价销售。
二、本通知所指的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时,应与购房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面积纠纷条款应当载明以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作为处理面积纠纷的计价依据。
四、房地产权利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不因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变化而受到影响。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前,应当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不动产测绘报告和下列分摊情况:
(一)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
(二)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分摊系数;
(三)不分摊的共用部位。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对每套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进行明码标价,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标价内容与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保持一致。
七、各地住建部门应指导督促属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按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宣传销售,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1、公摊面积会更透明吗?可能会!
当前,房地产项目销售前,多数城市均会选择有资质认证的测绘单位出具测绘报告,明确分摊明细,政策出台几无影响。
不排除少数城市测绘市场不规范,公摊面积信息不透明,此举必然会增加信息透明度。
2、100%得房率?所购即所得?不对!
对于房子而言,套内和公摊功能互补,缺一不可。脱离公摊部分,套内部分也不能正常使用;降低公摊面积,通常也会影响居住品质。
3、按套内计价,公摊面积免费?妄想!
公摊不可或缺,有成本自然会体现在售价。
4、按套内面积计价,开发商会拼命降公摊?不会!
公摊部分包括楼梯间、过道、电梯井、管道井、变电室、设备间、共用墙体等,基本都有建筑、消防等强制规范,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可降空间已经不大。
全国各地出台计容规则政策扶植,架空层、风雨连廊等很多早期属于“公摊”的空间,当下已经不计容,不计入公摊。
5、按套内面积计价,对房价有啥影响?不一定!
①涨价——当下房企主流定价方法为成本利润法,公摊部分成本不可避免,自然会转嫁到套内面积,从而推高房价。
②不变=变相降价——当前市场形势,以价换量是主旋律,售价不变意味着“公摊附赠”,相当于变相降价。
③降价——相当于明降,当下市场之下亦有可能。
6、按套内面积计价,会影响产品品质吗?一般不会!
全国各地出台计容规则政策扶植,鼓励房企做好公共空间,提升居住品质,且当下市场为改善需求为主,房企一般不会降低产品品质。
7、会影响物业费、采暖费吗?基本不会!
①物业服务:主要涉及公共空间,但当下公摊规则决定了,即使按照公摊面积收费,也只会推高物业费单价,总价影响不大。
②采暖费:收费标准都是精确测算、社会听证,若采暖费调整为按套内面积收取,只会推高单价,总价影响不大。
8、会影响交易税费吗?基本不会!
房产交易税费为国家及地方政府精密测算,税基、税率、公维基金计费方式或有微调,但预估基本不会有总价变化。
中介居间费用为市场行为,按总价*提点收费,基本不受影响。
9、会不会全面推广?基本不会!
计价方式改变,不影响房地产定价及销售逻辑,推广意义不大。
文件内容源于湖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