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澳经贸协定中的印度农产品关税减让例外安排研究
1 引言
印度和澳大利亚在全球农业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两国的一些农产品是世界农业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国在农业领域的有关举措会对国际市场产生影响,需要予以关注。印度和澳大利亚于2011年启动了两国间关于经济合作和贸易协定的谈判,然而,因印度和澳大利亚涉及农业与服务业等领域的分歧而陷入旷日持久的争执,双方于2016年暂停了谈判。转机出现在2020年6月,时任澳大利亚总理斯科特·莫里森(Scott Morrison)和印度总理纳伦德拉·莫迪(Narendra Modi)把印澳战略伙伴关系(Bilateral Strategic Partnership)上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Comprehensive Strategic Partnership),随即提议重启双边经贸协定的谈判。双方最终于2022年4月2日签署了《印度澳大利亚经济合作和贸易协定》[IndiaAustralia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Trade Agreement(ECTA),以下简称印澳经贸协定],这一协定涵盖了印澳双边经济和商业关系各领域的合作,其中包括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服务贸易等重要领域。该协定虽然对澳大利亚90%价值的产品提供了零关税准入,但印度认为很重要的农产品仍然被纳入关税减让的完全例外清单,得到严格保护。经两国机构核准后,2022年12月29日印澳经贸协定正式生效。相关信息显示,印澳又在推进以经贸协定为基础的全面经济合作协定(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在已签订的印澳经贸协定中,印度为保护部分农产品市场,对其关税减让作了例外安排。现就印度在印澳经贸协定中着重保护农业的逻辑进行梳理,这在当下全球农产品市场震荡、出现粮食危机阴霾的背景下,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已有研究为后续探索提供了有利基础,且相应研究仍有拓展的空间。第一,既有文献在研究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农产品例外安排时,主要关注拉丁美洲地区国家以及日本、中国等经济体,对于印度在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农产品例外安排关注较少,学界更多关注印度的农业自由化改革,以及双边、多边对外贸易对其农业部门的影响。同时国内关于印度农业的专门研究主要集中于其农业改革、农业支持政策、中印农业合作等方面,而聚焦印度农业保护新发展的研究尚不充分,同时缺乏关于印度对外自贸协定中农产品关税减让例外安排的关注。第二,既有文献在研究自贸协定中关税减让例外安排的动机时,主要强调政治与经济层面的影响,即政府需要考虑特殊利益集团和普通选民利益,同时需要避免相关行业受到伙伴国进口产品的竞争,这些经典文献为研究提供了分析参考,但需要指出的是政府的贸易政策也会受到国家历史文化的影响,即若国家在历史上采取了保护主义政策,并且这些政策被认为是成功的,那么当前政府极易受到既有历史经验的影响,并有路径依赖,倾向于采取保护主义政策,印度便是如此。第三,学者在研究印澳合作时主要是对其各领域的合作进行全面研究,尚缺乏对印澳经贸协定这一重要双边文件的具体研究。由此,本文将聚焦印度在印澳经贸协定中对相关农产品的保护,深入阐释其行为背后的政治、经济与历史逻辑。通过这些探讨,可以更好地理解国家间贸易谈判和政策制定的复杂性,为研究自贸协定中关税减让例外安排和政治经济学提供具体案例。同时,也可为政策制定者提供有关如何平衡国内农业保护和国际自由贸易的经验教训,并为未来的贸易谈判提供镜鉴。
