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千文||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国际比较、中国特色与道路选择||《世界农业》2024年第10期

文摘   教育   2024-10-09 11:08   北京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国际比较、中国特色与道路选择

作者:芦千文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文章刊发:芦千文.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国际比较、中国特色与道路选择[J]. 世界农业, 2024(10):05-19.


1  引言

中国农业现代化已经进入锚定建设农业强国战略目标,以新质生产力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新阶段。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新阶段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关键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强调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以深化改革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需要坚持统分结合和家庭经营基础,围绕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型农业生产关系,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道路。农业经营体系是由主体构成、分工结构、要素配置、规模经营、产业衔接、收益分配、支持政策等构成的组织制度综合体,表现为农业经营主体结构及相互关系的组织制度体系。农村改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沿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本方向,探索形成了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然而,完善农业经营体系仍然面临小农户分散化、粗放式、兼业型生产方式弊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不高、引领带动能力不强,保障粮食安全与农民持续增收目标冲突,提高产业效率效益与发挥多元功能价值的突出矛盾。同时,还要通过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探索构建新型生产关系,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形成农业强国中国特色与共同特征的内在联系。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结合国内外农业经营体系实践探索的经验教训,研究能够彰显中国特色制度优势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创新路径。这对于深化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理论,形成农业现代化的中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经营体系是理论研究和政策讨论“三农”的热点、焦点。不同时期的研究讨论一直聚焦农业经营主体的结构特征和组织方式,如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单一主体或内容的动态特征和发展路径。党的十八大提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后,学界以阐释内涵、分析问题、经验借鉴、解读政策等为视角,研究推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理论认识和实践创新。一是内涵辨析。有学者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组织(主体)体系、制度体系和网络体系的集合体,核心内容是农业规模化经营体系,把农业共营制、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看作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有学者介绍了日本、德国、美国等国外农业经营体系的动态特征和实践经验。二是制度特征。有学者认为,中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呈现出主体多元、融合发展、利益共享的内生制度特征,表现出分层化、规模化、专业化、协同化、企业化和规范化的发展取向。三是瓶颈症结。除了规模小、实力弱、层次低的共性认识外,有学者认为中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存在主体扶持机制不顺、土地流转制度性障碍、社会化服务滞后、组织化程度偏低等问题,导致难以实现资源利用和科技应用效益,影响了农业产业链转型升级。有学者注意到地方实践中出现的追求土地流转率、大规模经营主体过度资本化等问题。四是思路建议。学界已经形成从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及组织化产业化机制创新等方面协同推进的共识。如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链接高效的现代农业产业组织体系;处理好家庭经营和企业经营的关系,注重多类型规模经营与多元服务体系的相互协调,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

在中国式现代化总体框架下,开创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对农业经营体系的研究。一是现有研究多是从国别差异或主体视角研究国外农业经营体系,尚不能形成对小农户动态演变趋势和特征的理性认识,不利于科学认识中国特色农业经营体系的未来图景。二是现有研究对中国特色农业经营体系的历史逻辑、优势和趋势把握不够充分,不利于理性认识农业经营体系的中国特色制度特征。三是现有研究对农业承载老弱劳动力的社会意义认识不到位,忽视小农户全面发展诉求和农业的社会保障功能,不利于在化解小农户与大农业的矛盾中寻求解决方案。要开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必须立足中国小农户演变趋势和发展诉求,参照农业强国的经营体系动态特征,分析中国特色农业经营体系的形成过程、演变动态和制度特色,围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需要和重大任务,分析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议题及其挑战,进而研究提出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方向和思路。



2  农业强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共同特征

农业现代化的一般规律造就了农业强国经营体系“强”的共同特征为实现农业产业综合竞争优势,各农业强国探索了不同的主体结构、组织制度、要素配置、产业衔接和政策框架,以匹配明显差异的自然禀赋、资源要素、历史文化、发展基础等,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它们都表现为规模化经营、高效率作业、专业化协作、集约化投入、产业链运营、服务化支撑、政策性补偿,使结构动态呈现明显差异的农业经营体系,通过不同的组合方式形成了“强”的共同特征。各农业强国基本形成了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合作社和行业协会为纽带,以战略企业为引领,以多种多样产业组织为补充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2.1 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多元主体适度规模经营机制

农户家庭经营为主、多种规模主体共同发展是世界各国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结构。各国农业经营主体均包含小农户、家庭农场、农业公司、合作社,部分国家还有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场等。农业现代化进入中期阶段后,农业经营主体呈现规模化、法人化、公司化演变趋势,但农户家庭始终是最基本、最主要的农业生产单元。不同国家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差异明显(表1)。同等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对规模经营的要求相差不大,如同一型号配置的农机装备在不同国家要求的最优效率作业单元的规模基本一致。不同国家农业经营主体结构保持稳定在,而受技术进步和管理改进驱动的适度规模经营机制处于动态调整状态。日本形成了小规模自耕农和小型农业机械相互适应的规模经营机制,调剂使用家庭劳动力和农业机械,通过农协组织参与市场获取要素和销售产品。为普及大型机械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日本支持土地流转交易发展农业公司、集落营农、农事组合等,持续推动农业经营主体规模扩大,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合作社和公司企业等,为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要素和产品市场提供竞争性选择。欧洲农业强国是在中等规模家庭农场基础上,发展了农业生产服务市场,通过合作社、协会等产业组织参与农业产业链。美国等以大规模农场为主的农业强国,主要是在家庭雇工经营基础上发展公司农场,通过农机租赁市场和作业服务市场提高农机装备使用效率。美国的合作社和协会在家庭农场参与产业链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主要是大型工商企业占据了垄断竞争地位。数字农业、高端装备、生物技术的普及应用,对农业经营主体规模要求大幅提升,耕种、收获、运输、仓储、营销等原由农场完成的作业环节,转由通过购买服务完成。农业强国都出现了以专业服务市场替代合作化、组织化生产经营的新趋势,出现了服务衔接带动小规模生产者规模经营的新机制,推动了农业经营主体朝着大规模和小规模双重演化的新动向(表2)。

