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刊》| 孙佼佼等:基于旅游审美哲学的艺旅融合:理论逻辑与研究框架

文摘   旅游   2024-11-04 11:39   北京  

基于旅游审美哲学的艺旅融合:理论逻辑与研究框架

孙佼佼1吕兴洋2

1.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上海 200234;2.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四川成都 611130

[摘 要]艺术与旅游融合(艺旅融合)是新时代旅游创新发展的重要领域。传统上,艺旅融合仅作为文旅融合的下辖概念,这种旧研究格局在实践层面已无法满足我国新时代旅游发展需求,理论层面也存在解释不足、概念误解等问题。因此,文章基于旅游审美哲学探讨艺旅融合,建构理论逻辑与研究框架。首先,从澄清(旅游)审美问题的概念出发,探索了从存在性到人本性的旅游审美哲学基础;其次,梳理了艺旅融合二维度,即艺术旅游与旅游艺术,提出基于旅游审美哲学的“艺旅人本体验”;第三,分析了艺旅融合过程中的“主艺”三元关系;第四,探索了艺旅融合的研究框架,包括内涵与维度(宏观层的宏大叙事/微观层的人本体验)、性质与影响(经济性/政治性/社会性/文化性/地方性/人本性)、生产与功能(供给侧/需求侧);最后,提出艺旅人本体验因其情感特征而在人工智能时代具有的新契机。研究旨在为我国艺旅融合发展的关键阶段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理论框架起点,促进社会和个体层面的人的价值发展。


引言

我国《“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提出要“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创新发展”[1]。近年来,我国文旅融合的相关研究虽然快速积累,但作为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文旅”之描述所承载的内涵亟待细化并沿着具体主题延伸,这不仅是学术发展的需求,也是我国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现实诉求。其中,艺术与旅游的融合成为促进新时期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艺旅融合研究成为一个亟待关注的新领域。艺旅融合不仅影响乡村旅游社区发展[2-3]、推动城市旅游空间修复与更新[4-5],也是保护和传承传统艺术、提升国民地方感[6]与认同感[7]重要途径。与此同时,厘清艺旅融合的概念与理论建构成为完善和深化旅游知识体系的重要一环。

虽然艺术与旅游的关系渊源深厚,但理论探索还不足[8]。有研究者指出,目前仍用“文化旅游”的巨大边界企图包含艺旅融合已经不合时宜,这个边界已显得既“笨重”又“超载”(unwieldy and overloaded)[9],无法充分涵盖艺旅融合的起源、体验形式、艺术与区域的互动关系等独特议题。尤其对我国旅游研究而言,艺旅融合议题发展时间较短、文献数量有限,常作为文旅融合框架下的一种小众类型而被讨论。例如,在文旅融合背景下将民族歌舞艺术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进行讨论[10],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框架内探讨表演艺术[11],将民族音乐作为一种文化资源[12]以嵌套进文旅大框架等。反映在实践层面,艺术资源在文旅融合指数评价体系中被界定为一个近1/30的三级指标[13]

同时,无论在日常生活还是在旅游产业中,艺旅融合常常要面对这样一个窘境:即艺术被视为一个抽象又疏远的概念,被置于令人生畏且敬而远之的地位。这种问题的根源在于社会大众过度地为艺术蒙上了“专业性”的外衣,令本应融于日常的艺术离大众生活相隔甚远,成为曲高和寡的小众体验。实际上,艺术和审美贯穿于旅游活动和旅游产业的各个角落,艺旅融合并不是一个标新立异的概念,而是长久以来存在的现象。无论是中国古代文人雅士将游山玩水与作诗写画相融,还是17世纪西方欧洲贵族青年为追寻古希腊、古罗马的传统艺术而进行的“大旅行”(grand tour),都在实践层面诉说着旅行与艺术的伴生关系。英国和美国在20 世纪80 年初期已明确提出艺术与旅游的互利性和艺术作为旅游吸引物的重要性[14],指出人们将旅游作为一种艺术来论述和践行的历史已经有数个世纪了[15]。我国20世纪90年代逐渐开始对艺术与旅游关系进行讨论,主要关注的是特定的艺术产品如何被开发成为旅游吸引物。当下,随着旅游与艺术的关系更加复杂与多维,亟待一个专业性的研究领域对艺术与旅游进行系统探索[9]