2 印澳农业贸易现状与谈判争议及印度农产品关税减让例外安排
印澳间的农业贸易体量还相对较小。此前印度和澳大利亚经贸谈判持续了十余年,其中农业相关问题是双方谈判的博弈焦点。随着印澳经贸协定签署,印度取消了部分农产品关税,但仍保住了一些敏感农产品的关税不被减免。
印度与澳大利亚的总体经贸合作已有一定规模。依据印度商业与工业部的数据,2022/2023财年印度对澳大利亚货物出口额达到69.51亿美元;同一财年印度从澳大利亚进口的货物总额为190.11亿美元。需要指出的是,农业贸易并不是两国贸易的主要支柱。如图1和图2所示,根据印度农业和加工食品出口发展局最新数据,2021年印度从澳大利亚进口农产品及相关产品贸易额为1.68亿美元,2022/2023财年印度出口澳大利亚农产品及相关产品贸易额为2.12亿美元。
就农产品的进出口而言,现有数据显示,2022/2023财年印度对澳大利亚出口的主要农产品有巴斯马蒂大米(5 612万美元)、其他食用制备品(3 295万美元)、其他植物汁液和提取物(1 537万美元)等;同财年印度从澳大利亚进口的主要农产品有各种短纤维长度的棉花(2.81亿美元)、去壳干扁豆(2.71亿美元)、含油脂的羊毛(9 195万美元)等。
农业是印澳谈判的关键考量因素之一。印度与澳大利亚早在2011年就启动了双边经贸协定的谈判。其间,印澳双方关于市场准入问题争执不下,主要涉及农业和服务业领域,谈判因此陷入僵局。进入印度的农业市场是澳大利亚开展谈判首要考虑的问题,而印度却立场坚定不愿让步。印度担心国内农业会受到严重冲击,须知印度国内有超过一半的就业岗位与农业关联,且农民又是政党选举的主要票源,这也是印度人民党不想开放该行业的根本原因。印度对与澳大利亚合作感兴趣的是该国服务业的便利自由化,特别重视印度商业人士的短期自由入境;然而,澳大利亚担忧因此会对本国劳动力市场造成影响,予以拒绝。随后,受到新冠疫情的冲击,加之两国要寻求对外贸易多元化,以及美国的推动,印度与澳大利亚于2020年6月声明要重启经贸协定的谈判,并于次年9月正式开展谈判。经过反复磋商和谈判,印澳两国最终于2022年签署了经贸协定。
2022年4月2日,印度和澳大利亚正式签署双边经贸协定。该协定涵盖印澳两国经济和商业关系的所有领域合作,包括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服务贸易、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贸易争端解决、自然人流动、电信、海关程序、医药产品等。
在印澳经贸协定中,印度也承诺要取消部分农产品关税,但对一些农产品仍坚持了一贯的严格保护。如表1所示,关税减让完全例外安排的农产品多达1 124个,占农产品总税目的60.95%。具体而言:第一,羊毛、羊肉等产品的关税立即降至零,鳄梨、洋葱、樱桃、去壳开心果、澳大利亚坚果、带壳腰果、蓝莓、覆盆子、黑莓和葡萄干等其他产品的关税将在未来几年内取消。第二,印度保护了若干农产品领域。印度将许多农产品列在关税减让的完全例外清单之中,主要包括牛奶和其他乳制品,以及鹰嘴豆、核桃、开心果、小麦、稻米、珍珠粟(bajra)、苹果、向日葵籽油、糖、饼肥(oil cake)等。除此之外,印度对以下农产品采取了非关税措施中的关税配额(TRQ)制度,提供了相应农产品的每年关税配额。例如,橙子和柑橘两者合计配额约15 101吨,进口当日适用最惠国税率的50%;棉花限定对于28毫米及以上的超长纤维品种,提供约56 217吨零关税的配额;扁豆限定每年配额为15万吨,进口当日适用最惠国税率的50%;梨限定每年约4 078吨的配额,进口当日适用最惠国关税的50%;去壳和带壳杏仁限定34 000吨年度配额,进口当日征收50%的最惠国关税。
3 印度对部分农产品关税例外安排的原因
印度执着于对其农业的保护,并在印澳经贸协定显著体现,究其原因有三:一是农业虽是印度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但与澳大利亚农业相比不具比较优势;二是印度政府需要考虑农民和相关农业集团的利益;三是印度传统的农业保护和自给自足的思想也起到了影响作用。