2.2 以专业分工为基础的要素集约投入市场配置机制

做到农业高质高效所需要的中间要素集约投入,必须以专业化分工为基本路径,发展农业全产业链要素市场体系。各农业强国都强调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能力,关键举措就是通过建设农业要素市场体系,培育专业化从业人员,健全服务体系和平台载体。一是培养了专职专业的农业从业人员。从农业从业人员占比来看,各农业强国农业过剩劳动力基本转移完毕(表1),现代农业基本不承担社会保障功能。它们均采取了职业农民和青年农民培养措施,建立了职业培训、认证、资格、职称等制度体系,对农业从业人员尤其是经营者提出了专业技能门槛要求。二是建立了要素齐备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现代农业服务业是农业强国的战略支撑力量。各农业强国都注重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建立了覆盖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特别是进入数智技术、生物技术驱动的农业现代化的新阶段,各农业强国都加紧布局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发挥其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和生产经营提质增效作用,为农业全产业链升级发展提供要素支撑。三是搭建了匹配交易的产业运营服务平台。为化解农业生产经营要素配置的组织交易成本,农业强国大都贴近农业产业链建设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作为提供匹配交易的载体,形成低成本高效益的要素集约配置机制。各农业强国发展的合作社、协会等产业组织,大都在产前产后发挥了平台支撑作用。同时,都以政府主导、合作共建或企业运营方式,建立了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或专业化产业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培训、交流、交易、会展、节庆、集贸等活动。如日本在市町村建立了提供农业生产作业服务匹配交易的服务中心。

2.3 以组织联结为基础的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共赢机制

农民充分参与、共享收益的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机制,解决了价值链在产业链不同环节的不平衡矛盾,是农业经营主体顺利实现产品增值、获得增值收益的关键,也使农业从业人员尤其是经营者获得了较高收入。各农业强国都注重以农业生产经营为核心推动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为凸显农业生产经营者在价值链中的地位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建立起保障农民收益的组织联结机制。为缓解农业支持保护的财政压力,各农业强国都推动生产补贴向收入支持和能力提升的政策转型。其中的重要举措是支持建立由经营主体主导参与的区域性或产业链一体化产业组织,承担部分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实施任务,也作为政策支持对象用以提高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业链中的话语权、增加农民在要素获取和产品销售中的收益。德国农场主均加入行业协会以获得所需技术、市场、信息服务以及扶持政策。二是建立起农民有效参与的产业融合机制。合作社和协会、联盟等行业组织广泛覆盖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强国的重要特征。合作社主要在产前产后发挥促进融合发展的产业衔接作用,建立起农业经营主体与产品要素市场的直接联系,甚至直接从事加工、流通和营销业务。合作社成员大都是规模经营主体,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和产业影响力,能够成为构建本土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的主导力量。如法国的农业合作社经营活动覆盖从生产到加工、销售各环节,其中不少发展成世界知名的大型企业集团;丹麦通过合作社的专业公司,将深加工、销售及售后环节结合起来,形成覆盖全程的产业链。协会和联盟以合作社为纽带,可以让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参与全产业链。三是建立起市场平等竞争的组织支撑机制。欧美农业强国通过行业组织构建了以合作社为主导的产业链一体化经营体,使得农业经营主体能够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欧美农业强国的合作社数量均不多且数量持续减少,但单体规模实力稳步增加。2020年美国有1 744个农业合作社,成员186.9万个;2015年欧盟有21 769个农业合作社,成员617.3万个。日本主要发挥农协系统的支撑作用,农副产品80%以上由农协销售、农业生产资料90%以上由农协提供。

2.4 以战略企业为支撑的产业安全保障机制

能够成为农业强国,还因为其拥有一批战略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并取得优势地位,为国内创造稳定有序的农业要素和产品市场环境,保障国家农业产业安全。战略企业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发挥了在国际市场获取农业生产要素、出口优势特色产品、科技创新及转化应用、产业链供应链运营等关键作用。农业强国都以战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或跨国产业链供应链治理,保持其在相应产业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各农业强国抢占了遗传育种、生物技术、数字农业、智能装备等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农业升级的先机,就是因为战略企业提前谋划未来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农业强国都在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的创新型战略企业。农业强国战略企业演变的共同趋势是,加快向现代农业服务商转型,建设企业自主掌控的农业大数据中心,打造线上平台与线下网络相结合的数智化技术、集约化农资、高端化装备、集成化信息服务平台,在全球范围内向农业生产环节渗透融合、扩大农业要素和产品市场份额。这是农业强国提高全球农业资源和市场影响力的重要途径。战略企业成为农业强国的战略工具,重要原因是这些企业通过现代产业组织网络,整合全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和价值链,形成了较强的区域性甚至全球性农业要素和产品市场的驾驭能力。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中国特色制度基础