从本质上讲,艺术是人类的一种生存策略(survival strategy)[16],旅游是人们追求自我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二者皆为终身教育的重要途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是人内在的本质追求[17],艺术与旅游正是实现该目标至关重要的两个手段。社会用休闲促进审美文化的培育,个体在休闲生活中获得自身的全面发展[18]。旅游研究者也指出,对旅游及其本质问题的考察应从审美入手[19]。从内容上看,艺术的类型(绘画、电影、舞蹈、音乐、文学、故事等),无不激发着个体的旅游动机,深化着个体的旅游体验,营造着特定地区的强大吸引力,并催生了艺术馆参观、目的地电影、民族风情表演、文学目的地、创意旅游等诸多旅游产业现象与产品类型。从价值上审视,旅游与艺术的大众化发展让人们在满足生存需求之外更能体验到人的思想价值。并且,二者展现出了奇妙的共同点,都代表着对人类生活的一种抽象,一种剥离生存形式外壳之后的、对世界的敏锐体验与深刻的自我反思。在治理层面,艺旅融合是以人为本治理的重要工具。研究者已经指出,未来的旅游研究应以“人”为逻辑起点,以人性需求、人的本质、人的发展为研究基础,需要人文精神的滋养[17,20],艺术在此成为一个有效的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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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旅游审美的哲学进路

1.1 (旅游)审美问题和概念澄清

就审美哲学来说,由于长久以来存在的语境限制,造成了大众对“审美”的狭义理解,在旅游中产生了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从旅游层面看,传统研究中的旅游审美消费主要指为实现精神愉悦而前往异地的旅游[21],但由于在概念上对审美理解的局限性,审美能力与美学价值的不相匹配[22],导致旅游实践中目的地的审美建构常限于打造具有“艺术外衣”的景观,过度提供简单粗暴的“好看”“刺激”等感官体验,这类模式化的过度感官刺激反而约束了个体审美实践能力[23],也产生了对艺术形式肤浅、重复利用而导致的旅游审美疲劳问题[22]。第二,对“审美”的狭隘解读也导致了在讨论旅游时产生了“黑色旅游”“战争遗址”“纪念地”等是否具有美学价值的争议。

实际上,只要澄清“审美”一词的内在含义,这些误解即可焕然冰释。同时,厘清概念也是讨论基于旅游审美哲学的艺旅融合之前需要澄清的问题。在中文语境下,由于“美”通常与“好看”或“漂亮”作为近义词,因此也产生了对“审美”这一哲学概念的误解,将其局限于观看狭义上或形式上“好看”的对象。实际上,“审美”的说法对应于“ästhetik”(aesthetic),意为感性认识,并非简单的感官刺激,而是蕴含深刻的思考性,一种自我的觉知,黑格尔认为该词正确的表述应当是“艺术哲学”[24]。花之安在1873年对该学科进行引入翻译时,所使用的概念并非“美学”,而是“如何入妙之法”,这种翻译虽显繁琐,但比较准确地表达了aesthetic 所视为核心的感性认识[25]。可见,“aesthetic”所代表的审美,不能狭隘地等同于日常表达中的“好看”。如上的类似愿望也在艺术研究者的论述中可见一斑。我国美学研究者将Art is More 一书翻译为《艺术不止美》,也传达了上述思想,并明确指出了“艺术不止美,不止外表,不止物质,不止设计……”[26]有了以上理解,就能解释在狭义“美”(beauty)之外的“审美”(aesthetic)所包含的更广泛意蕴,也能够解释历史上伟大的悲剧作品具有的审美价值,例如亚里士多德用“katharsis”(疏泄)对悲剧的情绪效果进行的解释[24],具体到旅游中也能够解释“黑色旅游”“纪念地”等所具有的精神审美价值。

1.2 旅游审美的哲学基础:从存在性到人本性

审美关乎生存。在美学的生存论转向[27]中,审美不仅是追求感官刺激的视觉享受,也不仅是沉迷于形而上的哲学思辨,而是一种“存在的方式”。存在主义对本质的非先验判断意味着人是自由的,只有在“存在”中进行体验和思考才能获得领悟。在旅游研究中,旅游体验现象学观点与此类似,皆以人的主体体验为基础。在此处,侧重于意识体验的胡塞尔式现象学方法与专注于存在的海德格尔式方法[19]通过审美体验获得贯通。究其根源,古人通过宗教和仪式完成与世界中“超验”的链接,理解生命的意义;但现代社会以科学化和理智化为基础,个体生存失去了不言自明的先验意义。因此,在人们对精神性祛魅之后,艺术承担了意义和价值功能,成为人体验存在的关键渠道,承担了“审美救赎”的功能[4]。正如审美研究者指出的,对艺术的体验代表了体验的一种本质类型[28-29],在这一点上,旅游体验承担了同样重要的角色。

