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王朝的台谏

文摘   2024-10-09 11:15   广东  

在前面两篇讲宋代君权与相权的文章中(1、宋王朝的君权;2、宋王朝的相权),我们提到,宋王朝的政体可概括为“权归人主,政出中书”。不过,如果“权归人主,政出中书”的权力结构仅仅呈现君权与相权的分工,那么这个权力结构必定是失衡的,因为君权过虚,而相权过实。谁来监察与制衡宰相领导的执政系统呢?

嗯,是台谏系统——在“权归人主,政出中书”的二元权力结构中,再加入一个台谏,扩展成三元结构,用宋人的话来形容,这叫做“权不可以不归于人主,而必重庙堂(宰相)之柄以总之;政不可以不在庙堂,而必择台谏之臣以察之” 。

中国人非常早就认识到权力必须接受监督与制衡的道理,因此,我们的祖先在建成发达之行政组织的同时,又设立了监督与制衡行政组织的监察机关,比如秦汉时期置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唐宋时期设台谏系统,特别是宋朝,“以立国之纪纲”寄于台谏 ,言职之振奋,为历代之冠,宋人自己说,“本朝谏言之盛,古未有也。” 何止“古未有”,后世元明清台谏官的表现,均不及宋代。

台谏,实际上是两套系统的合称:御史台与谏官。御史的职责是监察百官,谏官的职责是谏议天子,不过宋朝的台谏官虽然分属御史台与谏院,但其职能已出现合一之势:不管是台官,还是谏官,都可以纠绳百官,亦都可以讽谏天子。宋真宗的一道诏书说得清清楚楚:“其或诏令不允,官曹涉私,措置失宜,刑赏踰制,诛求无节,冤滥未伸,并仰谏官奏论,宪臣弹举。” “宪臣”即御史。记得钱穆先生说过,宋代“台官监察的对象是政府,谏官诤议的对象还是政府,而把皇帝放在一旁,变成没人管” ,但生活在宋朝的苏轼分明说:本朝台谏官“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 ,怎么会是专纠绳宰相、不纠绳天子呢?显然是钱先生之说不合史实。

除了台谏,广义的监察系统还应该包括中书舍人与给事中,因为他们掌握着审查与封驳诏命的权力,也对君权与相权构成监察与制衡。明清时期,给事中是被明确列为监察系统之组成部分的:明朝废谏官,以六科给事中行使纠察六部、规谏天子的职权;清代则干脆把给事中并入都察院。不过,为避免枝蔓,我们只论说台谏,不涉及给舍。

与汉唐时期相比,宋朝的台谏制度出现了一个显著的新特点:台谏官更具独立性。

宋代之前,御史与谏官都是宰相的属官,对政府的行政监察,属于内部监督。到了宋朝,台谏从政府系统中独立出来,成为与政府平行的国家机构,台谏官不再是宰相的属官。宋人说,“人主之职论一相,一相之职论百官”,“百官除授,自执政以下皆付大臣进拟” ,即宰相由皇帝亲除拜,而副宰相以下之百官,则由宰相提名,但这“百官”并不包括台谏官,台谏官之进退,宰相不可干预:“祖宗故事,凡进退言事官,虽执政不得与闻,盖以杜绝台谏私于宰执也。” 

明道二年(1033),经宰相李迪提名,宋仁宗委任张沔、韩渎为御史,但这一人事任命受到言官的抗议:“台官必由中旨,乃祖宗法也”,宰相怎么可以举荐台谏官?仁宗皇帝表示同意,对宰相说:“祖宗法不可坏也。宰相自用台官,则宰相过失,无敢言者矣。”张沔遂出知信州、韩渎出知岳州。 

嘉祐元年(1056),刘沆执政,“深疾言事官”,认为“台谏用事,朝廷命令之出,事无当否悉论之,必胜而后已”,所以他制订了“御史迁次之格”:台谏官任职满三年,调任知州。对他所不喜的台谏官,便“引格出之”。御史中丞张升等言官连上十七疏,表达抗议:“天子耳目之官,进退用舍,必由陛下,奈何以宰相怒斥之!愿明曲直,以正名分。”刘沆自知不胜,只好提出辞呈,退出权力中枢。 

按宋朝惯例,台谏官之“去取选任,一出上意” ,完全取决于君主。当然,君主一人目力有限,不可能遍知人才,所以台谏官的人选需要有人推荐。一般来说,台谏有阙,由翰林学士、中书舍人、现任台谏官举荐人选(惟执政官不可以举荐),然后宰相根据推荐,拟出候选名单,进呈天子,供天子亲自遴选、抉择:“故事,谏官皆令两制以上奏举,然后执政进拟。” 

