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旭亮
任战敏
2023年,在春意盎然的3月份,河南平顶山的一个宁静村庄里,村民王敏敏(化名)的生活因一纸征收通知而泛起了波澜。她的祖屋,这座承载着家族几代人记忆与情感的老宅,赫然被自然资源部及当地县行政机关列入了城市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征收范围之内。然而,面对即将到来的变迁,王敏敏的心中却充满了忧虑与不甘,因为征收补偿方案的出台,似乎并未充分考虑到她的实际利益与长远生计,补偿金额之低,让她难以接受。
于是,王敏敏开始积极寻求与县行政机关的沟通,希望能够就安置补偿事宜达成共识。然而,多次的协商与谈判,依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县行政机关也未在补偿方案上有所调整。
时间转眼来到了2023年的盛夏,王敏敏的耐心与希望几乎被耗尽。但她没有放弃,而是决定采取更加坚决的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年7月,她准备了一份要求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的正式申请,通过邮政的方式,寄往了县行政机关。然而,这份承载诉求的信件,却如同石沉大海,未能激起任何波澜。县行政机关在接收到申请后,并未给予处理,让王敏敏再次感受到了深深的无助。
面对这样的困境,王敏敏没有选择退缩。她决定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经过多方打听,她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郭昊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在接到王敏敏的委托后,迅速投入到了案件的准备工作中。律师不仅详细了解了案件的背景与经过,还深入调查了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在充分掌握了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的基础上,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与方案。
▶ 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指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住房的财产权益。县行政机关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程序,全程不发布任何征地相关信息,拒绝与被征收人协商征收补偿标准,拒绝听取被征收人关于征地的意见,严重违反行政公开原则。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行政机关在收到王敏敏向其邮寄的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处理,其行为已构成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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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毛梦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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