农业经营体系遵循专业化分工的演变逻辑,受禀赋、历史、制度、文化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形塑出具有路径依赖的地域特征。中国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实践探索和改革推动,是以社会主义改造形成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和三级管理体制为基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建立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为基本经营制度,在推进渐进性城镇化和农民城乡流动过程中,根据阶段变化做出适应性调整和系统性改革,形成适应不同产业的多元、灵活、动态的经营主体及组织方式,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的制度内涵。要准确把握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中国特色制度特征,需要从主体结构的单一视角扩大到从业形态、要素配置、产业组织等多维视角,重新梳理分析演变历程、动态特征和制度特色。

3.1 中国农业经营体系的演变历程

新中国成立初期,经过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建立农民集体统一经营制度以来,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形成经历了三个演变阶段。

一是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探索创建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的农业经营体系。新中国成立后,为建立社会主义农业生产方式,以苏联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体制为参照,确定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路线。各地经过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的农业生产组织探索,通过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的农民所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根本性变革,实现了农户家庭分散经营向集体统一经营的转变。在建立计划经济体制过程中,还探索了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的统购统销体制,建立了农机、农技、供销、信用、管理等政府农业服务体系,把高级社变成计划管理下的农业生产单元。人民公社普遍建立起来后,调整了农业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结构,构建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及计划管理、统一分配的制度架构,形成了以人民公社为单元的农工商综合经营管理体制。围绕调动农村经济主体、农民个体或家庭的积极性,尝试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适应性调整,以解决激励失灵、管理低效问题。如分层赋予一定的经营管理和分配激励权限,实行经济核算、成本控制和盈亏管理,鼓励社队创办企业,保留部分庭院副业、集市贸易等。

二是农村改革启动后到21世纪初,确立和完善基本经营制度,探索立体式复合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一时期,确立了巩固农业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完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改革主线,在应对农户兼业分散经营的服务化、组织化、产业化实践探索中,形成了立体式复合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雏形。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立后,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围绕释放家庭承包经营潜力,健全双层经营体制的机制架构和配套制度。国家持续推进农业要素供给、生产组织和价格机制的市场化改革,推动家庭承包户的兼业化、多样化经营和种田能手、种养大户专业化经营的分化发展。服务化方面,逐步取消统购统销,明确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相互补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思路,发展农业服务户、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等多样化市场服务主体,让购买服务成为各类经营主体的主要要素配置方式。组织化方面,以实践中兴起的农民技术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为基础,支持发展农民自发和市场主导形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户在市场竞争中“抱团取暖”。农民专业合作社既能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也能兼营或专职从事农业生产服务,成为发挥合作与联合纽带作用的关键主体。产业化方面,以农村新经济联合体探索为基础,各地发展“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以订单、价格、农资、服务、技术等多重联结机制让农户参与产业链。服务化、组织化、产业化的交织融合创造了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的条件,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加快发展。

三是进入21世纪以来,以巩固和完善基本经营制度为主线,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新方向,不断丰富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强调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加快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围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地行政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公司等。但老弱农民流转土地经营权意愿低的客观现实(图1),让理论研究和政策制定都认识到小农户将贯穿中国农业现代化全程。党的十九大提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后,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改革导向和政策措施转向统筹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引领、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衔接带动、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组织多重联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要素赋能图12006—2023年全国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率的作用,推动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如明确以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为重点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台优先服务小农户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政策,推广灵活多样的农业生产托管模式;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小农户流转土地、接受服务、对接资源;建立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整合集成全区域、全产业、全链条要素资源,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这些举措提高了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对小农户的包容性,推动了灵活多样的适度规模经营,形成了促进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赋能效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际上是进一步明确了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继续健全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深化改革方向。

3.2 中国农业经营体系的演变动态

初步形成的中国特色农业经营体系,已经具备了农业强国经营体系的构成要件,且兼有不同类型农业强国的特点。而且,中国聚焦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改革探索,推动了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系统性重塑,呈现了多元主体共同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相互促进、多元产业衔接路径相互交融、多个领域战略企业迅速成长的动态特征。

一是不同环节多元主体共同发展。通过组织联结和服务衔接,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呈现组织化、网络化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改变了小农户被现代农业排斥的局面。小农户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来源,且在部分地区、部分产业已经形成了分工协作的新态势。全国农村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率处于较为稳定的态势(图1),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超过222万个、400万个,数量也处于较为稳定的状态。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超过107万个,具有农业服务专业户、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社等共同发展的动态特征。产前产后和产业链运营主体,也呈现农民合作社或联合社、工商企业以及行业组织、服务平台等多元主体共同发展的动态特征。

二是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相互促进。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政策导向下,由单环节、多环节、全程式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形成的服务规模经营路径,正成为与土地规模经营路径相互促进的适度规模经营新机制。这使不同地区的土地流转率差异很大(图2)。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经纪人或带头人等作为中间服务力量,组织小农户统一接受专业化服务,或以直接流转、入股合作、保底分红等方式,整合小农户细碎分散的土地再接受专业化服务,形成了土地流转与生产托管叠加的适度规模经营新模式。这为小农户提供了节本增效、规范生产和降低风险的经营方式选择,还通过集体统筹、合作经营规避了工商企业大规模流转土地的风险。服务规模经营与土地规模经营相互促进已经成为突破小农户分化发展制约,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机制。