第一,农业在印度经济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且需要政府保护。农业是印度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农业及相关部门在总增加值中的份额2020/2021财年为20.2%、2021/2022财年为18.8%,印度国内54.6%的劳动力从事农业和相关行业活动。但同时印度农业比较脆弱,主要体现为小农经营模式、作物生产率和农业机械化水平低、气候因素对印度的农业生产有重大影响。一是多年来印度的农场数量有所增加,但耕种面积却有所下降。该国平均土地持有面积从1970—1971年的2.28公顷降至2015—2016年的1.08公顷,边际农(marginal farmer, 耕种1公顷以下土地)和小农(small farmer, 耕种1~2公顷土地)持地率合计占总持地率的86%。这种碎片化的土地占用结构使得农民几乎不可能进行灌井、滴灌、储存或批量投入的投资,由此,农用土地碎片化、零散化成为印度农业生产力低下、农业落后的主要原因之一。二是气候因素对印度的农业生产力产生重大影响。印度的农业生产严重依赖降雨及其空间分布,干旱、洪水和反常降雨等不利气候条件往往会扰乱总供应链;而随着气温上升以及极端天气条件发生率的增加,气候变化成为印度农业产出的主要威胁。三是土地碎片化制约了印度农业机械的使用,其农业机械化水平仅为40%,远低于其他发达经济体和金砖国家,如美国为95%、西欧为95%、俄罗斯为80%、巴西为75%。印度大部分农业作业仍由人工使用简单和传统的工具和器具(如木犁、镰刀等)进行,在耕作、播种、灌溉等农业活动中,很少或根本不使用机器,小农和边际农的情况尤其如此,这导致大量人力浪费和人均劳动力产出低下。印度的农作物生产力也远低于埃及、巴西、中国、马来西亚等新兴市场经济体。印度政府力图平衡社会各群体的需求,以维持社会稳定、增加政治支持为目标。这就使得印度农业领域受到较严格的监管,并且改革进展缓慢。第二,澳大利亚农业发达,相关农产品进入会对印度产生很强冲击。澳大利亚的农业领域以其专业化程度高、生产率高而闻名于世,该领域雇用了30多万人,是澳大利亚经济的最强支柱之一。澳大利亚约有一半的土地用于农业活动;农业是其经济中增长最快的领域之一,为澳大利亚的总增加值贡献了2.6%,约300亿美元。澳大利亚出口的主要商品是牛肉、小麦、乳制品、大麦、糖、葡萄酒、油菜籽、羊肉、鹰嘴豆、原棉、杏仁和橙子等。若澳大利亚将大量同类农产品投入印度市场,可能会给印度造成经济冲击,乃至阻碍印度相应产业的发展。如表2所示,根据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简称RCA指数)计算,就印度的关税减让完全例外清单中的大多数农产品而言,印度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都弱于澳大利亚。同时,再利用区域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egional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简称RRCA指数)计算,如表3所示,澳大利亚相关农产品出口印度市场则大多具有较强竞争优势。
具体而言,比如印度的乳业市场未对澳大利亚开放,便是担忧印度乳业会受到冲击。印度是世界牛奶生产和消费大国,其牛奶产量仅次于欧盟和美国。其乳制品方面的收入,则更是印度7 000万左右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在印度农业领域中,乳业产出占比最大,因此其也是印度农业发展的最重要支柱。在种种因素影响下,一直以来,印度政府都极其重视其国内的乳业发展。然而,印度乳业又具有效率低下、分散、规模小等特点,历来依靠着政府的贸易政策庇护。