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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降息、存量房贷利率统一下调后,房贷市场将再迎重大利好!
就在今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将从明天(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财联社电报截图
以中国银行为例,客户可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但同一笔贷款存续期内客户仅可申请调整1次。
调整后的重定价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取消一年调整一次的限制。
中国银行公告截图
这也意味着中国人民银行一个月前发布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要求,即将正式落地。
中国人民银行截图
事实上,浮动利率的方式下,我们的房贷利率高低是LPR和浮动基点(BP)这两个变量决定的。
而此次存量房贷降低是统一调整为LPR-30BP,也就是说降的是基点,而非LPR。
第二次调整,即LPR下调的时间要根据贷款合同上签订的“重新定价日”。这也就导致,大家的利率降得不一样。
从目前看,利率持续下行是大趋势,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越早享受低利率。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这也意味着:
如果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下行,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就可能更早地享受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带来的优惠;
如果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上涨,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保持为一年,自己的房贷利率跟随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涨就可能会更晚一些。
另外,根据公告,对于以浮动利率,也就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当它的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为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加权平均利率减去对应季度五年期以上LPR均值。如果所在地区有个人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则最终加点值不能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
附: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客户关注问题解答
答:浮动利率房贷客户可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选择按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重定价。贷款发放后,重定价周期在贷款合同期内仅能调整一次。重定价周期调整将于调整当日生效。
我行将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受理,具体时间会及时周知。为便利您的操作,届时您可登录农行“手机银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办理。需要说明的是,在利率下行阶段,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能越早享受低利率,但在利率上行阶段,借款人也会越早承受高利率。
答:调整重定价周期后,重定价日可延用原贷款合同中的日期。原贷款合同约定为对月对日的,重定价日为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相对应月份的借款发放日对日,如重定价周期内无借款发放日对日,则该周期重定价日为相应月份的最后一天。原贷款合同约定为1月1日的,重定价日为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相对应月份的1日,您也可以选择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相对应月份的借款发放日对日为重定价日。
例如:
小李原房贷重定价周期为12个月、重定价日为11月8日。2024年12月5日申请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则调整后的重定价日为2月8日、5月8日、8月8日、11月8日。
小王原房贷重定价周期为12个月、重定价日为3月31日。2024年12月10日申请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6个月,则调整后的重定价日为3月31日、9月30日。
小张原房贷重定价周期为12个月、重定价日为每年的1月1日,借款发放日为11月25日。2024年12月9日申请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则调整后的重定价日为1月1日、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如小张选择将重定价日约定为借款发放日对日,则调整后的重定价日为2月25日、5月25日、8月25日、11月25日。
答:自2024年11月1日起,凡是符合人行《公告》和我行《完善定价机制公告》要求的存量房贷客户,可通过农行手机银行或向贷款经办行提出利率加点幅度调整申请,符合条件的,我行将及时予以调整。为便利您的操作,您可登录农行“手机银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利率调整申请”办理。
答:当浮动利率房贷客户的利率加点幅度与最新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幅度偏离高于30BP时,可向我行提出利率加点幅度调整申请。重新约定的加点幅度不低于最新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幅度+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主要为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具体加点值根据市场供需、客户风险溢价、担保变化等因素确定。
答: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幅度=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该利率对应季度内各月5年期以上LPR的算数平均值。
答:您可通过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利率政策栏目,查询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
答:利率加点幅度调整将于调整当日生效,生效日起按照新的利率加点幅度执行。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之前的房贷利息不作调整。
答:自2024年11月1日起,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可通过农行手机银行或贷款经办行提出转换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利率定价转换之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贷款基准利率。推荐您通过农行“手机银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自助办理。
答:我行将在手机银行、贷款经办行、95599、营业网点等渠道提供利率加点幅度调整、重定价周期调整、利率定价转换结果查询等服务,您可于调整生效日起进行查询。为便利操作,您可登录农行“手机银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调整历史”自助查询。
答:在为客户办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