三是多元产业衔接路径相互交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促进了农业产业化运营机制创新,提升了经营体系在组织、要素、区域等多个层面对产业融合的赋能作用。组织层面,中介组织在公司企业和经营主体之间建立的联结方式,初期以订单或购销的单一形式为主,现已丰富为订单、组织、利益、服务、就业、合作等多方面组合。粮油产业主要是通过专业化服务和组织化经营把小农户纳入产业链;经济作物和园艺水果等逐步走向公司企业或合作社主导的全产业链运营;畜禽养殖、设施农业等逐步走向规划建设集中或统一设施,由公司企业对接资源、整合服务,把经营主体变成生产车间。要素层面,各类区域性综合平台或专业化产业平台迅速兴起,推动要素由分散化供给和随意性配置转向集成化供给和集约化配置。这些服务平台多由公司企业、合作社或联合社运营,如以县域为单元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农业应急救灾中心、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特色产业运营服务平台、区域性农技服务中心等,还有很多涉农企业建设运营的数字农业服务平台。区域层面,组织联结机制和要素配置方式的深度融合,把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以及产业链利益主体,整合形成产业链或产业集群经营体系,推动了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在区域层面的系统创新,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业联盟或服务联盟、行业协会以及产业园、产业强镇、产业集群等的组织运营体系。

四是多个领域战略企业迅速成长。农垦、供销、粮食储备等系统,中粮集团、中化集团以及地方国有涉农企业,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经历多轮改革探索,正转型为农业要素和产品市场的骨干企业,并主动顺应农业现代化趋势,向农业生产经营环节延伸渗透,开展要素供应和专业服务业务。如供销系统、北大荒集团、中化集团等在全国以县域为单元布局建设服务平台,以农资销售和技术推广为核心发展多环节、全程式生产托管服务,部分地方的国有农场或涉农企业也在布局建设现代农业生产服务网络。在把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成农业现代化战略性产业的政策导向下,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企业、农业科技公司等投资创办的农业服务公司迅速发展起来。其中一些公司企业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集成农资和技术,形成高产高效集约绿色技术方案,建立起覆盖全国多个省份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或网络,如金丰公社、丰信农业等。这些服务企业覆盖百万亩、千万亩乃至过亿亩的服务对象,为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提供专业服务支撑,发挥稳产保供和提质增效的战略作用。在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环节,如土地流转、农机农资供应、电子商务、数字平台等,均有具有战略作用的企业成长起来。越来越多的涉农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在相应领域已经具有了战略企业作用,如中粮集团在农产品国际贸易领域、大北农集团在种质资源及育种技术领域,中化集团收购先正达后在农化领域也成为国际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3.3 中国农业经营体系的制度特色

各农业强国以互补性、匹配性的特色制度机制使具有同样构成要件的农业经营体系组合出国别特色。中国农业经营体系在演变过程中,围绕巩固和完善基本经营制度,化解适度规模经营、现代要素导入,发挥多重功能、保障小农户权益的制度性成本,不断建立健全促进农业现代化的互补性、匹配性制度机制,进而形成了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这个体系为解决小农户农业现代化难题提供了方案,也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构筑了制度成本,为新阶段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出了新任务。

一是基本经营制度框定了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演变的基本方向。基本经营制度是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制度内核。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创新的基本内容,包括坚持以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底线,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处理好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的辩证关系,赋予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新的时代内涵。土地集体所有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久且有保障的土地经营权益,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适度规模经营、要素配置机制和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制度空间。在农业生产环节,不管是以土地流转集中形成的合作经营、企业经营,还是以购买服务形成的多种规模经营形式,都不能改变土地承包关系,不能动摇农户家庭经营地位。未来,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仍是围绕释放家庭经营潜力展开,通过完善立体式复合型经营机制,弥补农户家庭在规模经营和产业体系中的缺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创新“统”的机制,增强在双层经营中的作用,成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载体,也成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国特色的重要内容。

二是农地保障功能决定了满足农民诉求机制设计的优先位置。农业经营体系的机制设计体现了农业多重功能的组合特征。中国亦工亦农、亦城亦乡的渐进式城镇化道路,是以农地兜底保障让农民在城乡自由流动、进退有据为支撑。其中的核心机制是赋予农业生计保障功能,让农业承载大量老弱劳动力,使农业农村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蓄水池、稳定器和驱动源。老弱劳动力在家务农、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农户家庭兼业的基本格局已经形成。农业劳动力持续转出背景下的农业经营主体老弱化,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现实基础。中国探索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始终顺应小农户的演变趋势和发展诉求,为小农户提供参与现代农业产业链的充足机会。其中化解规模经营、要素配置以及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制度成本的机制设计,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国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规模化流转土地的高租金、面向小农户服务的组织交易成本、解决小农户兼业化粗放经营的要素集成导入和集约配置成本、扶持小农户在现代农业创业就业成本、解决老弱农民生计就业成本,相互影响、相互替代,推动了组织化、产业化、服务化、专业化经营方式创新

