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大宋传奇之赵匡胤》中的宰相赵普)
上一篇文章我们考察了宋代的君权(链接:《宋王朝的君权》),现在我们继续来看看宋朝结构中的相权。
许多讲史的人都会告诉你,宋代是相权受削弱的王朝。我尊崇的钱穆先生也持这样的观点,他认为,宋王朝设枢密院、三司、审官院,分割了宰相的军权、财权与人事权,宋代宰相的“军事、财政、用人三权都有掣肘,都分割了,这显见是相权之低落” 。
钱先生立论的依据,大概来自仁宗朝谏官范镇的一道奏疏:“宰相制国用,从古然也。今中书主民,枢密院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故财已匮而枢密院益兵不已,民已困而三司取财不已,中书视民之困而不知使枢密院减兵、三司宽财以救民困者,制国用之职不在中书也。” 但是,我们要知道,宋朝台谏官的上书言事,都有夸大其词的毛病,习惯于危言耸听。称宋朝宰相管不着军政、财政与人事任免,也是言过其实之词。
宋朝确实设置了审官院,主管中下层官员的任免与升黜,但它分割的显然是吏部之权,而不是宰相之权,宰相依然要过问人事,宋人自己说,“夫百官差除,从祖宗以来,中书、门下省同共进拟,所以合同众论。” 宋人甚至发现,“近世人才,以宰相出处为进退,盖习以成风” ,即出现类似于近代议会制度下内阁大臣与首相共进退的情景,怎么可以说“用人之权,全不在宰相”?而且,元丰改官制后,审官院便被裁撤掉了,考课、铨注之权又划还尚书省之吏部。
宋朝也确实设有三司,统管国家财政,三司使号为“计相”,地位接近副宰相,但我们也不能因此说宰相的财权被分割掉,因为在实际运作中,三司可以说是宰相的下属机构,因为宰相可进拟三司使人选,相当于掌握着三司使的提名权;宰相也可以过问三司管辖的“中外钱谷大数”。宋人自称“百司无非中书统摄” ,其中自然包括三司。而元丰改官制后,三司亦被裁撤,财权划归户部。
枢密院之设,看起来更像是对相权的分割,因为宋人习惯将中书(元丰改制后则为三省)与枢密院并举,合称为“两府”,枢密院长官地位同副宰相,且元丰议改官制,宋神宗以“祖宗不以兵柄归有司(兵部),故专命官统之,互相维制”为由,不同意裁撤枢密院。然而,宋朝也决非如钱穆先生所言,“宰相管不着军事” ,我们还是直接引述宋人自己的说法:“国家承五代余弊,文武之政,二府分领,然而军国大计,皆得合议。” 可见按宋朝惯例,凡军国大计,枢密院须与宰相合议,换句话说,宰相有权过问军国大计。战时状态下,甚至由宰相兼摄枢密院事。相比之五代时“枢密使皆天子腹心之臣,日与议军国大事,其权重于宰相” ,宋朝体制实际上是恢复了宰相之权,而枢密院的权力则被弱化。
宋代相权之所以被认为受削弱,还有一个原因,即礼仪方面的变迁。钱穆先生说,“(宋代)相权低落之反面,即是君权提升。及以朝仪言,唐代群臣朝见,宰相得有座位,并赐茶。古所谓‘三公坐而论道’,唐制还是如此。迨到宋代,宰相上朝,也一同站着不坐。这一类的转变,说来甚可慨惜。” 但是,赐坐赐茶之礼的消失,可能显示了宰相地位的下降,至于是不是能说明宰相权力的低落呢?则需要比较。