而作为世界市场上的乳业强国,澳大利亚在世界乳制品贸易排行榜上常年位居第四,约占全球市场份额的6%,且在其总产量中,有超过1/3的产品用于出口;澳大利亚乳制品行业相对成熟,产业化程度高,产品质量稳定且品质有保证。因此,如允许澳大利亚乳制品进入印度市场,那么印度本土商人将会丧失大量乳制品市场份额,并导致牛奶的价格下降,而这又将会在印度农村地区造成大规模的失业。再如,豆类是印度素食的主要蛋白质来源,印度也是世界上最主要的豆类生产国、消费国之一,尤其是印度为全球鹰嘴豆的最大生产国。由于该国生产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印度成为豆类的主要进口国。印度对豆类的需求可能会在2025年增加到3 200万~3 700万吨,到2035年可能达到4 000万~4 600万吨。而印度设定了到2025年生产2 800万吨豆类的目标,因此该国还需要进口大量豆类产品。而澳大利亚是全球鹰嘴豆的第二大生产国和第一大出口国,也是印度豆类进口的主要来源国之一;澳大利亚每年向印度出口豆类(鹰嘴豆、扁豆、干豌豆)价值超过3亿美元。然而为保护本土鹰嘴豆发展不受冲击,印度并未对澳大利亚放开相应市场,甚至在2017年世界农产品价格下跌后,印度仍坚持对鹰嘴豆进口征收一度达到70%的高额关税。由此观之,需要政府保护的印度农业在与发达的澳大利亚农业竞争时不具比较优势。
印度政府在印澳经贸协定中保护农业也是出于选举政治的考量。第一,政府需考虑印度农民群体的政治影响力。根据人口普查,印度农村人口为8.33亿人,占总人口的近68%。农民是印度极其重要的选民群体,印度有9亿合格选民,有8亿人依赖农业。而且印度农民会借助协会和工会通过街头政治活动对印度政府政策制定施加影响。因此,出于政治选举的需要,印度政府在制定与农业相关政策时,就必须顾及农民的意愿。如印度中央政府于2020年9月通过三项关于农业的新法,希望“松绑”农产品的市场监管,但新法的推出激起农民的广泛抗议,且抗议活动持续一年之久,严重影响首都新德里等地的正常秩序。迫于压力,印度总理莫迪在2021年11月宣布废除对这三项农业法案的改革。由此可以看出,农民事关印度执政党的政治地位稳定。在对外自贸协定谈判时,尤其是与澳大利亚这样在世界农业市场占据优势的国家进行贸易谈判时,印度政府也需要顾及农业领域相关群体的利益。第二,政府需要考虑印度国内相关利益集团和部门的诉求。国民志愿服务团内部的劳动导向型分支机构一直反对印度与外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印度劳工联合会(Bharatiya Mazdoor Sang)和印度工会中心(Centre of Indian Trade Unions)等组织甚至于2016年成立了一个反自贸协定委员会,以呼吁政府停止所有自贸协定的谈判,并要求公开审核印度已签订的自贸协定。同样,印度的一些农业利益集团也反对自由贸易。如印度最大的乳制品制造商阿牟尔(Amul)公司曾明确反对将乳业纳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或与澳大利亚、欧盟、美国和新西兰等的任一自贸协定谈判中。印度国家乳制品发展委员会(Nation Dairy Development Board)及其相关部门也主张,印度要在自贸谈判中排除一些乳制品门类,以保护本土乳制品产业的利益。由此,推动了印度政府对相关农产品的保护。
第一,经济保护与农业扶持的历史传统。1947年印度独立后,印度国民大会党作为执政党主要追求经济自立,国家建立混合经济运行机制,并按照当时的苏联经济模式制定了五年计划。同时,该党的领导人都寻求经济独立,以支持政治独立,而他们的行为与思维源于一种理论,即对新兴产业的保护最终将使印度成为一个强大的、有竞争力的工业大国。由此,工业许可证被用来严格监管所有生产,对新许可证产品构成竞争的进口产品被禁止,或经常被征收超过100%的高税率。