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宋王朝与明王朝(特别是明前期)对待海外贸易的态度是截然相反的。
在宋朝,整个海岸线,北至胶州湾,中经杭州湾和福州、漳州、泉州金三角,南至广州湾,再到琼州海峡,都对外开放,与西洋南洋诸国发展商贸。宋政府欢迎海外蕃商前来大宋做生意,也鼓励宋朝海商扬帆出海到海外经商。为管理海外贸易,宋政府在沿海大港口设“市舶司”(相当于海关),在小一些的港口设二级机构“市舶务”,负责管理外贸市场秩序和抽税。市舶司每年从海上贸易中抽税近二百万贯(明代在“隆庆开关”后,海关抽解每年不过区区几万两银),进出口总额约为二千万贯。
而建立明王朝的朱元璋,却对市舶之利毫无兴趣。从明初至隆庆元年(1567),这200年间,明朝施行的海外贸易制度绕不过两个关键词:“海禁”与“贡舶”。“海禁”针对的是中国海商,至迟在洪武四年(1371),明王朝已经实施海禁:“仍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 ;“贡舶”则针对来华贸易的蕃船。按明制,“凡外夷贡者,皆设市舶司领之,许带他物,官设牙行,与民贸易,谓之互市。是有贡舶即有互市,非入贡即不许其互市矣” 。市舶必须在朝贡的架构下进行,故称“贡舶”。
明王朝厉行海禁,理由之一就是阻隔海盗。确实,开放海上贸易,难免会伴随着海盗兴起。怎么对付海盗,明王朝的思路就是禁绝民间海上贸易,片板不许下洋,多么直接了当,干脆利落,一了百了。
宋政府的思路呢?在广州、泉州等港口的海面上布置寨兵,保护海上贸易与商人安全,打击海盗。这应该是世界上最早的保护商贸的海上护卫队吧。比如广东近海的溽洲岛便有寨兵哨望、守卫,商船每次行驶到溽洲岛附近的海域,“则相庆贺”。为什么?因为这意味着安全了,这时候,“寨兵有酒肉之馈,并防护赴广州”。
我们忍不住要问:宋明为何会有这样的差异?
这恐怕并不是因为宋朝皇帝与士大夫集团的见识更高明,眼光更高远,看到了近代海洋国家兴起的历史大势;而是因为,宋朝的政税离不开包括市舶抽解在内的工商税,且政府的运转高度依赖金钱与市场,只有积极鼓励海外贸易及工商业发展,政府才能收到更多的税收,才能维持国家的运转。
而明王朝的财税基础是农业税+劳役,政府的运转并不依赖市场,没有外贸抽税也无关紧要,如果像宋朝那样成立海上护卫队,朝廷也没有财力养兵,因此,不如一禁了之,省事。
财税制度是一个王朝如何运行、历史如何向近代演进的底层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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