对“存在”的关注即对人的关注,艺术体验与旅游体验皆落脚于对自我存在的觉知。在存在与人本层面上,旅游与审美实现了贯通。诸多研究者甚至提出了二者本质合一的观点,例如旅游活动从本质上讲就是审美活动[30-31]、审美是旅游的精魂[32]、旅游审美是旅游活动的根本属性[33-34]、审美体验是旅游中最为珍贵的体验和最核心的价值[23,35-36]等。以上观点显示了旅游与审美活动之间存在的某种交汇,这种交汇的理论基础在于“存在”和“人本”。因此,将“旅游体验-人的存在”作为理论分析的链条,有助于解读审美在其中的核心作用。广义的审美不仅仅是旅游中的一个维度、一个环节,而是作为概念整体与旅游体验实现了对话。旅游体验与审美体验在生存论层面的贯通已经得到杨振之的论证,唯有通过艺术的经验,海德格尔“诗意地栖居”才成为可能[29]。吴海伦从存在角度指出,旅游审美观照对旅游主体的价值在于获得精神的自由,对自我存在的觉知,唤醒自我价值,体会世界的意义[37]。旅游审美体验不仅是对形式上的审美对象物的欣赏过程,更是直观自我与生命的体验过程,正如朱运海和曹诗图指出的,旅游审美具有切身化的特质,其主要目的在于充盈人的精神世界和促进人身心自由和谐发展[32],这与艺术哲学所探讨的自由、人性、社会以及秩序体验[26]等多重维度产生通约。

1.3 旅游审美哲学中的“距离”

在存在与人本基础上,审美与旅游的贯通以距离和非功利性为实现方式。休闲之哲学本位是从生活的日常性中突围出来对自由和诗性的追求[18]。旅游是对现代日常生活的逃离和补偿[6]。美感实现的第一个要素是“与实际人生有一种适当的距离”[38]。这里的“实际”指的是习以为常的、未经反思的日常生活。“实际人生”比整个人生的意义较为窄狭——此处“实际人生”指的是日常生活,即旅游研究者所提出的“日常生活世界”[39],这一点与旅游体验实现了贯通。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体验“他方”的事物,与自己的实际人生存在距离,不受切身的利害牵绊,以一种“非实用”的态度进行体验,能自在玩味其景致。因此,游历新境时最容易见出事物的美[38]。正是因为这种距离,才能实现“无所为而为的玩索”(disinterested contemplation)[38],使得审异成为旅游审美的重要组成[22]。上述“距离”所保障的是旅游审美的非功利性,即康德所提出的“无利害关系”(disinterestedness)[40]是审美的必要条件。这一点与旅游实现了奇妙的耦合。相对旅游来说,日常生活是习常的、未经反思的存在。当人们置身于新异性的旅游审美场景中,在非功利性的前提下,经由审美观照,人们可以体验到精神的自由,这反映到生活中便是“诗意地栖居”[37]。但是,由于我国传统礼乐文化中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艺术形态是背离于个体审美的[41],因此,长久以来对艺旅价值的研究更多停留在社会层面,对个体审美的价值探索还比较缺乏。



2 基于旅游审美哲学的艺旅融合:艺旅人本体验

2.1 艺旅融合二象性:艺术旅游与旅游艺术

二象性的概念源于自然科学,最初用以形容光兼具波与粒子特质的“波粒二象性”,后来也在历史、哲学等社会科学领域中予以应用[42],用以阐释针对同一对象的对立统一、二象互补,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和相互强化[43]的二元关系。艺术与旅游融合的结果呈现为艺术旅游与旅游艺术的二象性。首先,艺旅融合最为明显的形象即为艺术旅游——一种旅游类型,也是当下旅游研究的一个新领域[9]。在国际研究中,艺术旅游被定义为涉及艺术的旅游活动,包括专门去其他地方看艺术,以及在旅游、度假或其他离家旅行中参观艺术的活动[9]。艺术旅行的渊源可追溯至欧洲贵族的“大旅游”时期,年轻的贵族前往意大利和法国追寻古罗马和古希腊艺术的传统[44]。如今艺术旅游包含多种类型,也产生了多样化的、以艺术产品为主要吸引物的目的地和旅游活动类型,典型体现为欣赏某地的特定艺术作品或表演而产生的旅游行为,例如音乐节旅游[12]、文学旅游[21]等。