三是组织单元过小决定了多元适度规模经营机制的动态调整。农业强国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处于稳定状态,演变态势明朗。中国农业经营体系尚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规模经营和产业组织的演变方向仍不明晰。从区域层面看,不同地区呈现了经营主体结构、服务市场构成、规模经营水平、适度规模路径的分化。这些不同组合方式形成了区域性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如四川崇州共营制、安徽淮南大托管以及不少省份出现的服务规模经营机制、产业链运营机制等。这些区域特色明显的经营体系仍处于动态演变状态,通过相互影响或受政策变化影响,不断更新组合形式。从历史纵向看,在小农户基础上形成的各种规模经营主体和组织方式的单体规模都明显偏小。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强国的规模经营主体相比仍属于小规模生产者,形成的区域性规模经营组织或产业链运营机制的辐射带动范围、产业影响能力十分有限。在数字技术、生物科技、智能装备等集成应用加快推动农业生产力跃升的背景下,适度规模经营要求的生产单元规模迅速提升,要素配置的空间范围要求也在迅速扩大,凸显了在更大规模层次上创新主体结构、要素配置和组织机制的必要性。未来中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仍会发生深刻变革,继续以多元化经营主体、多样式组织机制、多途径要素配置的组合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4  中国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议题和方向选择

进一步探索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新阶段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历史任务。未来一个时期,是农业从业人员结构变化、新型城镇化转型和城乡关系调整、农业产业升级和功能组合调整、国际农业竞争和产业治理机制变革的关键时期,要求农业经营体系的深化改革和实践探索前瞻性地应对新变化新挑战。要在巩固和完善基本经营制度的框架内,探索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区域性规模经营机制和产业运营机制创新的有效路径,持续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沿着凸显强的方向调整完善。

4.1 适应农业从业人员结构变化,调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战略

中国将一直保持着数量庞大的农业从业人员队伍,具有专业素质的经营管理和技能人才短缺成为常态,呈现总量持续减少、加速老龄化和城乡代际循环的动态特征,老人农业、后继无人的挑战日益凸显。这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战略从数量扩张、规模提升转向培育青年农民、职业农民、创业农民,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各地已经呈现明显的老人农业特点,返乡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以老年农民工为主,家庭农业从业人员面临后继乏人窘境。老人农业的突出特征是经营理念和生产方式回归传统,加剧小农户与大农业的发展矛盾。农户家庭的青年劳动力离农脱农,原本要接替老人成为农业从业人员的年轻一代,基本上转移进城或在非农产业创业就业,儿童和学龄青年随父母到城市生活或接受教育,能够返乡进入农业领域创业就业的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农户家庭处于渐进性退出农业过程,不再具备独立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能力和意愿。作为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的农户家庭,只有少部分举家从事农业,多数是留守的中老年成员从事农业,劳动力投入和中间投入品均依靠要素市场获取。多数农户家庭从独立从事转变为有限参与农业生产经营,或者作为劳动力、土地等要素的提供者。应对农业从业人员结构变化,一是正视和接纳老人农业的必然趋势,创造充足空间发挥老人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探索兼顾老人发展逻辑与现代农业经营方式的制度机制;二是应对家庭农业从业人员后继无人,改变单纯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传统策略,培养能够守在农业、回归农业、专注农业的青年农民、职业农民,把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和全要素、全产业、全链条融合发展机制纳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增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对高素质农民的吸附性;三是建立逐步替代农业家庭生产经营的合作经营、要素投入、专业服务等组织方式,为农户家庭及其农业从业人员的渐进性退出提供补偿性的要素投入服务。

4.2 适应人口资源分离格局变化,调整资源要素集约配置机制

农民在城乡两栖流动拉长了农业保障功能减弱的过程,加剧多个维度的农业资源权益与从业人员分离,要求把资源要素市场和集约投入机制作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的重要内容。在完全融入城市获得稳定的生计保障和心理上的身份归属前,很多农民要保留在农村的土地权益和务农权利,以缓解生计风险担忧。农村劳动力城乡配置和流动格局的阶段性变化,对农业资源的家庭承包经营、农业经营主体及经营方式产生深远影响。在以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镇化的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和生活条件改善带动青壮年返乡下乡创业就业,同时在城市创业就业的农民工加快融入城市,促使农业兜底保障功能逐步减弱,改变了农业资源集约利用基础。一是农业资源经营者中无农事经验的返乡农民迅速增多,而有农事经验的老年农民加快退出。返乡务农成为新增农业从业人员的主要来源,但农事经验的代际传承和积累被阻断,返乡重新务农或新进的农业从业人员缺少农事经验养成过程,造成农业资源的集约利用和精细管理不能有效维持。二是农业资源承包权益持有者与农业生产经营加速分离。农业资源权益的兜底保障功能和财产属性,在当前阶段诱发了畸高的资源整合利用和规模经营成本,如土地整治、流转租金和规模组织等。随着持有权益的非农业生产经营者迅速增多,退出资源权益的需求超过农业生产经营者对获得资源权益的需求,会导致农业资源的粗放经营、低效利用。农村新增人口中成为农业生产经营者而不具有土地承包权的越来越多,在局部地区甚至成为多数。三是农村空心化和村庄撤并增多加剧了农村人口与农业资源的空间分离。空心化村庄可以通过资源要素市场实现农业资源的规模化经营,但由于农业资源权益掌握在已经外出的人员中,要实现权属的稳妥转移和有序利用,会面临较高的组织成本和交易成本。所以,丘陵山区的耕地闲置撂荒和农业资源退化问题较为突出。