英国殖民时期的印度农业主要服务于殖民者的需要,因此,独立后的印度农业十分脆弱,加之印巴分治时,主要粮食产区划归巴基斯坦;时任印度总理尼赫鲁为保护农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农业支持政策,如施行粮食的配售制,即政府通过稳定粮价以及用合理价格分配粮食,达到严控粮食购销、抑制农产品价格上涨,从而实现控制总体物价水平;此外,为使进口粮价能够与印度国内的消费水平对接,印度政府推行粮食价格补贴政策,等等。可以看出,尼赫鲁时期就开始对总体经济发展与具体农业发展进行严格管控与规划。这一历史传统一直沿袭,此后印度历任政府也对农业发展进行强政府的干预和保护。到了莫迪时期,农业支持和保护的历史传统也得到了延续,莫迪政府相继出台了农作物保险计划(Pradhan Mantri Fasal Bima Yojana)、农民收入保障计划(Pradhan Mantri Annadata Aay Sanrakshan Abhiyan)和农民贡献基金(Pradhan Mantri Kisan Samman Nidhi)等政策,以保障农民收入;并且,在世界农产品市场发生波动时,通过关税等手段保护本土产业不受国外供应商的冲击。
第二,印度人民党的自给自足思想。基于英国殖民者给印度经济造成的严重破坏,甘地等印度民族主义代表人物在争取民族独立解放的斗争中强调要印度本土产品不要英国商品,由此,印度经济民族主义的标志——司瓦德西(Swadeshi,意为自给自足)运动得以开展,这一思想也对印度国际贸易理念产生了深远影响。而作为印度人民党哲学理念的奠基人之一丹达亚尔·乌帕德亚雅(Deendayal Upadhyaya)也认为,发展以人为中心的本土经济模式对印度而言十分重要,他反对西方的工业政策,并反对个人主义、消费主义和自由主义,这些理念指导了早期的国民志愿服务团和印度人民党的前身印度人民同盟(Bharatiya Jana Sangh);后来印度人民党秉承甘地社会主义和司瓦德西理念,其中前者重视自给自足、各有分工的小生产者传统,后者则强调自给自足、购买国货,并进一步提出国内资本、企业家、农民和工人是印度发展的主要推动者,而外国资本的作用有限,反对外国资本和跨国公司无限制进入高科技领域之外的产业。及至莫迪任期内,2019年10月,国民志愿服务团领导人莫汉·巴格瓦特(Mohan Bhagwat)公开表示,只有那些有能力自给自足、保证本国人民就业并能维护自身安全的国家方能建立并扩大国际贸易关系,这表明当今的国民志愿服务团仍然强调自给自足,而其经济分支机构司瓦德西觉醒阵线(Swadeshi Jagran Manch)一直坚持该理念。该组织坚决反对“经济帝国主义”的全球化、自由贸易和市场开放政策,也曾反对印美贸易协议、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和RCEP谈判。由此,莫迪政府提出的“印度制造”和“自给印度”等概念也承继了自给自足的思想。2020年5月,莫迪政府推出了20万亿卢比规模的“一揽子”计划,该计划被称为印度自力更生计划(Atmanirbhar Bharat Abhiyan),旨在促进印度的本土产业发展。同时在农业领域,莫迪也认为,印度不仅需要在水稻和小麦生产实现自给自足,还需要让其他作物也实现自给自足。综上,印度政府的农业保护行为也受到经济保护传统和自给自足思想的影响。
4 印澳农业贸易展望及印度农业保护趋势
在印澳两国的进一步贸易谈判中,印度对减免农业关税的态度很关键,但可以肯定的是,印澳在农业技术服务和投资方面的合作会增强。此外,在与其他国家的自贸谈判中,印度也会试图保护本国农业,使得其重要农产品的关税不被减免。
4.1 印澳农业贸易展望
第一,印度不会在敏感农产品的关税减免上作进一步让步。在已达成的印澳经贸协定中,印度已对澳大利亚90%价值的产品提供了零关税准入,在农产品中,羊毛、羊肉等产品的关税立即降至零,鳄梨、洋葱、樱桃等其他产品的关税将逐渐取消;同时,印度也将牛奶和其他乳制品、鹰嘴豆、核桃等农产品列在关税减让的完全例外清单中。在2022年12月29日印澳经贸协定正式生效后,印澳两国在试图推进以经贸协定为基础的全面经济合作协定,但基于前述因素的作用,印度政府不会考虑在印澳经贸协定的基础上对澳大利亚农产品进口税率作更多的减免。当然,未来随着印度人口的继续增长、人民收入增加、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年轻化和核心家庭的出现,加之人们更加强调健康与营养,印度民众对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需求也在迅速增加;若是自身产量持续难以满足本国消费量,印度可能会在关税税率问题上适当让步以获得一定量农产品以满足其国内消费,但诸如乳制品等敏感且脆弱的行业,印度仍将会对其进行强力维护。