这里我要引述宋史研究大家邓小南教授的一段论述:“五代前朝,宰相在一定程度上不过是王朝礼仪秩序的象征,体现为仪型具瞻的‘形象’,他们虽然不是没有‘见天子议大政事’的机会,但其参预决策的范围相当有限。……在王事鞅掌的大环境中,宰相若得以‘坐而论道’、‘从容赐茶’,或许正是他们疏离于核心决策的反映。” 入宋后,宰相的角色从坐而论道的“三公”转而为具体执政的行政长官,日理万机,“奏御浸多,或至旰昃,啜茶之礼寻废,固弗暇于坐论矣” 。坐礼之废,乃是因为宰相过于繁忙,再没有时间与闲情坐下来,跟皇帝喝茶论道;未必意味着相权的失落。
其实,在宋人的观念中,宰相之权不可谓不重:“天子以万机之得失,百官之进退,社稷之安危,生民之休戚,近而号令之臧否,远而蛮夷之叛服,大而阴阳之愆和,小而钱谷之衍耗,凡百官有其事,事有其名,一皆委任而责成于宰相。故宰相于天下事无所不统,不以一职名官。”
宰相作为政府首脑,最重要的权力便是副署诏敕。我们前面说过,宋朝所有的诏敕都以君主的名义发下,但出敕的机构却不是皇室,而是宰相机构(元丰改制前为中书门下,改制后为三省),用宋朝士大夫的话来说,“三省枢密,谓之朝廷,天子所与谋大政、出大令之地也”;“凡制敕所出,必自宰相”;“事无巨细,非经二府者不得施行” 。宋代君主也不能不同意这一基本原则,下诏申明:“圣旨不经三省、枢密院者,诸官司不许便行,并申中书省审奏,俟得旨,方许施行。”
敕命既然由三省签发,自然须有三省长官署名,宋人说,“宰相不书敕,本朝故事,未之闻也。” 宰相若不书敕,则诏敕无法生效。让我举一个例子说明:宋初乾德二年(964),范质等三位宰相同日辞职,宋太祖随后任命赵普为相。但在颁发任命书时,碰上了程序上的大麻烦:任命书找不到宰相副署,不具备法律效力。太祖想从权,对赵普说:“朕为卿署之可乎?”赵普回答说:“此有司职尔,非帝王事也。” 最后,总算由领有“同平章事”衔(名义上的宰相)的开封府尹赵匡义副署,才签发了这一任命书。
当然,君主也可以绕过法定程序,且不用宰相副署,直接下诏,这叫做“手诏”、“内降”、“内批”。历史上也不鲜见。然而,这类私旨在法理上并不具备合法性,所谓“不由凤阁鸾台,盖不谓之诏令”也 ;政府也完全可以拒不执行,“凡不由三省施行者,名曰‘斜封墨敕’,不足效也” 。
我们都知道舍生取义、慷慨就义的文天祥,他是宝祐四年(1256)的状元,而让他在殿试中脱颖而出的是一篇洋洋洒洒写了一万余言的长篇策论。在这篇策论中,文天祥说,“政令不出于中书,昔人谓之‘斜封墨敕’,非盛世事。国初三省纪纲甚正,中书造命,门下审覆,尚书奉行,宫(内廷)府(政府)之事无一不统于宰相。”然后,文天祥举了两个宰相拒不书敕、驳回诏命的例子:“李沆犹以得焚立妃之诏”、“杜衍犹得封还内降以裁侥幸”。
这两个例子我们需要说明一番。“李沆犹以得焚立妃之诏”说的是,宋真宗宠爱刘氏,一日晚上,他派内侍带了一份欲立刘氏为贵妃的“手诏”给宰相李沆过目,李沆当着内侍的面,“引烛焚诏”,并请他带话:“但道臣沆以为不可。”其议遂寝;“杜衍犹得封还内降以裁侥幸”说的是,仁宗朝的宰相杜衍对皇帝私自发下的“中旨”,一概不予放行,“每积至十数,则连封而面还之”,皇帝也拿他没办法,只好称赞他“助我多矣”。
你看,文天祥在殿试策论中怼了“斜封墨敕”,认为“宫府之事无一不统于宰相”,然后这篇策论被定为殿试第一名。显然,在宋代,他的观点并不是什么惊人之语,而是君臣的共识。简而言之,按宋人心仪的“权归人主,政出中书”政体,宰相就是受君主委托、领导政府治理国家的执政团队,掌握着由君主授予、受制度保障、“于天下事无所不统”的执政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