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回顾:
乌台诗案发生后,朝中一些正直的臣僚开始展开对苏轼的营救。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称“轼既下狱,众危之,莫敢正言者” ,其实并不准确。当时出言救援苏轼的臣僚并不少。宰相吴充是其中的一位。
一日神宗召对,吴充问皇帝:“魏武帝何如人?”
神宗说:“何足道!”
吴充说:“陛下动以尧、舜为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犹能容祢衡。陛下以尧、舜为法,而不能容一苏轼,何也?”
神宗惊道:“朕无他意,止欲召他对狱,考核是非尔,行将放出也。”
王安石之弟、直舍人院王安礼亦乘机向神宗进言:“自古大度之君,不以语言谪人。按轼文士,本以才自奋,谓爵位可立取,顾碌碌如此,其中不能无觖望。今一旦致于法,恐后世谓不能容才,愿陛下无庸竟其狱。”
神宗说:“朕固不深谴,特欲申言者路耳,行为卿贳之。”又告诫王安礼:“第去,勿漏言。轼前贾怨于众,恐言者缘轼以害卿也。”
王安礼上殿前,在殿庐碰见御史中丞李定,便问他:“轼安否?”
李定说:“轼与金陵丞相论事不合,公幸毋营解,人将以为党。”
但王安礼还是在神宗面前替苏轼说情。
据传闲居金陵的王安石也给神宗写信:“岂有圣世而杀才士者乎?”
变法派中坚章惇亦劝神宗宽容苏轼:“(苏)轼十九(岁)擢进士第,二十三(岁)应直言极谏科,擢为第一。仁宗皇帝待轼,以为一代之宝,今反置在囹圄,臣恐后世以谓陛下听谀言而恶讦直也。”
连深宫中的曹太皇太后也被惊动。一日,曹太后见神宗面有忧色,便问他:“官家何事数日不怿?”
神宗说:“更张数事未就绪,有苏轼者,辄加谤讪,至形于文字。”
曹太后说:“得非轼、辙乎?”
神宗惊诧说:“娘娘何以闻之?”
曹太后说:“吾尝记仁宗皇帝策试制举人罢归,喜而言曰:‘今日得二文士,然吾老矣,度不能用,将留以遗后人。’二文士盖轼、辙也。”
说到这里,曹太后又泣问:“二人安在?”
神宗说:“轼方系狱。”
其时,曹太后年迈患病,神宗欲大赦天下,为祖母祈福,但太后说:“不须赦天下凶恶,但放了苏轼,足矣。”
与苏家过从甚密的老臣张方平、范镇对苏轼的入狱也不可能袖手旁观,当然“皆上书救之”。张方平的奏疏写得很深刻,申明了一项来自历史与传统的言论保护原则:
自夫子删诗,取诸讽刺,以为言之者足以戒。故诗人之作,其甚者以至指斥当世之事,语涉谤黩不恭,亦未闻见收而下狱也。……今轼但以文辞为罪,非大过恶,臣恐付之狴牢,罪有不测。惟陛下圣度,免其禁系,以全始终之赐,虽重加谴谪,敢不甘心!
张方平年岁已高,赋闲于应天府南京,便委托应天府递送奏疏,但“府官不敢受”,又叫儿子张恕“持至登闻鼓院投进”,但张恕“素愚懦,徘徊不敢投” ,因而这份奏疏未送达神宗手里。其后苏轼出狱,见到张方平奏疏副本,“吐舌色动久之。人问其故,东坡不答”。苏辙解释说:幸亏安道先生的奏札未能呈上去,否则只怕要激怒官家。
闻者追问原因。苏辙说:“东坡何罪,独以名太高,与朝廷争胜耳;今安道之疏乃云:其文学实天下之奇才也。独不激人主之怒乎?”
又有人问:“然则是时救东坡,宜为何说?”
苏辙说:“但言本朝未尝杀士大夫,今乃开端,则是杀士大夫自陛下始,而后世子孙因而杀贤士大夫,必援陛下以为例。神宗好名而畏议,疑可以止之。”
苏辙当然更是不遗余力地拯救兄长。他给神宗上书,说愿意纳还官职替苏轼赎罪:“臣欲乞纳在身官,以赎兄轼,非敢望末减其罪,但得免下狱死为幸。兄轼所犯,若显有文字,必不敢拒抗不承,以重得罪。若蒙陛下哀怜,赦其万死,使得出于牢狱,则死而复生,宜何以报!臣愿与兄轼,洗心改过,粉骨报效,惟陛下所使,死而后已。” 但神宗似乎没有理他。这无疑加深了苏辙的忧惧,一直以为神宗可能要杀苏轼,直至兄长出狱,仍心有余悸。
我总觉得苏轼、苏辙兄弟虚惊一场,有些过虑了。我们看神宗皇帝与臣僚的对话,便知道宋神宗并无诛杀苏轼之心,苏轼有惊无险,死不了。
就算神宗起了杀心,恐怕也不敢真杀了苏轼,因为宋朝君主的权力受到一项宪制性的约束,那就是太祖皇帝传下来的一份秘密誓约:赵氏子孙不得诛杀言事的士大夫。
相传这份誓约勒刻在一块石碑上,石碑立于太庙寝殿之夹室内,平日里“用销金黄幔蔽之,门钥封闭甚严”,谁也不知道上面的碑文是什么。惟新君嗣位,入太庙拜谒祖宗神位之后,要入夹室,揭开黄幔,恭读誓词。北宋末靖康之变,太庙“门皆洞开,人得纵观”,才看到誓碑真容,上面勒刻誓词三行:
一云: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内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
一云: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
一云: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有人怀疑“誓碑”为南宋文人所捏造,毕竟北宋的史料从未提到“誓碑”。不过,即使“誓碑”存疑,但“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的“誓约”,却是存在无疑的。最有力的证据来自宋臣曹勋的自述。靖康末年,徽宗、钦宗两帝被金人所掳,曹勋随二帝北狩,受徽宗嘱托国事。不久曹勋逃归南方,向高宗进了一道札子,里面提到:“(宋徽宗)又语臣曰:归可奏上,艺祖有约,藏于太庙,誓不诛大臣、言官,违者不祥。故七祖相袭,未尝辄易。每念靖康年中诛罚为甚,今日之祸,虽不止此,然要当知而戒焉。”
这份誓约,与其说是太祖遗诏,不如说是宋朝皇室与上天之间的立约,只有从立约的视角来看誓约,我们才能更准确把握这份文件的意义——赵宋的君主如果违背誓约,则“天必殛之”。在“天”受到人间敬畏的时代,这样的誓约具有比一般遗诏更大的约束力,只不过今天已受过理性启蒙的人难以想象古人对于“天”的敬畏。
苏轼不知道有这么一份誓约,神宗却是知道的。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本文节选自吴钩《宋神宗与王安石:变法时代》一书。有兴趣的朋友可点下面链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