第二,印澳农业贸易将会在技术服务贸易与投资方面得到加强。一是在技术服务贸易方面,澳大利亚可为印度的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澳大利亚的农业领域以其高生产率、先进技术、创新和高质量的产品而闻名。澳大利亚在农业研究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其在农业服务、土地和水资源管理等方面拥有专业知识,可以为印度提供农业科学专业帮助;印度需要现代农业技术以提高生产率。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印度的作物单位面积产量总体较低。造成印度农业生产力低下的原因有土壤肥力下降、粮食分配系统效率低下、缺乏有效的储存和运输手段等。因此,印澳两国可在这一领域达成合作。二是在投资吸引力方面,印度农业市场广阔、前景较好,而澳大利亚具有区位和基础设施优势,并与多个国家签订自贸协定,印澳两国的农业禀赋将吸引彼此的投资者。印度是世界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国与消费国,且是世界拖拉机、收割机和耕作机等农业设备的最大制造国之一,其农业及相关产业市场庞大,并且随着其人口的迅速增长与经济发展,发展空间很大。印度政府正努力使该国的农业成为投资的新领域,允许畜牧业、水产养殖、种子开发与生产、与农业和相关行业的服务等农业活动的100%外商直接投资。印度庞大的农业及相关产业市场可能吸引澳大利亚的一些投资;同样,澳大利亚农业也会吸引一些印度投资者。澳大利亚具有丰富多样的农产品,同时接近亚洲这一迅速增长的市场,这都有利于该国的农业发展。而且澳大利亚与多个国家签订了自贸协定,这使得其向中国、美国、韩国等国出口农产品变得更便捷。此外,澳大利亚还拥有畅通的货运网络,可确保其国内国际的物流服务通达顺畅,这使得印度在澳大利亚农业领域的投资也有利可图。印度公司还可以投资澳大利亚的主要出口农产品,以满足全球和印度市场。
4.2 印度在其他自贸谈判中保护农业的趋势
除了澳大利亚以外,印度还在与多个经济体进行自贸协定的谈判。譬如,在时隔近9年之后,印度和欧盟重启了自贸协定谈判。除了自贸协定谈判,印度和欧盟还将讨论一项独立的投资保护协议和一项地理标志协议。2022年4月,印度和欧盟成立了高级别贸易和技术委员会;第一轮谈判于2022年6月举行,双方讨论主要集中在与农业市场准入、数字贸易、知识产权、环境和可持续性等有关的问题上。印度和欧盟希望在2024年的下一个选举周期之前完成自贸协定谈判。再譬如,2022年1月13日,时任英国国际贸易大臣安妮玛丽·特里维廉(AnneMarie Trevelyan)访问印度,由此,印英自贸协定谈判正式启动。印英自贸协定谈判的重要问题包括酒类、汽车、知识产权和专业人士等的市场准入。此外,印度已经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完成自贸协定谈判,并签署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该协定于2022年5月1日生效;同时,印度也在与加拿大、以色列、阿曼、海湾合作委员会、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等国家和组织进行贸易协定谈判。