应对农业资源分布与从业人员分离,需要把农业资源的集约经营机制作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的重要内容。第一,不能盲目推动两栖流动农民和市民化群体退出农业资源权益,要建立健全专业化服务体系,支撑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形态竞争发展。第二,要顺应农业兜底保障功能逐步弱化的趋势,通过权益保障、产权交易、服务支撑等多种形式的生计保障替代措施,为农民在城乡工农之间的自由切换创造条件。尽快消除制度原因形成的城乡身份差距和生计保障差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调适资源权益与人口流动的错配矛盾,完善农业要素市场和规范交易体系,不断降低土地集中、资源整合和要素投入的制度成本。第三,注意土地集中和统一服务的历史演变关系,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分工和组织化协作,为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持续健康发育提供内生动力。第四,加紧谋划撤并村庄和消亡村庄的农业资源保护和利用方式,引入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探索农业资源的跨区域、跨群体交易机制以及农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产业融合机制。

4.3 适应现代化大农业发展需求,建立现代农业产业组织体系

发展现代化大农业要以满足城乡居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立足全域开发国土空间资源和生物资源,统筹米面油、肉蛋奶、果菜鱼、菌菇笋等生产供应,多途径开发食物来源,拓宽农业生产空间领域,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形成种养加一体、全产业融合、生产生活生态循环的现代农业大产业。要形成现代化大农业发展格局,农业经营体系还存在较为突出的不协调、不匹配矛盾,集中体现在小农户与大农业的发展矛盾、新型经营主体的整体层次较低和不同产业发育不均衡、土地规模经营与服务规模经营不匹配、专业化服务体系滞后以及跨产业的协同联动机制不健全等。不少地方探索的区域性农业经营体系,以适度规模经营和产业融合发展,集成化供给土地、服务、资金、市场等要素,具有了大农业经营机制的雏形。新质生产力与现代农业发展渗透融合,为农业家庭经营具有传统优势的农事经验积累、灵活相机决策、劳动组织监督实现专业化分工提供了解决方案。如数字技术、智能装备、实时监测、智慧决策等的技术集成,已经做到了农业生产过程的仿生模拟、动态监测、精准操作和信息追溯,为跨越农业家庭经营实现大规模生产的精准化管理创造了条件。这就需要在继续探索小农户和小微主体的基础上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经营体系,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的新型生产关系。一是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规律,特别是数字技术、智能装备对大范围要素配置和规模经营的要求,整合集成分散的服务主体和资源,建设支撑全区域、全产业、全链条的专业化服务体系,探索规模化服务中介机制、专业化服务组织机制、集成化服务导入机制、产业化服务融合机制、集约化服务赋能机制,促进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的加快落地和应用普及。二是以现代农业全产业、全要素、全链条运营机制创新,建设区域性要素资源配置平台、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创新多维度规模经营机制、多产业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大资源、大产业、大链条、大服务、大市场的现代化大农业发展格局。

4.4 适应农业强国竞争能力要求,培育战略引领型企业集团

支撑农业强国竞争优势的关键力量是在创新成果转化、要素集成供给、专业服务支撑和产业安全保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战略引领型企业。培育战略引领型企业是建设农业强国视野下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任务。目前,中国战略引领型涉农企业整体力量不足,发展机制尚不健全,制约了支撑国家农业竞争力的功能发挥。

一是忽视衔接带动农户家庭的适度规模经营机制创新。有不少进入农业生产经营的工商企业,包括国有涉农企业、供销系统企业,大规模连片流转土地直接经营,没有处理好雇工劳动、分配激励、村企共建、组织衔接等机制建设问题,出现成本失控、产量损失和经营亏损,甚至诱发企业破产跑路累积风险隐患。近年来,一些地方工商企业大规模流转土地直接经营造成产量下降,或通过行政力量动员村集体参与流转土地,拖欠租金累积村集体不良债务的现象仍在发生。这是工商企业误把资本和企业实力当作农业规模经营优势,盲目取代农业家庭经营造成的结果。

二是忽视衔接带动本地主体的要素供给和专业服务机制创新。大型农业要素供应和专业服务公司,以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建设为手段,整合提升区域农业要素和服务市场。但一些企业以垄断竞争方式排斥本地长期存在的农业服务户、个体工商户、农机手、经纪人等,扰乱了农业生产经营和要素市场秩序,受到了包括小农户在内的本地利益主体排斥。一些公司企业借助行政力量建设运营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只注重自身经营业务扩张不注重承担公益职能,忽视发挥对区域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发展的平台支撑作用,导致难以融入区域农业现代化进程。不少公司企业建设运营服务平台出现了条块分割和重复建设问题,如供销系统的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机部门的农事服务中心,两者功能雷同但缺乏统筹整合,加剧了农业服务市场的盲目竞争、垄断竞争。

三是忽视国内国外协作联动的产业安全治理机制创新。应对国际市场冲击干扰、维护农业产业安全,需要战略引领型企业在国内外协作联动。与农业强国的跨国涉农企业相比,中国在国外市场上发挥战略作用的涉农企业力量严重不足,尤其是农机研发制造、数字农业方案、生物技术创新、农化产品供应以及重要产区、通道结点的市场参与等。国内涉农企业“走出去”面临国内外的多方掣肘,缺乏国家在战略层面的明确支持。“走出去”的涉农企业主要还是单打独斗,缺乏统筹谋划和战略协同,与国内企业联动也明显不足。一些具有战略眼光的国内涉农企业在海外通过资本运作,并购重组了具有核心技术优势和全球竞争实力的国外企业,但缺乏整合融合管理团队和市场资源的有效办法,导致难以成为在国际市场的战略工具。如中化集团收购先正达集团后,主要在国内拓展业务并在种子、植保等领域取得领先地位,国外市场的业务拓展和影响力提升明显不如国内市场。