艺术与旅游融合所形成的另一种形式可称为“旅游艺术”,是指特定旅游形式和行为本身被视为一种艺术实践,这种艺术实践印证了曹诗图所指出的真正的旅游是“诗意的对话”[45]。旅游行为作为一种艺术基于更广泛的审美哲学,而非指向特定单一的艺术产品,是旅行者在整个旅程中对不同地方审美化[46]并进行思考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旅游者是艺术行为的践行者,甚至产生了新身份,例如艺术家移民[2],也常常产生具有代表性的艺术作品,例如旅游著作、视频、电影等(图1)。

图1 艺旅融合二象性:艺术旅游与旅游艺术

Fig.1 The duality of the art-tourism integration:Art tourism and tourism art


2.2 艺旅融合核心:艺旅人本体验

从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历史起点“美是生活”,到实践论美学,再到美学的生存论转向,以及美学“生活论”回归[27],朱光潜先生提出的“人生本来就是一种较广义的艺术”[38]更是将美与人生的存在画上了等号。实践美学以实践认识论为基点,重视审美主体,强调审美活动的主体创造性,突破了带有机械唯物论倾向的“反映论”思路。这种基于个体实践的审美哲学成为旅游审美的有力背书,在旅游审美中,研究者也强调审美主体在新异性环境中对周围景观的亲身观照、全身体验和个体的思考与感知[37,47],是基于实践论美学的旅游审美。

在实践层面,旅游是一项集自然美、艺术美和社会生活美之大成的综合性审美实践活动[48]。审美的对象不仅仅是“艺术品”,旅游审美之物可以是自然、社会、文化、艺术之物,可以具体、可以抽象、可以精神、可以象征[31]。旅游审美体验的过程中,旅游者不仅仅是观看者,也不仅仅是参与者,而是审美结果的共同建构者——每个旅游者的审美体验都是将自我与审美对象融合而成。这一含有主体精神建构的过程本身即是一种艺术过程。Elliot 和Markos在讨论艺术与旅游的关系时指出,当艺术和旅游体验之间存在类比时,艺术品可以被视为旅游体验的隐喻[16]。我国研究者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即旅游体验与艺术经验之间存在一种可通约性[19]。这种通约首先显现为在非日常的实践中体验自我的存在。一方面,艺术赋予我们的经验以意义[49],能够促进自我认知[50],旅游同样是个体寻求自我发展的手段[51];另一方面,与艺术欣赏时的场景与心境转化类似,旅游同样是走出日常生活局限[52],进入胡塞尔现象学中不同于日常的“场域”[19],并获得意义[53-54]

因此,本文提出艺旅人本体验,一方面,指出艺旅融合的指涉可以超越对专业艺术作品的欣赏,拓展至对旅游行程整体的审美体验;另一方面,指出旅游者无需具有艺术家的身份或艺术专业知识,也能在旅游过程中实现基于自我人本性的审美体验。这种审美体验是游客通过欣赏美而产生的一个主观过程[55-56],审美主体与客体相互成就[57]。艺旅人本体验融合了艺术旅游与旅游艺术的内涵,并拓展了二者边界。当代文化语境强调生活美育化,旅游体验中蕴含的深刻审美属性[58]所实现的正是旅游美育化,是通过旅游追求人的存在体验和自我实现的审美过程。


3 艺旅融合过程:“主艺”三元关系

艺旅融合从个体微观体验出发,辐射更广阔的范围,经过“地方”,呈现出“主-客-艺”(目的地-旅游者-艺术)三元关系。就旅游者与艺术的关系来说,艺术为旅游者提供审美体验与消费[16,59-60],旅游者反作用于艺术,通过文字、照片、视频、社交媒体等对当地艺术进行传播,此过程更体现为“再创作”。作品的意义不再由作者(艺术最初创作者)的单一话语界定,而是日益由观看者(旅游者/体验者)再创造。艺旅融合不仅是产品的融合,更是艺术与旅游者主体的融合。艺旅融合是从他者经验转述到自我审美体验的转换,是从传统审美教育中的艺术知识传输到具身艺术体验的转换,是美育的重要依托。作为倡导与践行美育的先驱者王国维指出,包括艺术教育在内的美育具有重要且独立的意义和价值,是“养成完全之人物”[61-62]。席勒把审美教育定位为治疗社会的方剂[24],感性和理性都要借文化教养而获得充分发展。在旅游中,美育收获亦能持续促进后续行为的优化,例如基于审美体验产生的敬畏感(awe)能够提升游客的环境责任行为[63]