从印度与各方谈判的焦点来看,均包括印度农业市场准入问题,即各个国家和组织都希望在自贸协定谈判中,能够获得印度农业关税减免。与此同时,出于对相关农业领域的维护,印度在与各方谈判中竭力保护农业领域。这既是印度农业领域与各经济体相比不具比较优势的表征,也是受到了政治与历史传统的影响。印度在与相关经济体谈判时,将会就农业准入问题展开激烈博弈;若最终能互相妥协,自贸协定才得以签署。可以肯定的是,印度将继续保护其乳制品等敏感农业门类,并将相关农产品列入关税减让的完全例外清单;而得以获得关税减免的农产品,也都是对印度国内相关市场难以造成冲击或是该国本身不生产的品类。这一点不仅可以从印澳经贸协定中得到证明,而且由已达成的印度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也可以得到佐证,乳制品、水果、蔬菜和坚果、谷类等1 157种商品仍在关税减让的完全例外清单中。
5 结论与启示
5.1 结论
印度和澳大利亚是世界农产品市场有影响的重要参与者,而在印澳两国达成的经贸协定中,莫迪政府试图寻求保护本土农业,以免遭受澳大利亚农产品的冲击,从而限定输入的农产品规模,尤其是对部分敏感农产品的关税进行例外安排。究其原因,是印度农业以小农经营模式为主,农业生产率和机械化程度较低;与此同时,农业又是印度重要的生产领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占比过半,而农民是选举重要的票源,加之受农业利益集团、农业保护传统和自给自足思想的影响,印度政府一直试图在对外贸易中保护其本土农产品。由于印度农业发展面临的问题是结构性的,很难在短期内进行较大调整,并且相关农业改革也会面临很大的阻力,出于维护执政地位,印度人民党仍会保持对相关农业产业的保护。在接下来的与英国、欧盟等的自贸谈判中,印度寻求保护其农业的立场不会发生大的变动。但需要指出的是,印度国内不同利益集团关于经济开放和保护的博弈仍十分激烈,加之当前全球经济格局尚处剧烈变动时期,逆全球化、贸易保护主义屡有上升之势,因此未来印度经济发展尤其是农业发展的举措和走向还需继续观察。
5.2 启示
通过研究印澳经贸协定中印度对农业保护的内在逻辑,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对中国农业发展和对外合作的启示。
第一,要处理好开放和发展的关系,既要融入世界,又要维护相应的产业基础和粮食安全。自贸协定中的市场准入例外安排是为了保护国家的关键或敏感产业等的利益。印度进行农产品关税例外安排时考虑了相应农产品在澳大利亚的生产与贸易情况。因此,中国在对外经贸交往中应当进行科学规划,尤其是当前面临全球粮食危机,要在积极推进全球农业贸易、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动能的同时,灵活运用市场准入例外安排,针对不同国家和产品采取不同的保护策略,以保障中国部分敏感农产品行业的发展,进而确保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的繁荣稳定。
第二,农业发展与对外贸易需要注意平衡国内广大农民和农业从业主体的利益。印度采取保护本土农民政策的原因是农民在印度是一个关键的选民群体,农民对政治有着重大影响力。而中国相关决策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应在确保农民的生计和经济稳定的同时,努力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农业对外贸易可能对农民、农业产业工人、农业企业等产生影响,国家应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发展,争取早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第三,近期与印度相关合作或投资应深思熟虑,尤其是涉及印度农产品和市场的相关方面。印度政府对农业领域一直保持着高度关注与强干预,使得中国在与印度进行农业贸易合作时,会面临着很多障碍。中国企业或许能在农业技术领域寻求合作,但宜在充分调研后再做决定,并制定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