农业强国的涉农企业尤其是农化农机、农业科技、数字农业等专业公司,正在全球主要农产品产区拓展业务。因此,要立足打造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力量,把在国内外市场维护产业安全的战略引领型企业,纳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考虑。一方面,健全工商企业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风险防范机制,引导工商企业与小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共同发展,基于全产业链运营机制建立分工协作、组织衔接、服务联结、收益共享关系;另一方面,在深度参与全球粮食安全治理、国际农业贸易与技术合作过程中,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推动国内涉农企业“走出去”,打造中国在国际市场的战略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5  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践探索的思路建议

参照农业强国经营体系强的共同特征,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需要把视野从农业生产环节的主体培育和规模经营拓展到全产业链的融合发展机制,沿着巩固和完善基本经营制度主线,以构建匹配新质生产力的新型生产关系为导向,拓展完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区域性、综合型、开放式的现代农业服务支撑平台,化解各类经营主体与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矛盾,促进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和新型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形成骨干经营主体示范引领、小农户和老年农民有效参与、青年人才踊跃创新创业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要把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现代农业的兜底保障和产业发展功能,系统推动农业生产组织、适度规模、要素投入、产业衔接、收益分配、资源利用等制度机制变革,创新组织、利益、服务等多重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共同发展,完善以青年农民、职业农民为主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推动农业从业人员动态更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成长与农村人口城乡流动、农业资源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粮食安全等农业多重功能组合的动态匹配,形成现代农业生产方式以及先进技术、装备、模式等迅速普及的内生机制。

5.1 调整农业生产组织机制,创新统一经营实现形式

探索适应小农户多样化、分层化发展特点的衔接现代农业组织机制,按照适度规模经营要求对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再组织,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的必然要求。由于农业生产经营乃至全产业链不同环节要素的适度规模要求不同,追求小农户本身的组织化并不能实现各个环节要素的适度规模经营,反而容易出现集体行动困境和效益激励失灵。因此,要调整小农户组织化思路,把着力点放到农业生产经营环节要素的组织化上,以实现不同环节要素的专业化分工和组织化协同。具体推进策略是,全面加强土地、劳动力、农资、农机、农服、技术等要素市场建设,提高市场交易效率和规范交易水平,降低要素适度规模投入的成本风险;寻找真正能发挥组织化交易作用的主体和机制,切实提高规范发展水平和组织带动能力,因地制宜发挥农民合作社、中介服务者、平台型交易组织、政府服务机构等各类以本地常住居民为主的服务组织在要素组织化和生产组织中的作用;在老龄化空心化严重或市场服务力量缺乏的地区,更多借助村级组织、政府农业服务部门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传统服务组织力量。在农业现代化新阶段,村集体发挥统一经营职能重新具备了现实基础,不少地方已经以居间服务形式发挥了农业生产组织和要素组织的比较优势。未来,沿着以“统”的组织化规模化经营优势激发家庭经营传统优势的基本方向,逐步提高村级组织在农业生产组织和要素组织中的作用,探索新阶段新基础上集体统一经营实现形式,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居间服务、合作经营中的作用,逐步补齐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中“统”的短板。

5.2 提高各类主体发展质量,壮大青年骨干农民队伍

虽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已经相当可观,但普遍具有不规范发展问题。如一个主体拥有多重身份以便相机获取政策支持、参与市场竞争的情况较为普遍。这扰乱了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的自发生成秩序,抑制了它们的规范发展。必须改变重数量轻质量的传统培育路径,把着力点放到提高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的规范性及发展质量,实施专门的青年骨干农民培育行动,为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规范发展提供人力支撑。按照法人主体要求对各类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进行规范性改造,引导家庭农场、农业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在不同产业领域发挥比较优势,优先扶持本地小农户和从业人员成为家庭农场。对于适宜工商资本进入的农业产业领域,要积极支持本地公司企业规范参与,但要建立防止强行流转土地、防范规模经营风险的制度机制。按照实效性和带动力、组织力的基本要求,重新修订完善农民合作社基本原则和规范要求,切实发挥农民合作社的互助合作、要素集成、生产组织、规模经营作用。结合建设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升级改造各类农业服务主体,培育具有先进技术装备应用、现代生产要素导入、绿色生产方式普及等作用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作为吸纳青年农民创业就业的主要载体。在补齐产中环节服务主体发展短板的同时,积极培育产前产后服务主体,形成全产业链服务主体均衡发展的局面,把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打造成带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引领支撑农业现代化的骨干力量。