就目的地与游客的关系来说,目的地为游客提供艺术空间,游客成为目的地建构的一部分,也通过艺术与地方产生情感联系[9],实现主客的价值共创,即使是自然型目的地,也离不开审美,游客将环境品质作为旅游审美体验的直接对象,由自然环境引发的审美体验正是游客获得心理愉悦的主要途径[64]。就目的地社群与艺术来说,艺术是地方变迁的重要驱动力[9]。对于旅游目的地来说,艺术能够推进地方生产与目的地发展。首先,特定的艺术品,例如旅游中的文学[21,65]、舞蹈[66-67]等艺术形式能够作为核心吸引物促进旅游业发展,成为社区经济的组成部分[68]。其次,目的地的美学质量[40]也是地方吸引力的重要来源。第三,在经济维度之外,当地艺术作为旅游吸引物,能促进当地文化、空间、人员等围绕该艺术形成特色鲜明的地方样貌与精神,例如,音乐家在文化旅游中通过声景观推进地方感[69];艺术家能推动乡村旅游地绅士化等[3]。总体来说,艺术与地方具有双向作用力。一方面,艺术能够作用于地方,它不仅贯穿在人文旅游景观中[70],也促进自然地旅游发展[71];另一方面,地方能够作用于艺术——目的地发展有助于当地艺术的保护传承[72]



4 艺旅融合的研究框架

基于以上分析,研究提出新时期艺旅融合的研究框架(图2)。

图2 艺旅融合的研究框架
Fig.2 The research framework of the art-tourism integration


4.1 艺旅融合的内涵与维度

艺旅人本体验从微观出发,生成了艺旅融合研究的新内涵,其起始于艺旅融合的微观内涵探索,议题涉及体验哲学、情感内涵、生存价值,对象涵盖艺旅融合的消费者、创造者、管理者、目的地居民,这些以个体为对象的研究是明确艺旅融合的“人”之特征的基础,是深度探索政策与产业发展的前提。在微观层面之上,艺旅融合以“人”为核心动能,在宏观层面激发起政策、产业、区域3个维度的新议题框架。政策维度,需要根据各地的特定需求从政策层面界定艺旅融合的类型范围,为相关政策的推行提供基础;同时,政策关注需从单纯的艺术产品拓展至艺术相关的人之主体,系统建构起艺术创作主体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建立从体验主体出发的艺术推广与服务政策系统。产业维度,需建构艺旅融合的产业开发模型,探索艺术资源的开发模式,要超越单纯的产品供给思维,从旅游艺术消费市场的“人”出发,深挖艺旅融合的消费者体验、情感与需求特征,才能真正实现从“卖资源”到“卖价值”的过渡,建构艺术旅游产品的情感营销与附加价值提升的理论模型。区域层面,探索不同城乡、乡镇等区域之间的艺旅融合联动模式,探索艺术带动的小区域到大区域形象建构模式;在区域空间架构下,探索地方区域中艺旅融合利益相关者的互动模型,以艺术为入口丰富城市与乡村的人地关系理论系统。

4.2 艺旅融合性质与影响

艺旅融合不仅是“艺术”+“旅游”的组合,在二者的耦合作用下,以人为核心辐射出经济、政治、社会等多元属性,在不同领域产生复杂影响。首先,艺旅具有明确的经济属性,二者融合如何产生经济价值,如何推进目的地发展,如何促进目的地品牌建设皆为经济属性下重要的研究主题。其次,艺旅融合具有政治属性。一方面,艺术从来都与政治紧密相关,关乎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等政治主题;另一方面,旅游与政治的关系也日益显现。因此,二者融合所产生的民族认同、国际关系、旅游外交等议题所具有的政治功能更加显著。第三,艺旅融合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性别、种族、道德、现代消费等议题不仅是艺术的当家领域,也是旅游学研究日益关涉的话题,将审美艺术融入旅游,用旅游带动社会艺术发展,是提升社会审美素养的有效手段,是促进社会交往交流、整合社会关系的重要路径。第四,艺旅融合具有文化性,以艺术和旅游切入所实现的文化传播与文化认同已成为国家和社区等多层面实现群体认同的重要路径,基于艺术位移所聚合的文化群体已成为重要的社群构成。第五,艺旅融合具有鲜明的地方性,在带动地方生产、培育地方感、提振地方精神等方面的功能已经有了初步探索,亟待进一步深化。