说到这里,我们会发现,宋代有两项人事任命,都是天子亲擢的,一是除拜宰相,一是委任台谏官。除此之外,其他职位的人选,宰相均可以提名。

宰相不但不可以提名台谏官,而且,现任宰相以前举荐过的官员,也不可以充任台谏官:“祖宗之制,凡见任执政曾经荐举之人,皆不许用为台官”;“自今除台谏官,毋得用见任辅臣所荐之人” 。

宰相与台谏官之间也不可以存在亲嫌关系:“言事官与执政有亲,不以戚疏近远,例皆回避。” 如果新除拜的宰相与现任台谏官有亲嫌,或者新擢任的台谏官与现任宰相有亲嫌,则其中一方必须回避,改授他官。

元丰八年(1085),垂帘听政的高太后委任范纯仁、苏辙、朱光庭、范祖禹等人为谏官,而执政官吕公著与范祖禹有亲嫌,司马光与范纯仁有亲嫌。于是知枢密院章惇向高太后提出:“故事,执政初除,苟有亲戚及尝被荐引者见为台臣,则皆他徙,防壅蔽也。今天子幼冲,太皇太后同听万机,故事不可违。”认为范纯仁、范祖禹二人应该避嫌。司马光亦上书说:“纯仁、祖禹实宜在谏列,不可以臣故妨贤,宁臣避位。”最后,高太后只好将范纯仁、范祖禹调出谏官之列。 

电视剧《清平乐》中的宋朝朝堂

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宋朝士大夫提到台谏官任用原则时,往往都会强调这是“祖宗故事”、“祖宗法”、“故事”。换言之,保持台谏相对于政府的独立性,是宋朝的一项宪制惯例。应该说,宋朝君臣是比较注意台谏独立性的,宋孝宗与经筵讲官张子韶有过一段对话,孝宗说:“台谏不可承宰相风旨。”张子韶说:“以臣观之,非特不可承宰相风旨,亦不可承人主风旨。”宋人明白,只有维持台谏的独立性,才可以“欲其弹击之际,无所顾避而得尽公议” 。

宋朝的台谏官也确实以敢言著称,是强势的存在,一发现政府有“一事过举”,立即“议论蜂起,章奏交上,往往以死争之” 。说“以死争之”未免有些夸张,因为宋代的台谏官实际上并无“死”的风险,苏轼说了:“历观秦汉以及五代,谏诤而死,盖数百人;而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 

在台谏强势的时期,台谏官的监察权对宰相的执政权构成了强有力的制衡,如宋仁宗朝,“执政臣僚苟犯公议,一有台谏论列,则未有得安其位而不去者。其所弹击,又不过一二小事,或发其阴私隐昧之故,然章疏入,即日施行。盖去留大臣,一切付之公议,虽人主不得以私意加也” 。按宋朝的宪制惯例,执政官若受台谏官弹劾,即停止履职,居家“待罪”,等待君主的裁决,结果往往是宰相引咎辞职。宋仁宗时代,宰相被台谏弹劾而去职的情况很常见,以致“仁宗之世,议者讥宰相但奉行台谏风旨而已” 。

而在宰相专权的时期,执政集团也必先想办法控制台谏,如南宋后期,“丞相史弥远当国,台谏皆其私人,每有所劾奏,必先呈副封” ,台谏官言事,先给史弥远送一个副本,以征求宰相意见。宋人最担心的“台谏私于宰执”问题,还是发生了。

我们前面说过,台谏官必由天子亲擢,怎么宰相还能够在台谏系统中扶植亲信呢?这跟当时君主是否昏庸、风气是否颓废有关系。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宋代台谏制度存在一个漏洞——台谏官的人选,经提名产生之后,按程序由宰相进拟。有私心、有权欲的宰相,便可以利用进拟的程序漏洞,将自己的亲信塞入候选名单中。

钱穆先生说,宋朝“台官监察的对象是政府,谏官诤议的对象还是政府,……做宰相的既要对付皇帝,又要对付台谏,又如何得施展?” 然而,事实却是,自北宋末至南宋末,赵宋王朝可谓权相辈出。很明显,宋朝政制的问题,并不在于相权所受掣肘过多,而是恰恰相反,台谏系统对相权的制衡还不够强韧。

我们都爱宋朝
讲述跟你想象不一样的宋朝历史。吴钩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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