5.3 统筹多层分化联动关系,优化适度规模经营路径

适应农民城乡两栖流动和小农户分层分化发展动态趋势,把具有明显分层分化特征的农业经营主体纳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必须通过健全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使土地规模经营和服务规模经营在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组合出灵活高效的适度规模经营模式。理论研究和政策讨论已经认识到土地集中的规模经营难以顺利实现,应走土地规模经营和服务规模经营相互促进的道路。服务规模经营的现实基础是农村人口渐进性市民化和城乡两栖流动。应注意到服务规模经营是小农户分散化兼业化经营的适应性选择,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调适的补偿性选择,经过长期演变最终会向土地规模经营过渡。服务规模经营将一直是小农户实现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但不能因此盲目偏重或轻视服务规模经营作用,既要防止强行推动小农户和进城的土地承包权持有群体放弃土地权益,也要防止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动整村整镇的服务规模经营,延缓部分小农户退出农业生产经营甚至退出土地承包权益的进程。统筹土地规模经营和服务规模经营,关键是使农村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的速度与农村人口转移进城、部分群体城乡两栖流动动态演变相匹配,避免出现既失去农村土地权益和生计保障又未获得城市发展权益和社会保障的群体。要在产业、区域、阶段等不同层面以组织创新、技术集成、要素整合、利益联结等多种形式,发展复合型的适度规模经营新模式,促进服务规模经营与土地规模经营的衔接融合。

5.4 健全创业就业服务体系,满足各类农民发展诉求

老年农民与青壮年农民的发展逻辑差异明显。老年农民劳动能力弱,需要农业领域的就业机会作为收入来源,并依托土地权益获得生计保障。多数具有劳动能力的老年农民倾向于在经营承包地的同时获得尽量多的就业机会赚取劳务收入。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返乡下乡的青壮年人员具有较强的创业动机和能力,倾向于在农业全产业寻找创业就业机会。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要注重建设服务不同类型农业从业人员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针对老年农民加大生计型创业支持力度,创造尽量多的灵活就业机会,以预留创业空间、创造就业机会逐步替代土地附着的生计保障功能。如健全老年农民劳动保障政策,鼓励农业产业链各环节主体为老年农民提供灵活就业岗位,尤其是为尚在劳动年龄的农村老人提供技能培训、素质培养和稳定就业,发挥他们农事经验丰富的优势。针对农村青壮年和返乡下乡的青壮年人员,从完善农村营商环境、推动创业就业服务城乡统一着手,建立农业全产业全链条的创业就业支持平台和组织体系,为青壮年人员在现代农业领域创业就业提供专项扶持和便利条件,使其成长为现代农业经营和服务的骨干力量。

5.5 推动资源要素集成整合,创新区域农业经营方式

化解优质要素投入农业生产经营的制度成本,关键是在更大区域范围实现资源整合和要素集成利用,以区域的整体效益和竞争优势来替代分散的、独立的、小规模的经营主体效益不足和竞争劣势。区域层面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对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发展,路径是搭建区域性的资源要素集成整合平台或组织机制,引入机械化、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产业化的生产经营方式,以区域性的规模优势和综合优势对接农资、金融、市场等全产业链资源,形成以适度规模经营为依托、集约高效服务为支撑、产业融合发展为牵引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路径。要把探索区域性现代农业经营模式作为完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方向,引入联村发展、飞地抱团等跨区域发展机制,逐步扩大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区域单元,打破村界、镇(乡)界等对区域性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的限制,不断提升区域现代农业产业的要素配置效率和整体竞争优势。结合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建设,集成整合农事服务中心、为农服务中心等各类涉农服务平台,打造市场化运营、公益性服务、组织化交易的区域现代农业发展支撑引领平台;发展联合体、综合体等跨主体、跨产业经营组织方式,以及产品、产业、区域等不同维度的经营组织体系,为开展区域化的生产组织、技术集成和要素配置提供支撑。

5.6 培育农业强国战略力量,夯实产业安全发展支撑

将战略引领型企业纳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打造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支撑力量,是把经营体系强转化为竞争能力强的有效机制。要通过健全政策支持、资源导入和服务保障机制,聚焦提升效益凸显的要素集聚能力,培育国内农业要素市场和专业服务的战略引领型企业;聚焦提升效率支撑的国际竞争能力,培育跨国农业产业链和科技创新关键领域的战略引领型企业。通过培育农业生产性服务战略产业,探索全链条、平台型、组织化、集成式服务机制,健全农业生产要素和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促进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尤其是注重培育一批战略型农业服务企业,推动种业创新、科技创新、农资农机等领域的企业向现代农业服务商转型,在科技创新、要素集成、专业服务等领域培育富有创新意识和带动能力的领航型企业。坚持公益性职能市场化运营的基本思路,以县域为单元遴选培育本地有带动能力的专业服务主体建设运营服务平台,合理布局乡镇服务中心和村庄服务站点,提供超市式、菜单式、定制式的集成便捷高效服务。健全专业化服务的跨区域导入、体系化推广以及规范化、规模化服务的组织体系,因地制宜推广居间服务组织形式和联结机制,引导农民自愿参与规模经营、接受集中连片服务。以县、乡、村三级服务组织体系为骨架,发展服务综合体、产业联合体,引导各类服务主体“嫁接”服务体系和网络,减少重复建设、避免恶性竞争、防范垄断排挤,构建适度竞争、规范有序的农业生产服务市场。同时,以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创新驱动和专业服务为重心,系统布局战略企业培育工作,支持中国涉农企业“走出去”,在国际主要生产区域、关键通道节点、前沿科技创新拓展业务,增强资源掌控力和抗风险能力。

(注:受公众号排版限制,文中图表、参考文献等有删减。)

世界农业编辑部
《世界农业》于1979年创刊,由农业农村部主管,先后获得农业经济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A刊核心期刊、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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