4.3 艺旅融合的生产与功能

目前,我国艺旅融合无论是理论建构还是产业实践都处于发展初期,供给侧的审美产品和需求侧的审美能力[34]都需要提升,因此也产生了较大的研究需求。从供给侧视角看,研究主题包括目的地艺术产品,其产品建构、产品体验都开始具有消费之外的社会效用,例如,艺术纪念品能够在观众离场之后持续发挥教育效果,并使审美体验落实于日常生活[50];其他主题还涉及目的地艺术形象,包括基于艺术传统或艺术产品的形象建构方式、形象传播、形象管理等;艺术空间建构、空间性质、空间格局与演变、目的地传统艺术的保护与传承等。从需求侧视角看,研究主题包括艺旅融合与个体体验研究,艺旅融合对于终身教育的功能研究[73],艺旅融合在心理疗愈中的功能研究,基于艺旅融合的自我认同、主观幸福研究等。

4.4 艺旅人本体验在人工智能时代的新契机

随着数字化发展的革新浪潮,旅游业迎来新的挑战,但基于“人本”的艺旅融合在此过程中获得了新的机遇,其契机在于艺旅在“人本”上具有核心性。对于以重复性、标准化生产为特征的多类当代产业来说,艺术和旅游皆因其需求层面的体验性、具身性和供给层面的创造性与情感生产性而有能力抵御人工智能的威胁,艺旅融合基于人的价值元素所建构的体验产品、情感功能、具身过程等不仅是数字时代旅游业重要的出路,甚至能够成为人工智能时代最珍贵的人类创造。此外,以人本体验为指导,也能够促进艺旅与多学科理论研究融合,并在数字时代、网络空间和智能体系中不断涌现新的范式。

5 结束语

在我国文旅融合发展实践日益成熟的背景下,本研究对原本附属于文旅框架中的艺旅融合进行提炼,从以下方面建构起艺旅融合的理论逻辑与研究框架。首先,研究从(旅游)审美问题的概念澄清出发,辨析了“审美”作为艺术哲学所具有的人本的、感性体验的核心性,并梳理了从存在性到人本性的旅游审美哲学基础,阐释了旅游审美哲学中距离的作用。其次,基于人本核心,研究厘清了艺旅融合的二象性——艺术旅游与旅游艺术,指出二者共同立足于旅游体验与艺术体验所具有的通约性,交汇于“艺旅人本体验”。从艺旅之哲学分析拓展开来,研究梳理了艺旅融合过程中的“主-客-艺”三元关系,建构了艺旅融合的研究框架,包括艺旅融合的内涵与维度探索(微观层基于多元个体的体验、情感、价值研究与宏观层的政策、产业、区域研究)、艺旅融合的性质与影响分析(经济性、政治性、社会性、文化性、地方性、人本性等多重性质与影响)、艺旅融合的生产与功能分析(包括艺旅融合的供给侧与需求侧分析),最终提出艺旅人本体验因其独有的情感特征而在人工智能时代获得的新契机。

辜鸿铭先生曾说,衡量一个文明的机制,我们最终要问的是,它能塑造怎样的人[74]。在这样的认知中,艺术和旅游融合所带来的人的微观意义与社会的宏观价值实现了统一,无论是艺术体验还是旅游体验,微观的人通过对“存在”进行体验而更深刻地认识自我与理解世界,众多具有觉知的个体才得以构成既保留个性又相互理解的社会,共同建构人类社会文明的魅力。我国研究者也指出,要消融艺术活动与劳动者群体心理边界,才能促进人们对艺术的介入,从而优化人民的身心状态与生活境遇[75]。综合以上认知与本研究所提出的框架,可发现艺旅融合不仅作为一种产业形式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不仅是城市和乡村目的地促进地方更新与当地发展的重要工具,更是在当代社会中的个体在微观层面实现终身教育、追求自我价值、体验生存意义的重要途径,也是人类文明社会在宏观层面促进文化交流、产生集体认同、实现互通交往的重要载体。基于此,本研究旨在我国艺旅融合发展的初始阶段提供一个可供参照的理论框架起点,并以此框架为工具,回应当代社会文化发展实践与个体发展所催生的理论需求,为我国当下的经济、社会、精神文化研究提供一个来自旅游学的解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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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发表于《旅游学刊》2024年第9期,参考文献略。



责任编辑 || 吴巧红
责任校对 || 刘   鲁
技术编辑 || 金   朝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 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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